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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业务文选》2006,(5)
关注要点1 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行许可制度 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相关规定,条例规定了明确的许可条件和许可程序。 (第3、9~11、19~22、24~26、33条)关注要点2烟花爆竹生产的安全管理 规定了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应当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许可。 (第8、11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12条) 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如氯酸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用量。 (第13条)关注要点3经营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规定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并规定了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的经营许可条件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经营许可的程序。 (第16~19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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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军队单位经济纠纷案件,是指经济纠纷案件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军队单位(包括武警部队),或争议标的是军队财产权益或其他权益的案件。军队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军队补给,弥补军队开支不足。军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一般都是团或团以上的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这些单位从性质上来讲是国家的军事机关,或军事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完全靠国家财政拨付的国防费。部队单位可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资金,只能是预算外资金,包括企业借款、专门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各项杂项收入、历年经费节余等。由于军队单位所开办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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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职务侵占罪之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否限于公共财产现行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2条、第383条(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由于这里的"本单位财物"既可能是公共财产,如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也可能是国有与集体、个人、外资混和而成的混和型经济,还可能纳粹是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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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企业人员共同实施:关键是利用谁的职务之便
《刑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应该依照刑法第284条之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的《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犯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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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犯罪主体的探究曹铮,张晓东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的主体。例如我国邮政法第8条第2款规定,邮政企业根据需要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办邮政企业专营业务代办人员,在办理邮政业务时,应视为邮政工作人员,也即受委托从事邮政业务的人员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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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非法经营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25条对此罪进行了规定。学界大都认为,1997年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是从1979年刑法投机倒把罪中分离出来的一个独立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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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期)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只要具有第一、二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就要吊销其卫生许可证。被吊销了卫生许可证的,如果改正了违法行为,消除了危害因素,便可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第四十条是对没有卫生许可证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和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责任的规定。卫生许可证是表明持有者具有合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凭证。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是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没有法律效力。无论是自己伪造的,还是以何种形式从他人手中得到的,其所从事的食品生产经营,都属于无证生产经营活动,是法律所绝对禁止的。依照本条,对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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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4):22-24
为依法惩治危害矿山生产安全犯罪,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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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竟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4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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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刑法》第271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但该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除外。关于本罪的主体,目前学术界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职务的人员。犤1犦第二种观点认为,只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且具有管理权限(从事组织、监督、管理性工作)的人员,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其他从事劳务的人员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犤2犦第三种观点认为,本罪主体应是包括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在内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同时进一步指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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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但因刑法没有对单位犯罪后刑罚的具体运用做出专门规定,所以单位犯罪在刑罚适用上只能参照自然人。又因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所以有些刑罚适用原则只能适用自然人犯罪,而不能适用单位犯罪。为此,本文结合我国刑法的具体规定,对单位犯罪适用刑罚面临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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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企业人员共同实施:关键是利用谁的职务之便《刑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