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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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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诉讼法》第53条对我国刑事证明标准的构建,立法论上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实现刑事证明标准,首先要明确刑事证明标准应该以法律真实说为理论基础;其次,证明标准就是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最后,关于具体适用问题,一方面需要强调《刑事诉讼法》第53条的适用范围并不是指所有的案件事实与量刑事实,而是指定罪事实和从重处罚事实。另一方面则要强调排除合理怀疑旨在人权保障的基本理念还未完全建立,当前最重要的是建立排除合理怀疑的外部和内部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2.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我国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就公诉案件而言,如果片面地将该条文理解为人民检察院承担所有案件事实的举证责任将陷入认识误区。应该从举证责任性质以及待证事实分类两个方面去重新解读新刑诉法第四十九条的规范内容,并借助于适当配套机制去缓解实践中因举证责任分配所带来的证明困境。  相似文献   

3.
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是指案件中依法运用证据予以证明的事实情况。在刑事诉讼中,凡是同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有关的一切需要查明的事实,都是证明对象。它具体包括三类即实体法事实、程序法事实和证据事实。 实体法事实是指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我们知道,诉讼法是为了从程序上保证实体法的实施,诉讼中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则主要应由实体法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的任务,就在于根据实体法的规定运用证据来查明条件事实。刑事诉讼中的条件事实主要由刑法规范规定,它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有关犯罪的事实,其中主要是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这是证明对象的主要部分和核心内容,是刑事诉讼的基本证明对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这一条文所指的“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即是案件的基本证明对象。在刑事诉讼中,要确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即要衡量其是否符合某一犯罪构成要件,这就要求我们用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衡量证据事实的最下限的标准,我国民事证据立法应确立以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为中心,呈差序结构的证明标准体系。此种证明标准的实质内涵就在于它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即存在于法官的内心和主观判断之中;但它在内容上则是客观的,即是主观对客观的能动反映、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5.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免予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一种决定。从免予起诉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这种犯罪按照刑法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这里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是指刑法第32条所规定的被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以此规定处理案件其实质是对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的理解歧义。违背我国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混淆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作用。本文认为:对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的认识要从整个条文把握。同时指出:我国刑法第13条是检察机关制定刑法个罪立案标准的主要根据。立案标准是把抽象的条文具体化,是协调立法、司法、执法之间关系的中介。刑法13条规定的"但书"内容被刑诉法第15条第(一)项直接引用,因而存有立法上的疏漏。因此,根据诉讼实践对《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一)项设计为:"没有违法或不是犯罪"为宜。  相似文献   

7.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及原则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确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刑诉法解释第 10 0条的规定。其理论依据 :一是我国对于精神赔偿采用的是立法非限定主义 ;二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实质是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赔偿的原则以“根据情况 ,酌情赔偿”为宜。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1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 ,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的制度。”陪审制度 ,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 ,吸收人民群众代表参加 ,与审判员一起参加案件审判的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 ,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外 ,均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陪审制度作为我国审判组织的一种形式 ,是我国审判制度的一大特色 ,自从我国 1982年颁布第一部《刑事诉讼法》以来 ,陪审制度就被纳入法律之中 ,它对保障各级法院的审判质量、切实…  相似文献   

9.
在现行的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的好些条款中,刑事案件证明的主体表述得不明确.刑事诉讼法第3条《提起刑事案件及揭发犯罪的职责》这样规定:“法官、检察员、侦查员和调查机关、每当发现犯罪迹象的时候,必须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提起刑事案件的诉讼、采取法律规定的查明犯罪人的犯罪事实及对其惩罚的措施.”关于这些内容,刑事诉讼法第20条也提到.该条第2款直接规定“法官、检察员、侦查员及进行调查的人员,无权把证明的责任推到被告人身上.”学者们,实际工作者们由这些情况作出了只有一个涵义的结论:不仅检察员、侦查员及调查机关,而且法官都是证明的主体;主体必须证明犯罪事实及认为有罪的原因.根据我们的意见,不能认为这只是法官的任务.不仅如此,在法律书籍中,根据刑事诉讼法直接引用了“调查机关、侦查员、检察员及法官在进行调查、预审及法院审理时,必须证明为公正解央刑事案件有意义的.情节……”的条文(《苏联司法》1987年第12期第19页).根据我们的意见,法院下必并且不该证明被告人犯罪或没有犯罪.法院应该答复审理案件时出现的主要问题:证明有罪或无罪.如果无罪,——就否决它.  相似文献   

10.
知识卡片     
“阴私”与“隐私”不能混同“阴私”是一个法律术语,它的特定含义通常是指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强奸、猥亵,卖淫或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等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个人阴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隐私”则是指不愿告人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如某人巨额储蓄存单被盗,而不愿披露其具体数目。储蓄受国家法律保沪,应当为其保密。又如某对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法中的检察权是指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人民检察院行使的,对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及其它执法机关的职能活动是否合法,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实行法律监督的权力。检察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国家基本权力。宪法第13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在第一编总则中,进一步确立检察权在整个刑事诉讼法中的地位。首先第3条从总体上界定了检察权的范围,“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它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其次第5条规定确立了检察权在刑诉法权力体系中的独立性,“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再次第11条明确指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充分体现检察权在刑事诉讼法权力体系中的权威性,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本质反映。由此可见,刑事诉讼法中的检察权是统一的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调整证据的收集、运用和判断的法律规范。刑事诉讼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性质、罪责轻重这些法律事实 ,必须依靠证据予以证实 ,因此 ,证据问题在刑事诉讼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刑事诉讼活动实际上就是围绕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进行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42条、第 47条、第 1 5 7条等规定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 ,必须经过法庭调查核实 ,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相对原刑事诉讼法来讲 ,其主要内容之一是改革了庭审方式 ,在证…  相似文献   

13.
立案标准问题是实践中提出的一个问题。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了立案应具备的两个条件:其一是必须有犯罪事实存在,其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立案。但这只是对立案条件的原则性规定,而具体到一个案件,什么样的事实是犯罪事实,达到什么样的危害程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仅凭这两条原则性的规定,在实践中往往难于决定是否应当立案。要解决这个问题,就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是建立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现行的刑事诉讼法采取的是疑罪从无的原则。这样一来,什么情况属于证据不足,什么情况属于事实不清对于司法人员来说就显得极为重要,需要认真地分析认定。一、认定的犯罪事实缺少必要证据属于证据不足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如果以证据事实对证据的要求划分,可分为必要证据、充分证据。所谓必要证据,是指在认定犯罪事实当中必不可少的证据。所谓充分证据是指能够充分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对这些证据具体怎么划分呢?…  相似文献   

15.
目前,刑事诉讼应达到何种证明程度大致有两种不同的主张,即“客观真实”论和“法律真实”论。在转型这一特定时期,特别是刑事诉讼法修救已提上日程,我们应在借鉴两大法系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明标准的基础上正确看待“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构建适合我国司法文化和回法实践的相对合理的具有层次性的刑事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条所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存在着方向的偏差和内容的缺陷,人权保障理念不足,人权保障对象狭隘,忽视诉讼权利,没有体现出刑事诉讼程序法的特点.刑事诉讼法修改在即,必须以人权保障为重点,反思该条立法,重新定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相似文献   

17.
作为客观证明责任的逻辑前提,真伪不明在事实层面和制度层面上皆真实存在,其真正涵义是指法官的心证程度在证明标准附近上下波动,而不能用优势盖然性至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之间的固定区域来表示。客观证明责任是抽象而模糊的证明标准,无法帮助法官形成主观化心证的必然结果,因此不能将真伪不明的独立心证状态归为未达到证明标准范畴。英美法系看似采用二分心证结构,但从陪审团制度、说服责任概念以及优势证明标准来看,实际上也存在解决真伪不明情形的制度设计。我国关于客观证明责任的立法仍然存在不明确、有漏洞的问题,尤其是《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08条第2款,容易导致客观证明责任与主观证明责任的混淆,有必要在法律规定和司法适用上纠正这种错误倾向。  相似文献   

18.
公诉证据是公诉机关决定是否将案件提起公诉是所掌握的尺度,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有着诸多明显的局限,应通过立法予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19.
目前,刑事诉讼应达到何种证明程度大致有两种不同的主张,即“客观真实”论和“法律真实”论。在转型这一特定时期,刑事诉讼法修改已提上日程,为此我们应在借鉴两大法系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明标准的基础上正确看待“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构建适合我国司法文化和司法实践的相对合理的具有层次性的刑事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20.
作为法条授权立法的唯一法律载体,授权立法条款以立法权转移和立法义务设定为根本目标,其法律功能是将授权主体的职权立法权定向转移至被授权主体,实现立法权和立法义务的再配置。实质上授权立法条款是宪法和职权法对立法权和立法义务再配置的产物,因而只存在于宪法和职权法以外的法律之中。宪法和职权法以外的法律中的立法条款有执行性立法条款、创制性立法条款和变通性立法条款三种类型。按照授权立法条款的实质标准,只有创制性立法条款和有关经济特区的变通性立法条款属于授权立法条款,是被授权主体授权立法权的合法性来源。以其形式标准而言,授权立法条款的形式特点有二:一是个中立法主体不具有职权立法权;二是个中立法主体具有职权立法权但使用了“另行规定”或者“特别规定”的法律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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