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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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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医疗事故罪的主观要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论医疗事故罪的主观要件谢家斌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医疗事故罪是一种业务过失犯罪,因此,医务人员主观上具有过失,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本文主要...  相似文献   

2.
杜邈  徐志 《中国检察官》2010,(24):28-29
早在1987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现已作废)第24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规定属于附属的刑法规范。为加大对医疗责任事故的惩治力度,我国1997年《刑法》第335条新增设了医疗事故罪,该罪采用了特定主体加业务过失结果的立法模式.以医务人员为主体要件,  相似文献   

3.
冀桂清 《山东审判》2006,22(2):58-61
我国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该条的理解与适用,目前在许多问题上还有较大的争议和分歧。为了正确认定医疗事故罪,完善医疗法制建设,本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事故罪进行了初步研究与探讨。一、对“医务人员”的理解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依刑法第335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医务人员。但刑法并没有进一步明确医务人员的概念,而对医务人员的概念如何掌握是认定医疗事故罪的关键。医务人员是指一切在医疗机构工作的…  相似文献   

4.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的犯罪 主体 我国的不少刑事单行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刑事责任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扩大了原刑法中徇私舞弊罪主体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的范围,是对刑法第188条的修改和补充。  相似文献   

5.
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司法机关受理的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案件日趋增多。因此,正确认识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的特征,分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惩治和预防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犯罪,保障医务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保护伤病员的人身权利,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就这一问题谈一点肤浅认识。一、明确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中的责任,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医务部门的规定,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凡在医疗护理工作中,由于医务技术人员的责任或技术原因,发生了错误,造成伤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并引起功能障碍或增加严重痛苦等不良后果等,谓之医疗事故。”按医疗事故的性质,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按医  相似文献   

6.
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践思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酝酿已久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使变革中的医患制度变得扑朔迷离起来。与中国今天的法治理念和司法实践相比,《条例》有些内容落后于人们的法治期望。为此,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一些深入的法律思考。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四大不足(一)作为行政法规,《条例》的行政执法功能在一些主要方面未能体现出来。比如,关于医疗刑事责任的追究这样重大的责任问题,仍然缺乏可操作性。《刑法》第235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即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将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234条对此还有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  相似文献   

7.
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单位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出现医疗事故,不仅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还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由于目前我国涉及到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两个主要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造成了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上的混乱。为了统一法制,消除立法上的矛盾和适用法律上的混乱,笔者认为,无论是从医疗单位与病员之间关系的性质来看,从民事侵权行为的主要责任形式来看,还是从公平原则出发,从承担侵权行为赔偿责任的根据来看,卫生行政机关和法院,均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来处理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而不能适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给予“补偿”  相似文献   

8.
医疗事故罪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医疗事故罪是 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订刑法时新增加的罪名 ,原刑法对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 ,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 ,没有直接规定刑罚。少数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是比照适用玩忽职守罪等罪名处罚。虽然新刑法增加了医疗事故罪 ,但通过近几年来的司法实践 ,对《刑法》“医疗事故罪”中的“严重不负责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以及医疗事故罪的有关鉴定问题争议颇多 ,认识比较混乱。作者结合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 ,现就医疗事故罪在认定上的几个问题 ,提出个人的探讨意见。一、医…  相似文献   

9.
修订后的《刑法》关于渎职罪一章,由原《刑法》条文8条,增加到23条,细化了渎职犯罪的规定,但却缩小了渎职罪的主体范围。将渎职犯罪的主体严格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脱离了我国社会现实和查处渎职犯罪的司法实践。以往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性质犯罪,修订《刑法》在第2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3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7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章节中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但这些具体的规定数量是极其有限的。诸如国家工作人员在安全管理方面,滥用职权擅自变更规章制度或者原定方案和决定,…  相似文献   

10.
《中国检察官》2007,(6):78-78
5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七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6日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这个司法解释.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七条的规定.以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追究刑事责任;以其他方式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部分渎职犯罪案件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次专门针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1.
杨越人 《证据科学》2003,10(2):92-94
医疗事故罪是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订刑法时新增加的罪名,原刑法对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没有直接规定刑罚. 少数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是比照适用玩忽职守罪等罪名处罚.虽然新刑法增加了医疗事故罪, 但通过近几年来的司法实践,对<刑法>"医疗事故罪"中的"严重不负责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以及医疗事故罪的有关鉴定问题争议颇多,认识比较混乱.作者结合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现就医疗事故罪在认定上的几个问题,提出个人的探讨意见.  相似文献   

12.
对渎职罪立法、司法中存在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修订刑法改变1979年刑法对渎职罪的规定过于笼统的做法,把十几年来民事、经济、行政法律中“依照”、“比照”刑法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文,改为刑法的具体条文,并针对现实经济生活中出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增加规定了一些具体的渎职犯罪行为,从而形成了以第397条所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为渎职罪的一般性规定,以第398条至第419条所规定的具体渎职犯罪为读职罪的特殊性规定的读职罪法律规范体系。修订刑法关于渎职犯罪规定的具体化无疑将有助于司法机关依法惩治渎职犯罪。 为了解、掌握检察机关依据修订刑法惩治渎职犯罪的情况,我们就有关渎职罪立法、司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我们的调研情况及初步研究意见汇总如下,供刑事立法、司法及理论界研究参考。  相似文献   

13.
论挪用公款罪主体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志祥 《法商研究》2004,21(2):82-88
现行《刑法》第 1 85条所规定的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应理解为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对于单位挪用公款的行为 ,不能以挪用公款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刑法未将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规定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这是立法上的疏漏。  相似文献   

14.
刑法第397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对于前述第1款,司法界及学术界均无争议,都认为该条款包含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两种罪,定两个罪名。对于第2款如何定罪,司法界存在不同认识,…  相似文献   

15.
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不仅应根据我国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应承担民事责任。在目前,我国对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另一个是1987年6月29日由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仍第18条的规定:“确定为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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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医疗事故在医疗护理过程中经常发生,特别是一些重大的医疗责任事故,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害是极为严重的。但我国刑法对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犯罪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这类案件难以处理。本文试就在我国刑法中设立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问题,谈些粗浅的看法,供立法参考。一、设立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的必要性与可行性1.必要性:医务工作人员从事医疗护理活动,是一种神圣职业,对病员的诊治与护理负有法律上的责任,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不得马虎草率。正是由于这一点,在法制日益完备的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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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 1 6 1条第 2款规定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 ,严重扰乱法庭秩序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 1 0 1条第 3款、行政诉讼法第 4 9条第 5项以及修订前的刑事诉讼法第 1 1 9条也有与此类似的规定。这是在诉讼法中以刑法规范的形式对扰乱法庭秩序犯罪所作的规定。修改后的刑法吸收了诉讼法中的这一规定 ,在第 30 9条中将在诉讼程序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规定为扰乱法庭秩序罪。刑事诉讼法修订以前 ,对于扰乱法庭秩序犯罪的追究…  相似文献   

18.
在医疗事故纠纷的审判实践中,刑事案件的相对发生率大约是3%,即每100件提起诉讼的医疗事故案件中约有3件是以医疗事故罪进行刑事追究。刑事裁判文书反映了本罪的难点在于认定医疗过失和因果关系,医疗过失的判定没有明确指出违反了注意义务,因果关系的论述未能体现事实判断和法律判断的双重属性。医疗事故罪的量刑总体呈轻缓趋势,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是从轻情节,行医证明不健全是从重情节。起诉和审判以及两级审判之间的偏离反映了区分医疗事故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以及缓刑的适用是实践之争点所在。坚持司法上的谦抑和谨慎应当成为我国医疗事故刑事责任发展的基本动向。  相似文献   

19.
检察机关应加大对医疗事故的法律监督力度乔海雁近年来,在某些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事故中,由于少数医疗工作人员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现象常有发生。有些情节完全属于医务工作者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工作极端不负责任而造成的严重后果,理应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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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杀人定性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八种犯罪中,并无绑架罪,这就造成司法实践中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杀人行为如何定性产生争议,其中既有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有缺陷的原因,也有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僵硬理解和执行的原因。从犯罪构成、罪数形态理论、共同犯罪理论上分析,认定为故意杀人是合乎立法精神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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