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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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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船舶油污损害与陆源油污损害问题同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具有民事侵权行为所共有的特征。然而,由于两种损害在责任主体、适用法律、赔偿数额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本文对两者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比较,以期对有利于合理、合法地解决现实中大量发生的油污责任事故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论船舶承租人的油污损害赔偿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艾素君 《河北法学》2005,23(3):72-77
按照油污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公约的规定,船舶所有人对船舶溢油而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承租人 无需承担责任。但是,公约并不禁止船东在承担了责任之后再依据租船合同和相关国内法的规定向承租人追偿。 1990年美国油污法扩大了责任主体的范围,依照该法,不仅船舶所有人,而且船舶承租人和船舶经营人也要承担 责任。可以说,前者是承租人的一种间接责任,而后者则是一种直接责任。这两种责任的性质、基础有所不同,责 任人是否可以享受责任限制也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3.
以十几年来在广东省海域和水域发生的油污诉讼案件的分析为基础,结合向有关执法部门调研取得的成果,疏理油污案件存在较大争议的几个法律问题,对油污案件的定性、索赔主体和损害主体进行分析,对船舶碰撞导致油污损害的责任主体确定进行深入探讨,对油污损害范围的确定、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油污诉讼案件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张湘兰  朱强 《科技与法律》2007,1(1):25-29,24
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中“污染损害”的定义决定了油污损害的赔偿范围,且该定义的设计必须有助于统一的解释。正因为此,1969年责任公约中的“污染损害”定义在1984年外交会议上作出了修改,并被纳入1992年议定书。新定义对环境损害以及纯威胁措施等问题作了明确界定。但由于定义的一般性,成员国法院必然拥有解释的自由,并导致解释的分化。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实践和标准将对保障统一解释发挥重大的功能。  相似文献   

5.
为维持国际油污损害赔偿机制长期不发生实质变化,国际保赔协会集团起草了两个油污协议.介绍了该协议起草的过程和主要内容.指出目前这两个协议与中国水域发生的油船油污事故的索赔没有任何关系,为此需要中国政府采取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6.
本指南于1994年10月2日至8日在悉尼召开的国际海事委员会(CMI)第35届会议上通过。它涉及到油污损害请求的认可与计算,但不涉及人身伤亡请求。  相似文献   

7.
《海诉法》中的直诉保险人制度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针对目前《海诉法》第97条的适用范围,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在实体法中未规定保险人直接向受损害人支付保险赔款的义务时,受损害人直接向保险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因没有实体法支持而无法实现;责任保险中,除法律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外,责任保险的保险人无义务直接向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履行保险合同项下支付赔款的义务;中国目前的法律中对于直接诉讼保险人是设有条件的,尚无受损害人可以不受任何条件制约就可直接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法律规定,并得出结论:《海诉法》第97条目前仅应适用于《1992年民事责任公约》规定适用的油污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8.
国际油污赔偿基金会及其处理油污损害索赔的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基金会的由来及其组织机构到目前为止,已有74个国家参加了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以下简称责任公约),49个国家参加了1971年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以下简称基金公约)。这两个公约在统一各国有关油污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早在1969年通过责任公约时,人们已经注意到该公约有关船东赔偿责任的规定并非尽善尽美。船东认为赔偿限额太高,不少沿  相似文献   

9.
针对海洋油污问题,国际社会先后制定了若干国际公约,这些公约在充分赔偿污染受害人和修复海洋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就油污损害赔偿而言,公约与公约之间的选择适用、公约与国内法之间的选择适用,尤其是中国沿海油污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以及公约体制之外不同法域之间法律的选择适用对确定责任人及赔偿范围等问题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0.
油污损害因果关系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本文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船舶碰撞造成油污损害的因果关系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进而认为没有充分的理由要求非油船也承担油污损害赔偿责任;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应当仅由漏油船舶承担.  相似文献   

11.
论油污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海洋油污问题,国际社会先后制定了若干国际公约,这些公约在充分赔偿污染受害人和修复海洋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就油污损害赔偿而言,公约与公约之间的选择适用、公约与国内法之间的选择适用,尤其是中国沿海油污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以及公约体制之外不同法域之间法律的选择适用对确定责任人及赔偿范围等问题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2.
韩潇  吴志毅 《法制与社会》2011,(10):250-251
海事立法发展至今,从关注人命和海上安全,到关注海洋环境污染,再到今天所关注的船舶气体污染,几乎每一项法律的出台,其背后有一个重大海上事故的发生作为一种推动力,从20世纪中叶开始,这种趋势日益明显。其中"托利·堪庸"案可以说是海上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发展的转折点,更可以说是一把钥匙,打开了海上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大门。它迫使人们对当时的海上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制度进行思考,找出缺陷与不足,催生了《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相似文献   

13.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对石油的需求量也日益上升,海上石油运输将呈现持续增长的势头,因而发生船舶油污事故的几率也在增加,但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学者也进行了大量的学理讨论,比如国际公约的适用问题,责任主体问题等,但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权利主体的讨论却相对较少.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争议更多集中在权利主体方面,因此,本文主要从权利主体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完善我国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体系.  相似文献   

14.
油污符合巨灾保险承保对象所具有的损失发生巨大性、风险发生概率低、风险预测难度大和风险难以分散的识别标准,应属于巨灾保险承保对象.油污巨灾保险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石油利益的获得者具有广泛性、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呈现社会化分担趋势,故政府应当作为油污巨灾保险的投保人.将油污纳入巨灾保险体系中,有助于丰富油污保险类型,构建油污巨灾保险与普通油污保险二元并列的局面,以社会力量督促石油行业提高安全生产力度,并达到弥补普通油污保险、油污基金、政府救济等其他油污灾后救济制度缺陷的目标.  相似文献   

15.
李凯 《法制与社会》2010,(35):124-125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油污环境管理条例》的正式生效,结合我国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我国已初步建立了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但我国国内油污损害责任立法缺乏体系性和协调性,在与国际公约接轨方面尤显不足,针对一些具体问题在国际公约和国内法的适用问题上仍存在不确定。同时,我国急需建立与油污责任制度配套的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16.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的诉讼主体问题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重点讨论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中经常遇到的两个关键性问题,即谁有权利代表国家提出请求?谁有责任对污染损害进行赔偿?认为在通常情况下只有海洋主管部门有权代表国家提出污染损害赔偿请求,而赔偿主体则通常不仅包括实际漏油船,还应包括货主。  相似文献   

17.
从2008年6月欧盟法院就法国最高法院向其"请示"的Erika轮油污案之裁决入手,分析油污民事责任公约的立法背景,指出在民事责任公约的体系之下承担污染损害责任的应该是船东,而不应向作为货方的石油公司进行索赔。欧盟法院所认定的石油公司可被视为欧盟废弃物相关法律之下的废弃物制造者,以及石油公司可能需要就因船舶溢油事故导致的海域石油污染损害负责之观点与现行的油污民事责任公约相悖。  相似文献   

18.
本文首先论述了在我国海域发生油污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其次,较详细阐述不同情况下对责任人船舶的扣押问题.本文对我国航运、海事司法实践有重要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9.
我国仍没有针对船舶油污损害案件的专门国内立法,主要依据侵权责任法及环境法律法规的一般性规定处理,审判实践中做法不一。本文就船舶油污民事责任的法律性质,特点进行了厘清,以期为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问题提供解决思路。  相似文献   

20.
王雨晴 《法制与社会》2013,(28):288-289
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沿海油污问题的日益严重,我国以及国际上针对油污的相应法律保障制度逐渐完善。中国沿海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适用国际公约或国内法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我国急需解决沿海油污损害赔偿法律适用的相关问题。根据有关问题及分析,有涉外因素的油污案件应优先适用国际公约,无涉外因素的应优先适用国内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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