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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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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新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适用范围上的新问题对比《劳动法》第2条和《劳动合同法》第2条对用人单位的范围增加了"等组织"的规定。对于"等"字,一般有两种解释,一为语气词,二为列举的事项未穷尽。根据信春鹰主编的《劳动合同法释义》的解释,这里的"等"属于"等处"规定,也就是,除了列举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组织外,其他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适用本法。如律  相似文献   

2.
由于禁止纵向垄断协议制度和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均针对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之间的纵向交易关系,所以在利用《反垄断法》对纵向限制进行规制时,会产生第14条和第17条的法条竞合问题.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如果限制行为符合第14条或者第17条所明确列举的行为类型,应适用该条文;如果限制行为未被第14条或者第17条所明确列举,应优...  相似文献   

3.
《行政强制法》第2条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和第9条对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的列举式规定,无疑为认定行政强制措施提供了依据。但其仍未消除《行政强制法》实施过程中的困惑,不少在立法上和实践中出现的特殊行为,无法轻松地对它们作出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判断。通过对法律和实践中存在的20种特殊行为的评判和甄别,可以推进对"行政强制措施"标准和范围的研究。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3项规定,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属于不可诉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上述规定不仅将"对行政机关人员的奖惩、任免"归类于不可诉行为,并且"这里的‘等’字意味着不穷尽列举,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来看,  相似文献   

5.
"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协议是否当然违法"的争论焦点是"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协议是否垄断协议"的问题。通过审判全国首例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上海高院认为垄断协议应以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为构成要件,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协议并不当然违法。对此,笔者全面考察《反垄断法》第14条后,认为列举项本身构成垄断协议,因此作为列举项之一的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协议当然违法。上海高院的结论有三处欠妥: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的含义;对《反垄断法》宗旨的理解太过片面;削弱《反垄断法》权威的同时,使行政机关陷入执法的窘境。  相似文献   

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2条就《刑法》第163条、第164条所规定的“其他单位”进行了列举式解释。但是囿于列举之有限性,破产清算组织并未明确列于该解释条文中。那么破产清算组织是否应该纳入“其他单位”的范畴呢?笔者持肯定意见,论述如下:  相似文献   

7.
徐同远 《法治研究》2012,(12):55-66
在我国现行民事法中,调整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之间法律关系的规则大概有《民法通则》第93条和第10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4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5条和《侵权责任法》第23条等两类规则。前者以无因管理来统摄见义勇为引发的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后者以《民法通则》第109条为基点,形成了专门调整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的"规范体系"。对如何适用这两类规则解决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司法实务做法不一;对这两类规则之间的关系,理论界看法也不一致。这两类规范的形成是继受国外不同立法模式的后果。  相似文献   

8.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第十七条第一款被形象地称为“常回家看看”条款,该款从拟定草案以来一直是媒体和网民争论的焦点.然而,学界对此问题深入、系统的分析少见,现有的研究角度也仅局限于:应否入法、入法利弊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等常规角度,从软法角度分析该问题是一个创新.本文将从“软法”的性质入手,通过文献研究法分析围绕条款的三大争点,得出条款入法的肯定性结论.  相似文献   

9.
《北方法学》2021,(1):66-76
在形式逻辑上,《刑法》第149条第1款具有注意规定和法律拟制的双重性质。但从犯罪属性和犯罪构成层面进行实质分析,《刑法》第149条第1款应当是注意规定。将《刑法》第149条第1款定性为法律拟制,违反《刑法》第3条前段的规定,与《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不符。基于《刑法》第149条第1款注意规定的性质,援引该款并适用《刑法》第140条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涉案对象是《刑法》第142—143条、第145—148条规定的伪劣商品,二是涉案对象又属于《刑法》第140条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伪劣产品。因此,"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是"可以型"规范,而不是"应当型"规范。  相似文献   

10.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了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该条与《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的食品安全责任惩罚性赔偿之间的适用关系,是今后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之一。两者在主观要件、产品类型、损害后果要件以及赔偿数额基准等方面存在不同,适用不同的规范会给涉诉当事人的利益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产品致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这一情形,两者之间形成了适用规范并存的局面。此时,无法通过"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冲突适用规则解决两者之间的适用关系问题,由当事人选择其中之一适用亦不符合法理,应当直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47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对《商标法》第三十八条所列举的四项商标侵权行为中的第(4)项,即“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作了解释性规定。对其第(2)项即“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璜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规定,本人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2.
杜启新 《法学杂志》2007,28(4):136-139
关于危害人类罪的罪过形式,结合国际刑法的规定和判例法,笔者认为:其一,对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全部罪行而言,其心理要件原则上均为故意和明知,除非在具体罪行的条文中有特殊规定;其二,《罗马规约》第7条关于危害人类罪的规定虽然提及了"明知",但并未完整地揭示该罪的心理要件,而是要和第30条的规定结合起来才能完整地说明问题.因此,危害人类罪的罪过形式是故意(即大陆法系中的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普通法系中的"蓄意"和"明知").关于歧视意图,笔者提出:只有在涉及到那些明文要求歧视意图的罪行,即《罗马规约》第7条第1款第(8)项所列举的迫害行为,歧视意图才是不可或缺的法律要素;而对于危害人类罪的其他具体行为,如谋杀、灭绝、酷刑等,则无此要求.  相似文献   

13.
吴萍 《政治与法律》2007,5(3):158-162
刑法第81条第2款中的"等暴力性犯罪"是指具体的罪名还是具体的犯罪行为;"等"作为助词,是表示列举未尽,还是列举后的煞尾,学界分歧很大.但通过对司法解释的解读,显然此处的"暴力性犯罪"为具体罪名,非具体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其他条款中"等"的语义、罪刑法定原则和行刑谦抑原则的要求、现代刑罚的目的、刑法适用存疑时有利被告的原则,"等"应理解为列举后的煞尾.建议未来修改刑法时,尽量用语明确,消除歧义,或者是取消第81条第2款中引起歧义的"等",或者是在刑法总则第五章中以立法解释的形式用条文界定刑法典中"等"的涵义.  相似文献   

14.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勤俭节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务消费,并具体列举了八种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行为。《若干规定》还在第十三条明确要求,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  相似文献   

15.
陈伟 《法商研究》2013,(3):108-114
对199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6条该如何定性,我国刑法学界存在"特别累犯说"与"特别再犯说"的争论。其实,学者们对该条所作的"特别累犯说"与"特别再犯说"的定性都不科学。比较合理的做法是将199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6条定性为注意性规范。这既是厘清199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6条之规定与刑法总则关于累犯之规定之间关系的前提,也是正确解读该条规定之内容并进行司法适用的逻辑起点。  相似文献   

16.
正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增设"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对《刑法》第18条的历史性回应。为保证程序运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防止国家公权力对公民私权利的侵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28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这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在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中的延伸。但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17.
张明楷 《法学》2012,(4):131-139
应当以受贿罪的犯罪构成为指导,理解《意见》第9条第1款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索取贿赂后退还或者上交的,依然成立受贿罪,不应适用《意见》第9条第1款。"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是一个单纯的时间概念,而是表明行为人没有受贿故意,故只能联系行为人是否具有受贿故意得出判断结论;《意见》第9条第2款与第1款不是对立关系,完全存在既不符合《意见》第9条第1款也不符合《意见》第9条第2款的情形;不构成受贿罪的退还行为可能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  相似文献   

18.
金彭年 《中国法学》2012,(2):170-179
"原因关系准据法主义"不仅能彻底解决不当得利识别困扰,而且还体现了不当得利制度的独特功能及其在整个民法体系中独立但"谦逊"的地位,故为当前大陆法系不当得利冲突立法之主流。我国新近施行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7条并未真正采纳"原因关系准据法主义",而以"原因关系冲突规则主义"代之,这在冲突法层面和实体法层面都是值得检讨与反思的。对该法第47条中的"意思自治"和"发生地"作适当的解释,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上述缺憾。  相似文献   

19.
非法经营罪是现行刑法新设的一种犯罪,由于《刑法》第225条,采用了叙明罪状方式,并以列举方式对非法经营罪的行为表现形式作出规定,但在所列举的第四项内容中,仍保留了"口袋罪"的特征。因此对这一新的罪名应如何准确理解,其本质特征又是什么,其行为表现具体有什么特点,在市场经济下,如何界定罪与非罪的界限,如何避免新的"口袋罪"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明确化。本文拟就本罪的司法认定问题做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20.
熊琦 《法学》2018,(1):182-192
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设计源自对《伯尔尼公约》中"三步检验法"的本土化。然而,由于制度移植仅停留在立法条文借鉴而非解释规则上,这使得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完全根据自身的理解适用著作权合理使用规则,甚至直接引入判例法国家法官造法的结论解决相关案件,导致合理使用的司法认定标准丧失可预期性和可操作性。为调和著作权合理使用穷尽式列举立法与扩大解释需求之间的矛盾,我国需要在解释论上围绕"三步检验法"梳理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逻辑。通过对国际著作权公约中"三步检验法"权威解释的分析,可将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列举的12项合理使用类型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的两个判定标准分别对应"三步检验法"中的三个认定要件。首先,在解释顺序上应遵循将法定列举类型作为法源基础的原则,排除超出法定类型的法官造法。其次,以两个一般判定要件进一步界定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范围。通过前者可保护著作权人的可期待利益,通过后者可设定法院在判定可期待利益合理范围上的自由裁量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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