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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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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产管理局违法办理登记成被告 陈某与金某的前夫欧某于1996年下半年合伙经营波纹管厂。2000年6月陈某退伙,该厂由欧某独自经营。二人终止合伙经营时,经清算欧某应付陈某退伙费80000元。由于欧某无力给付,双方约定,退伙费80000元由陈某借给欧某使用,欧某于2002年12月底以前分期偿还,  相似文献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产生后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种行政登记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业主委员会有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本文试从行政登记行为的性质和业主委员会的主体资格分析入手,把对业主委员会的登记行为定性为以观念表示作出的行政行为,并从可诉行政行为的结果标准和必要性标准上得出这种登记行为的不可诉性,业主委员会也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3.
亚生 《法庭内外》2010,(9):20-22
肇事车车主将被害女子撞成高位截瘫后,赶紧将此前购买的两套房产无偿转让给了两个女儿,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当受害女子的父亲拿着法院判决书向其索要近200万元巨额赔偿金时,肇事车主以无财产可赔偿为由,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相似文献   

4.
房产登记的法理和登记机关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房产登记制度正由单纯管理型向财产型转变。作为不动产物权的房产权利登记具有国家公信力,是国家建立房产权利统一的法律基础。为此,必须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季秀平 《法治研究》2009,(11):13-16
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错误”不同于不动产的“错误登记”。“登记错误”只是造成“错误登记”的原因之一。登记机构“登记错误”赔偿责任之性质为一般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而非国家赔偿责任,其应当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登记机构应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而不仅仅是直替损失。登记机构可通过追偿机制和保险机制来转嫁责任和分散风险。  相似文献   

6.
据宁波市两级法院统计,在房产纠纷案件中,因登记所有权人与实际所有权人不一致,共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纠纷的案件的比例,从2009年的28.57%上升到今年的50%以上。  相似文献   

7.
鲁晓明 《政法学刊》2005,22(1):96-98
预告登记,是指在本登记前,通过限制登记名义人的处分权,以保全关于物权变动的请求权或其顺位的一种暂时登记在预售房屋领域,我国一直实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商品房买卖不断增长的新形势下,预售商品房备案登记制度已成为制约我国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成熟的制度障碍,以预告登记制度取代预售合同备案制度是大势所趋我国预售房产预告登记制度的完善,必须解决多重问题。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形式,也是各国物权立法的重要内容。由于不动产登记制度影响交易安全和社会财产秩序甚大,现代各国莫不对之重视有加。目前我国出台的《物权法》虽然对于不动产登记制度作出了系统的规定,但是对于不动产登记机关的错误登记的赔偿责任制度规定的还不够详细,应对其予以完善,以期对不动产权利人更充分的保护,同时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9.
《法庭内外》2010,(6):57-57
法官:我与丈夫于1995年登记结婚,2006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该房登记在丈夫名下。最近一两年,我俩的感情开始恶化。我的一位朋友亦告诉我,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主,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是谁该房屋就归谁所有。因此,我非常担心一旦我俩离婚该房就会被法院判归丈夫所有。请问: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就属一方所有吗?  相似文献   

10.
不动产登记行为是行政行为,错误登记发生后,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原则。赔偿范围仅限于直接损失,并应当结合国家拨款与建立赔偿基金的方式,同时由登记机关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相似文献   

11.
二月底,澳大利亚联邦上诉法院对于广受关注的iiNet侵权案件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决定,认定iiNet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不需为其用户侵犯版权的行为负责。该案的原告是澳大利亚反版权盗窃联盟(AFACT),他们于2008年提起该诉讼。  相似文献   

12.
刘保玉 《中国法学》2012,(2):156-169
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的审查、登记行为是物权变动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和生效要件。它是对当事人的合意与申请登记的基础法律行为起辅助作用的补助行为,尽管其中有一定的行政因素和管理成分,但就物权登记行为的整体构造、主要功用、基本性质而言,应属私法上的行为。登记机构错误登记的赔偿责任因此应定性为民事责任。惟此方能妥善解决在登记机构与登记申请人承担共同责任时的责任形态及诉讼程序问题。登记机构与登记申请人的行为如构成共同侵权,二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构成混合侵权,登记机构的责任宜确定为补充责任。登记机构追偿权的行使,也因其责任形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相似文献   

13.
李明发 《法律科学》2005,23(6):66-71
加强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法律救济,是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统一,并逐步向法院统一管辖过渡。不动产登记行为本质上是民事行为,而非行政行为。对不动产登记应采实质审查制,以强化登记机关的责任。不动产登记错误属民事侵权行为,应通过民事诉讼予以更正和补救。设立赔偿基金,以完善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机制。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快,不动产交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有日渐上升的趋势,而相应的产生了因不动产登记错误导致的诸多赔偿问题.目前,由于我国在不动产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不动产交易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撰写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对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责任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层面上进行深入的...  相似文献   

15.
行政不作为违法的国家赔偿责任研究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行政不作为是相对于行政作为而言的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违法同样会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这种损害 ,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以法律形式确立这项赔偿责任 ,对于完善我国《国家赔偿法》和行政立法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我国《物权法》第21条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错误,致他人损害,登记机关应负赔偿责任。本文认为该条规定过于原则,在今后制定不动产登记法中应进一步细化。文中指出应结合中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明确登记行为的行政行为性质,确定登记机关的国家赔偿责任,探索国家赔偿机制与保险机制相结合的道路,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以保障人民的财产权利,维持正常的交易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一、房产之上存在赠与义务负担的继承公证的实例分析 张某、王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与李某签订了赠与合同,将共有的一套房产赠与李某并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此房产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张某突然遇车祸身亡.后王某和李某持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却被告知因张某死亡,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王某和李某遂来到公证部门请求帮助.经了解,张某的继承人对赠与事实无异议,并愿意配合办理相关公证手续.  相似文献   

18.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以及计划生育的顺利实施,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情况也越来越突出,老年人的储蓄和收入也在逐步提升.然而,有关老人遗产的纷争也愈演愈烈.因此,我们在探讨如何完善养老制度的同时,还应该重视老年人在百年后的遗产处理问题以及保证他们遗嘱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老人在暮年如何规划、处理自己的遗产,如何维护家庭的团结和社会的和谐才能彰显出我们民族的群体智慧呢?本文通过对案例的剖析,简要阐述一下关于遗产继承被转移登记的分析.  相似文献   

19.
《物权法》规定,房地产登记机关囚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适并没有具体说明申请程序,责任性质和对损害赔偿的责任标准。就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一些的意见。登记机关如果登记错误,登记的权利状态不符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所请求的状态。审查的准则包括正式审查的立法和实质性审查。对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应取决于赔偿责任的构成要素,包括的主要内容和行为因素,此赔偿责任的标准应适用过错责任的原则。  相似文献   

20.
鲁嘉微 《中国司法》2009,(4):110-110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和《公证法》,保障房屋登记机构及时、准确、合法、有效地实施房屋登记,维护登记的公信力,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南京市司法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房屋登记管理中进一步发挥公证效力的联合通知》。其中明确,房屋登记中涉及的委托书等6类证明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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