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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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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何谓根本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郑贤君 《中国法学》2007,2(4):180-189
根本法是盛行于17世纪英国的一个古老概念,表达了统治者须受制于外在权威这一理念,后在主权概念的冲击下衰落。18世纪美国复兴这一观念,根本法成文化为宪法,它强调约束主权的根本法与约束个人行为的普通法律之间的区别,发展了法院实施宪法保障根本法地位的机制,完成了根本法的法律化。德国根本法是真实和实定的协定。根本法概念其后注入基本权保障元素。我国民国和新中国宪法学都继受了这一概念。新中国宪法学理论的根本法观念侧重于强调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宪法作为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宪法的优位地位,但基本权保障未得到应有重视,司法实施宪法保障根本法的机制亦不健全。鉴于宪法的政治性,须重新恢复根本法和普通法律的区别,完成当代司法审查和现代宪法维护社会基本价值的使命。  相似文献   

2.
杨士林 《河北法学》2007,25(10):48-54
基本权利是宪法的核心和关键,是宪法的生命和价值所在,是宪法之所以成为根本法的原因.通过历史和实证分析,探讨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在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方面的若干发展趋势,即由自由权发展到社会权,由法律保障发展为宪法保障,由国内保障发展为国际保障.基本权利的这些发展趋势对我国的宪政制度建设提出了若干引人深思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宪法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保障人权,人权保障也离不开宪法的支撑。人权以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内容,以入宪为制度。人权保障条款的入宪要求公民基本权利体系保持开放性和包容性。关注现在的人权保障制度,我国宪法对人权的保障处于国家绝对权力向公民个人权利逐步转变的阶段,这既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也要求我们从观念、制度和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发展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4.
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护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经历了自由权为中心向社会权为中心的推移.社会保障权是社会权谱系的重要内容,因而就成为宪法关注的一个焦点.社会保障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被现代宪法确认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这就从根本法的高度廓清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法权关系.在现代社会,社会保障权的责任主体呈现出以国家责任为基础,以第三部门、单位、公民为补充的多元化的特质.我国宪法应明确规定社会保障权,以此为基础完善社会保障基本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张宝元 《行政与法》2007,12(5):93-95
基本权利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关系到公民宪法地位的实现程度。长期以来我国是通过法律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具体化的方式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这一保障方式与基本权利的性质是不相适应的,需要提升为依据宪法的保障。加强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需要通过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实现。  相似文献   

6.
上一讲主要讲述宪法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原则.这一讲,则着重讲述宪法具有何种功能. 第一,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保障.确认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是宪法存在的重要价值和功能.宪法的基本理念是实现人的尊严和价值,使公民在宪法的调整下获得幸福生活的基本环境和条件.各国宪法在文本中普遍规定了基本权利,并确立了具体的保障制度.基本权利一般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行使的最重要的权利,宪法同时赋予国家保障基本权利的义务.我国宪法的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7.
论宪法性基本权利的司法保障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公民宪法性基本权利的司法保障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但由于观念和制度的偏差 ,使宪法不能直接适用于司法。宪法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它是控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 ,它的法律性决定了公民宪法性基本权利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加以保障。公民宪法性基本权利进行司法保障的途径是改革法律制度 ,建立宪法委员会和宪法法院 ,赋予法院司法审查的权力。  相似文献   

8.
受教育权宪法保护的内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莫纪宏 《法学家》2003,(3):45-54
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是,这项权利作为宪法权利应当获得什么样性质的宪法保护却是被我国宪法学理论研究长期忽视的问题.本文作者认为,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其受到宪法保护的基本内涵就是指立法机关在法律中有义务规定政府在公民受教育权实现方面应当具有最低限度的保障责任,而在政府无法承担有效保障责任的领域,公民应当享有充分的受教育的自由.在受教育权上确立政府的最低限度的保障责任目的就是为了使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具有对抗政府权力的功能,可以建立宪法权利至上的法治观念.作者指出,当前,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关键是要求政府必须为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提供完全和充分的物质条件和制度条件的保障.  相似文献   

9.
司法救济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最终途径,宪法的法律属性决定了它的直接法律效力。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规定可以适用于诉讼。我国虽未真正建立起对公民基本权利这一宪法权利的司法救济制度,但已呈现出了司法救济的雏形。建立和完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司法救济制度,有利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和对宪法实施的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10.
正在西方宪法语境中,未列举基本权利是一种重要的观念和方法。其重要性依托于实效性的违宪审查机制,正是通过这一制度平台,一个个具体的未列举基本权利被推断出来,进而深刻影响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比如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修宪程序的困难,以及司法能动主义的兴起,联邦最高法院在未列举基本权利的保障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结社自由、婚姻隐私权、堕胎权、学术自由权、平等选举权、迁徙自由权等,无不是通过宪法解释和宪法判例确立起来的。我国宪法学界对未列举基本权利的研究,  相似文献   

11.
宪法监督制度是一定的主体依据宪法程序监督宪法实施的各项制度的总和.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法治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建立和加强宪法监督制度,有助于发挥宪法调整社会生活的功能,确立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法地位;有助于稳定宪法秩序,维护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统一性;有助于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使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得到落实.  相似文献   

12.
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公民同国家的关系,这种关系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公民享有的权利及实现的程度反映着他们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为民主制度法律化的根本法—宪法如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保障,是近现代成文宪法诞生后一个长久不衰的话题,在该种意义上,宪法又常常被称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二十世纪以前,世界各国宪法大多着重于对国家制度予以规范,以消极限制政府的权力.二十世纪以后,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其统治,在宪法中规定保障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的条文增多.社会主义制度是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人民  相似文献   

13.
张哲 《法制与经济》2008,(6):24-25,28
我国目前并无宪法诉讼制度,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平等权和言论、出版、结社、宗教信仰自由等公民基本权利仍没有具体法律予以落实,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司法救济还存在诸多障碍。在我国法制环境还很不成熟的情况下,公民宪法权利的司法救济途径可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救济途径保障公民宪法权利。但建立宪法诉讼制度,宪法诉讼救济保障将是最后的一道救济防线.这也是我国实现宪政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4.
一、法院的裁判文书援引宪法是由宪法作为根本法的特点决定的要理解法院的裁判文书能否援引宪法,就必须对我国宪法的内涵有一个准确的理解。宪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两种涵义:一种是指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也即宪法典,是指集中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活动原则、职权及其相互关系的  相似文献   

15.
论宪法基本权利条款在私法上的效力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吕艳辉 《行政与法》2004,(12):100-101
传统的观念认为:宪法对权利的保障通常只是约束国家和国家机关,对私人领域的效力是间接的,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宪法的基本权利规范具有原则性,且无制裁性规定,不能在私法上直接适用。但“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本文立足于对国外相关理论的分析,对我国社会现实、法律观念及宪法规范的梳理,探讨我国确认基本权利私法效力的必要性、合宪性。  相似文献   

16.
理论上,在立法合法性的原则和宪法根本法的地位下,民事行为必须合乎宪法基本权利的规定,宪法权利条款在民事案件中的效力问题本不应存在。我们在此主要讨论的是:在民事案件中如何适用宪法权利规定,是直接还是间接适用?即,私人间的行为是否受到宪法基本权利规定的直接约束? 传统的观念认为:宪法的效力是间接的,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宪法的规范具有原则性,且无制裁性规定,宪法只能通过具体立法实现不能直接适用。宪法条文也不能在处理具体案件中直接引用①。但“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权利意识…  相似文献   

17.
宪法基本权利是个人作为人的固有主张或资格.它是每一个公民对于国家机构、公共机构、社会团体和组织的权利.它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权利.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价值的实现取决于公民在宪法上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以及这些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本文在阐述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概念、分类、救济等基础之上,还例举了英、美、德三国的宪法基本权利做了基本的比较,以期作为借鉴.  相似文献   

18.
程小芹 《法制与社会》2013,(10):292-293,298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恶化日趋严重,公民环境权作为一项新生的基本权利,在宪法中予以规定是宪法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既是公民基本权利丰富和发展的需要,也是构筑和完善以保护公民环境权为中心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需要,实施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本文期望通过对我国公民环境权的理论研究,使得公民环境权的保护能够成为环境国家所应当承担的使命。  相似文献   

19.
陈文兴 《中国司法》2010,(11):85-88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二是限制公权力的行使。无论从宪法的内容上来看,还是从宪法应有的权威上来看,宪法都与一个国家的良好运行保持着十分紧密的联系。  相似文献   

20.
论公民的受审判权及其宪法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宁立标 《法律科学》2004,22(2):17-23
受审判权是公民接受公正司法的权利。由于受审判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多数国家宪法对其进行保护 ,其中美国、日本、俄罗斯宪法的规定最为完善。中国宪法对受审判权保护存在众多缺陷 ,为更好地保护受审判权 ,中国宪法应把受审判权直接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在受审判权的内容方面应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 ,并建立宪法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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