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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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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疑不起诉制度是刑诉法"无罪推定"原则和诉讼经济和效率原则的重要体现。这一制度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一定的缺陷,应在立法上对这一制度重新加以界定,增加法院对存疑不起诉的审查程序并赋予被不起诉人起诉权。  相似文献   

2.
对不起诉权力进行制约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国不起诉权力制约有八种途径,但被不起诉人的申诉权被动接受性强、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权力制约被虚置、自侦案件的不起诉缺乏权力制约.应逐步取消"公诉转自诉",赋予被不起诉人选择审判途径的权利,改革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不起诉的制约机制,完善不起诉决定的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3.
刑事不起诉救济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害人或被不起诉人由于对该不起诉决定有异议,依照法定的程序和途径作出的一种保护补救方式。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免于起诉人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进行自我救济,有关国家机关对人民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进行法律监督,既可以有效地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可以防止检察机关滥用不起诉权。  相似文献   

4.
在诉讼法学理论以及司法实务经验总结的基础上,2012年刑事诉讼法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是起诉便宜主义的重要体现。针对立法上的不足之处,我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完善可以从与域外立法及实践尤其是澳门的"缓诉"与台湾地区的"缓起诉"制度中受到若干启发。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酌定不起诉制度在运行中已暴露出诸多问题,如适用法律模糊和适用率低,检察机关事前审查程序不透明、事后监督机制缺失等,在制度设计上也存在被害人及被不起诉人被侵权的可能性.但遗憾的是本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并没有适时地对其加以完善,故借鉴域外的经验并结合我国自身的实际,与时俱进地完善我国的酌定不起诉制度,仍然是我们面临着的严峻考验.  相似文献   

6.
论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起诉裁量权是与起诉便宜主义密切相关的由法律特别规定或认可的公诉机关对起诉与否的选择权.裁量不起诉符合实行起诉便宜主义的刑事诉讼立法的发展趋势,体现了刑罚个别化和轻刑化的刑事政策.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废除了免予起诉制度,规定了不起诉,其中酌定不起诉属于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范畴.本文首先探讨不起诉裁量制度存在的理论基础,通过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不起诉裁量权的具体运作的对比研究,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重点阐述我国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应如何正确定位及其在司法实务中的实施和完善,以期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和司法实务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不起诉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不起诉制度自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获得了长足的进展 ,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不起诉的理论分类不清 ;不起诉的效力范围不确定等。我国不起诉监督制约机制应当在全面考虑被害人利益与被不起诉人利益、平衡检察机关的追诉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予以重新构建。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种在审查起诉阶段由公安机关将案件撤回的做法,这突破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身缺乏详细的适用规范和相应的监督方式。同时,不起诉制度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合理以及司法实践中的不明确态度,导致各级检察机关不敢或者不愿意使用不起诉制度,致使不起诉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被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撤案的制度所代替.严重的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相似文献   

9.
酌定不起诉制度是1996年《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在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酌定不起诉制度集中体现了公诉裁量权原则、诉讼经济原则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与此同时,该制度还与我国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适应。然而,由于酌定不起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司法实践中受传统起诉法定主义思想的影响,酌定不起诉制度的适用率一直偏低。因此,本文通过对酌定不起诉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两方面存在的缺陷进行探析,进而提出相对应的完善措施,希冀起到抛砖引玉之功效。  相似文献   

10.
社会矛盾化解理念下酌定不起诉工作实践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酌定不起诉对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具有积极效果。对轻微刑事案件的嫌疑人作酌定不起诉处理后,被不起诉人普遍能够遵纪守法,重新融入当地社会,其与被害人的关系也能得到修复。但是酌定不起诉也容易给群众造成"花钱买刑"的印象,引发同案犯对处理结果的异议,使司法公信力受到质疑。完善酌定不起诉制度,应当严格执行内部审核制度,强化外部激励机制;明确现有规定,并合理借鉴台湾地区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1.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不起诉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情况。刑事不起诉的制约因素有检察机关的内部制约、公安机关的制约、被害人的制约、被不起诉人的制约和人民法院的制约。  相似文献   

12.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一种起诉裁量制度,虽然我国立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国内的一些检察机关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我国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国外的实践经验也证明了其可行性。但是,必须严格地规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对象、附加条件以及相关的程序问题,以确保该制度在我国取得最合理的效果。  相似文献   

1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对完善我国起诉制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但现行法律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还有不足之处,如适用案件范围过窄、适用程序条件不够明确等。少年司法向来是司法制度改革的先驱和前沿,刑事司法领域尤其如此。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新赋予的职权,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这块"试验田"上改革创新,精耕细作,探索构建出完善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进而推动立法扩大适用范围,逐步完善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4.
“慎诉”政策的落实主要依赖于相对不起诉制度。司法实践中相对不起诉存在适用率低、与缓刑界限不清、检察意见落实难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规定不明确、不完善。德国的停止程序制度、奥地利的起诉异议制度等域外经验可以作为修改我国不起诉制度的参考,建议通过细化相对不起诉条件、扩大撤回起诉案件范围、探索起诉异议制度、建立公安机关移送不起诉制度等措施,完善我国相对不起诉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5.
缓起诉制度是起诉便宜主义的体现,它能够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犯罪人改造、实现特殊预防,故在不少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都得到体现.而由于没有法律的规定,缓起诉制度在我国只存在于一些地方检察院进行的试点中,而对其存在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一直存在争议.缓起诉决定不是一个终局性决定,它没有侵犯法院的审判权,并具有独立的价值;而台湾地区的缓起诉立法例、我国现行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各地的试点经验则为我国确立缓起诉制度提供了立法借鉴、政策根据和实践基础.  相似文献   

16.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的今天,这一制度的确立对促进未成年人的再社会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在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进行立法解读的基础之上,提出完善建议,同时明确了该制度和相对不起诉的优先适用顺序,并补充介绍了相对不起诉中有关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  相似文献   

17.
不起诉制度具有终止诉讼的效力,但不具备审判的公开性、中立性和当事人的参与性。因此,改革不起诉制度引入监督机制势在必行。笔者认为,相对于检察机关自侦的做不起诉处理的案件适用人民监督员制度而言,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做不起诉处理的案件,适用听证制度是比较好的选择。听证制度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处理,更好地教育挽救被不起诉人,还能够强化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提高诉讼效率。  相似文献   

18.
暂缓起诉制度探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暂缓起诉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改造,与我国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原则是一致的,而现行刑事诉讼法有关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的规定又为暂缓起诉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9.
新刑诉法首次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程序,这是对近十多年来我国公诉制度改革实践的一个归纳和总结,体现了我国刑事立法在不断改变传统的严厉性、机械性,朝着宽缓、理性的方向发展。文中通过探究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法律性质和面临的问题,提出检察工作中落实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20.
对存疑不起诉者不应予以刑事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逮捕的被存疑不起诉人不应予以刑事赔偿,因为逮捕和存疑不起诉是两个独立的诉讼决定,并且存疑不起诉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如果对存疑不起诉予以国家赔偿,将会对刑事诉讼带来不良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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