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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将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混为一体的侵权冲突法领域的“双管”规则 ,导致英国普通法中侵权冲突法规则不可避免地具有明显的封闭性、机械性、不确定性及结果的不公平性 ,从而使侵权冲突法丧失其应有价值。现代侵权事件的日趋复杂和各国对侵权冲突法规则的改革 ,终使英国侵权冲突法领域发生革命性变革 ,从而彻底改变了英国传统的关于侵权事件准据法选择规则 ,建立起普通法规则和成文法规则相并存、灵活性与可预见性、确定性相结合的开放的侵权事件准据法选择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2.
2007年欧盟《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条例》(罗马Ⅱ)是侵权冲突法立法的典范。罗马Ⅱ洋溢着平衡与理性的精神,但关键处亦偏袒欧盟国家的利益需要。中国侵权冲突法已经严重滞后于时代。对比罗马Ⅱ与中国侵权冲突法的一般规则,指陈各自的利弊得失,揭示各自所需服务的特殊法律政策,探索侵权行为地法、共同住所地法、最密切联系原则和意思自治这四大系属公式在侵权冲突法的一般规则中的最佳结合方式,有助于我国在当下的国际私法立法中构建科学合理的侵权冲突法的一般规则。  相似文献   

3.
王承志 《当代法学》2015,(3):153-160
作为惟一美国本土的法学理论,法律工具主义植根于美国的司法实践。在法律工具主义传统下,法院利用个案诉讼的机会,建立一般性规范以引导社会的发展。在冲突法领域,对比分析美国两次冲突法重述所反映的社会背景,不难发现,与法律工具主义脱节或契合,直接决定着两次冲突法重述不同的命运。我国冲突法的发展不能仅停留在舶来外国理论或制度层面,应借鉴美国法律工具主义的方法,在司法实践中摈弃法律选择中的教条主义,寻找科学的弹性方法,推动我国冲突法向健康、理性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4.
沈倩 《法制与社会》2011,(10):271-271
美国是冲突法革命的起源地,通过研究美国冲突法革命的进程,我们发现:当代美国冲突法的理论在侵权问题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摒除了欧陆国际私法在侵权领域仍然适用的传统侵权行为地法规则,重视实体法问题,用利益分析以及连结因素衡量得到更为合理的裁判。本文以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为视角,通过介绍美国冲突法革命的进程,讨论一下保护"弱方当事人"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美国第三次冲突法重述之萌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承志 《时代法学》2004,2(1):60-74
在上个世纪末 ,美国冲突法理论及实务界展开了一场关于第三次冲突法重述的大讨论 ,它似乎预示着一场新的冲突法革命的开始。虽然第二次冲突法重述受到了美国司法界的欢迎 ,但随着冲突法的发展 ,理论界逐渐认识到第二次冲突法重述在结构和具体制度上都存在缺陷。如何理解最密切联系原则与属地规则的关系以及如何解决其理论上的困境等问题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思考。尤其是在侵权领域 ,学者们对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检讨和分析 ,力图构建新型的侵权冲突法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6.
冲突法中的单边主义在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方面具有重大价值和意义。单边主义立法模式也是冲突法立法中不能缺少的一个方面,其较为全面的阐释应该为"一个依据——两个制度——若干规则"。一个依据就是以宪法为依据,宪法作为冲突法立法和司法的总指导;两个制度即公共秩序保留和法律规避,通过这两个制度达到对外国法适用的排除;若干规则包括直接适用的法,内向性规则等等。  相似文献   

7.
劳动合同冲突法规则之所以需要在一般合同冲突法规则以外“另立门户”,主要是因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相对弱势地位.因此,彰显弱者保护原则应为此类特别冲突法规则的特色.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或排斥、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增加灵活性、区分个人劳动合同与集体劳动合同构成晚近国外此类先进立法的主要共性.我国现行立法在术语的明确性和弱者保护力度上尚有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在未来的司法解释中可从四方面对其予以补充和完善:明确劳动合同的内涵和外延,界定“工作地”的含义,明晰劳务派遣中的合同关系,释明劳动合同冲突法与“直接适用的法”制度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正> 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依据什么原则,适用哪国的法律,是任何国家在国际交往中都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也是冲突法学者们探讨的主要课题。最近三十年,随着国际和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美国的一些冲突法学者相继提出一些新的理论和原则。这些理论和原则不仅已经影响了美国法学会主编的《冲突法每二次重述》(以下简称《每二次重述》)和美国法院的司法判决,而且正在对外国,特别是欧洲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发生着影响。今天,我国正  相似文献   

9.
有观点认为美国的专利侵权永久禁令等同于我国的停止侵权,因此,有必要在美国专利法框架内,对永久禁令分别从法理、立法、司法角度进行深入考察,认清其特质.永久禁令是在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时给予胜诉方的一种救济,不同于初步禁令、临时限制令.在司法实践中,美国最高法院通过eBay案,强调永久禁令的衡平法救济性质,应适用“四要素检验标准”.我国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停止侵权民事责任不同于美国永久禁令制度.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后者的有益之处,突破“当然适用论”,构建起停止侵权责任的灵活适用规则,遏制“专利渔翁”,破解“反公地悲剧”.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分别处于不同的法域,环境污染侵权法有相当的差异,而跨区环境污染问题是很难避免的,对污染危害之后的损害赔偿争议的处理,不管是调解、仲裁或者司法途径,都会涉及区际环境民事法律冲突问题,需要运用适当的规则加以解决。本文对各法域的环境污染侵权法的各个领域进行了比较,包括环境污染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责任的成立、责任的形式、诉讼时效、举证责任等,并对如何解决环境污染侵权法的冲突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1.
意思自治与物权冲突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动产物权首先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这在比较法上是十分超前的立法,引发了学界热议。19世纪物之所在地法规则战胜了住所地法规则,成为物权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但对于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而言,物之所在地法规则过分强调了物权的独立性,忽略了物权与作为其基础关系的债权的有机联系。物权虽是针对不特定第三人的对世权,但如果涉外动产物权争议只是停留在交易双方之间,而不涉及第三人,则双方之间的涉外动产物权争议应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同法律割裂同一交易中的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的有机联系,而当物权争议涉及第三人时,则应恢复适用涉外物权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则,即物之所在地法。不动产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客观上仍不能允许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在动产交易中,当事人若无相反意思表示,可推定合同法律适用的意思自治即为物权法律适用的意思自治。《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应受限制性解释,物权冲突法的意思自治作为物之所在地法规则的有益补充,不应取代物之所在地法规则的基础地位,不应对抗第三人。  相似文献   

12.
我国冲突法立法应拓展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崇利 《政治与法律》2007,42(2):131-135
从冲突法的价值取向上分析,以往我国学界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根基的认识失之狭隘,往往仅笼统地论及该原则的正义性,而没有将之细分为“冲突正义”和“实体正义”加以考察,更没有明确涉猎“冲突效率”和“实体效率”之价值取向。正因为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将正义与效率融于一炉,故其在冲突法中的存在和发展较之其它冲突规范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有鉴于此,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政策的前提下,我国冲突法立法应拓展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并将当事人默示同意选择法院地法的自治权利扩大至更为广泛的法律冲突领域。  相似文献   

13.
张玲  纪璐 《法学杂志》2013,34(2):47-58
美国1793年《专利法》规定了三倍赔偿.之后,随着社会发展不断进行修改.惩罚性赔偿标准由宽松逐渐走向严格.美国法院则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通过一系列判例确立了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具体规则.昆腾困境从产生到破解,增加了故意侵权的认定难度,证明故意侵权的举证责任更多地分配给了专利权人,加强了对律师客户保密特权的保护.我国应借鉴美国经验,在《专利法》中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对故意和重大过失专利侵权,法院可以在补偿性赔偿的三倍以内,根据案件情节自由裁量赔偿额,以发挥民事责任惩罚、遏制专利侵权行为的功能,有效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14.
民法典草案第八十九条,即我国涉外环境侵权法律适用之规定。在范围上囿于环境污染,在系属上限于侵害结果发生地法"从当今环境法的实际要求来看,第八十九条都显得过于拘束,因此应在范围和系属上都有所扩张,以配合法律之先见性和时代之前进性。  相似文献   

15.
王杰 《知识产权》2012,(8):90-96
在网络环境下,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已无法适应保护知识产权的需要,各国都在酝酿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急先锋,美国推出了SOPA议案,该议案在制止知识产权网络侵权方面采用了很多创新举措,因而受到了权利人的一致欢迎。但SOPA议案采用的创新举措过于激进,会引发株连无辜网站、妨碍言论自由以及危害网络产业发展等不良后果,导致其饱受争议、通过受阻。我国网络知识产权立法应从SOPA议案的折戟中吸收教训,一方面要迎合我国公共政策的需要,另一方面要遵循"比例原则"体现出来的平衡理念。  相似文献   

16.
俄勒冈《侵权与其他非合同请求的法律选择法》是美国第一部由普通法传统的州颁布的成文侵权冲突法,代表了美国侵权冲突法的最新成就。这部法律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准确定位自身特点,将冲突法的立法和研究工作引向纵深发展;在比较法基础上构建最适合自己的规则体系,体现出平衡、独立和理性的特点。与此同时,该法放弃灵活方法,采取规则形式,基于预防损害和填补损害的实体功能在侵权冲突法上的不同要求,确立了行为规制规则和损失分摊规则的分割原则,并通过侵权行为地法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共同住所地法原则以及“最适当”原则的设置,将实质正义因素融入对冲突正义的追求中,力求实现法的确定性与灵活性的最佳平衡。  相似文献   

17.
消费者保护的冲突法之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想的消费者保护冲突法应恰如其分地平衡当事人正当期望和消费者保护的关系。欧美早期采用公共秩序保留和强行法方法,这种方法因欠缺保护当事人正当期望被双边冲突规则所取代。当代消费者保护冲突法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单一适用消费者惯常居所地法;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不得剥夺消费者惯常居所地法提供的保护;直接赋予消费者法律选择权。我国立法更应侧重对消费者的保护,采用赋予消费者法律选择权的立法模式,并根据我国国情适当加以改造。  相似文献   

18.
19.
张玲 《政法论丛》2009,(2):41-45
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适应经济生活的客观需求,我国应对专利间接侵权做出明确规定,而不宜适用共同侵权规则。侵权责任法作为民事权利保护的基本法,对间接侵权应该有一个抽象概括的规定,以使专利法等法律规定的间接侵权有一个上位法的依据。而且,专利法对专利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也应做出详细规定,以区别于专利直接侵权和专利共同侵权。  相似文献   

20.
本文从国际反垄断规则冲突产生的原因入手,分析了国际上相关冲突解决的理论实践,介绍了冲突规则间接调整反垄断法之途径,并结合我国《国际私法示范法》〔1〕及《民法典(草案)》第9编的相关内容,提出对我国未来国际私法在反垄断规则方面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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