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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46 毫秒
1.
就其性质而言,法学本科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因此让法学本科教育回归职业教育之本位乃当前中国法学教育改革所必须面对的问题.鉴于法律职业与人文精神之间的内在关联性,结合当前中国法学本科教育体制,未来中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必要采行“一二一”原则,即在学制安排上,一年时间用于人文课程学习,两年时间用于专业课程学习,一年时间用于实践学习.为此,有必要适时调整法学本科教学大纲,增加人文必修课程,科学配置法学专业课程,并为实践学习设定刚性规范.  相似文献   

2.
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矛盾性展开与破解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当前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面临着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热门专业与就业困难、理论教学与实践需求、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及课程设置中通识化与专业化等诸多矛盾。破解这些矛盾,应确立法学教育本身的职业性特点,明确法学教育的定位,确立法学教育的精英化走向,同时提高理论教学水平,开辟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互结合的新途径,改善法学本科教育课程设置,并借助司法考试,提高法学教育的实用性。  相似文献   

3.
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应是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必须重视实践教育环节。讨论式教学法,作为实践教育模式中重要的教学方法,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以实现我们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讨论式教学法应在法学本科教育中普遍推广。在法学主干课程、基础课程中我们应主要采用讲授式教学法,辅之以讨论式教学法,而在非基础、非主干课程中采用以讨论式教学法为主的教学方式。  相似文献   

4.
司法考试是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资格考试,是职业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国法学院校,司法考试已经成为影响本科教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有"应试教育"的趋势,课堂教学慢慢演变成"司法考试培训班",这背离了法学本科阶段的教育宗旨。法学本科阶段的教育宗旨是通识教育,职业教育应当在后本科阶段进行。因此,在本科阶段的教育中,应当尽可能减少司法考试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当前中国民办高校法学本科教育面临着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定位不准;虽为热门专业但就业困难;教学重理论轻实践,无法满足实务部门的需求;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存在不协调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确立法学教育本身的职业性特点,明确法学教育的定位,确立法学教育的实用性走向,提高理论教学水平,改善法学本科教育课程设置,借助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法学教育的实用性,形成知识结构、思维训练与法律实践三方面改革的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6.
法学专业实习作为实践教育的重要环节,在法学本科教育中有着重要的作用。面对当前法学本科教育专业实习日益严重的形式化倾向,有必要反思法学专业实习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法学专业实习模式的创新。本文以全新的教育观念为指导思想,在比较借鉴世界各国法学实践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法学教育实际及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提出可行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探究式教学方法的采用目前在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在法学本科教学中,将探究性教学方法引入的还不具有代表性。在强调创新与实践的今天,将探究性学习方法引入法学本科教学课程是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一个尝试。笔者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初步总结了这种方法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实践的可行性,现以国际公法的探究性教学为例,从教学活动的设计、应注意的问题方面进行分析,以期提高高校法学本科教学探究性学习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8.
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改革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中国法学本科教育存在诸多问题,但这不能成为取消法学本科教育的充分理由。实践表明,法学本科教育在中国社会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国,法学本科教育应当定位于通识教育和大众教育。按照这种定位,中国法学本科教育亟待从师资力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法学教材、管理体制、评估体制等几个方面加以改革。  相似文献   

9.
法律诊所教育具有传统的法学教育无法比拟的优越性,主要包括教学内容鲜活真实、学生参加的主动性、教学效果的实践操作性等,所以,为克服传统法学教育的弊端,我国的法学教育应该引入法律诊所教育课程。但是,必须认识到,我国当前高等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和本科教育对象的具体特性决定了法律诊所教育在目前的本科教育中还不宜普及,只能作为选修课来设置。  相似文献   

10.
曲异霞 《行政与法》2010,(11):57-60
研究性教学旨在通过学生主体参与,培养学生理论研究与创新工作的能力。德美法学教育改革中逐步凸显的理论指向与实践指向平衡发展的研究性教学,对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深有启迪。借鉴德美研究性教学经验,发展适合我国法学本科研究性教学的具体模式,将为完善我国当前的本科法学教育提供新的思考。  相似文献   

11.
法律教育四题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任何国家的法律教育都必须面对和处理四大具有普遍意义的关系: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专才教育与通才教育,教育机构与职业机构,院校自治与公共管理。中国法律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应以世界各国的法律教育的共同经验为基础,合理地处理好法律教育中的四对基本关系。  相似文献   

12.
我国法学教育偏重知识的传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没有形成有机的结合,难以养成法律职业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养。法学教育应当包含法律职业教育,注重法律人思维的培养以及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我国应当选择有别于其他国家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法学教育知识体系,改革法学教育方法,实现院校法学教育与专门机构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  相似文献   

13.
法律技术与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现代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的功利化趋势日益明显,对法律专业学生在法理造诣和法律技术上有着等质的要求。精通法律技术并能够运用法律技术服务于社会,是社会衡量和取舍法律人才的基本标准。这决定了法律技术培养在法律专业教育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并制约着整个法律专业教育过程。法学教育应当围绕着培养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这一中心来进行。而为了适应培养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我们有必要对我国法学教育的机制和模式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4.
Whether the teaching and assessment of practical legal skills and professional conduct should be focused at the academic or vocational stage of legal education has been considered numerous times, with recommendations made and varying degrees of implementation carried out. With the approval of the Solicitors Qualifying Examination being granted by the Legal Services Board this issue is once again being brought into focus. The end of the Legal Practice Course will result in the required compulsory teaching and assessment of core practical legal skills and professional conduct being removed from legal education. The question therefore is whether legal education should incorporate practical legal skills and professional conduct into teaching and assessment at the academic stage and, if so, how can this be achieved in a way that complements rather than distracts from the study of academic law. This study will consider the recommendations made in relation to practical legal skills and professional conduct over the last five decades and identify possible options for the embedding of practical legal skills and professional conduct in the law curriculum at undergraduate level.  相似文献   

15.
诸多学者对当下大学中的法学教育脱离实践之现象进行了批评.并提出了大学中的法学教育应该进行实践化的转向这一观点。该观点与大学中法学教育的效果和社会需要不相适应有紧密关系,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本文认为,大学中的法学教育不应完全以经验为导向。更应重视法律精神、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和法律基本理论的传授。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法学高等教育模式并不明确,使得法学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存在着目标设定、发展模式的宏观混同以及教学方式、内容微观重叠等诸多积弊。厘清二者的关系既是提升我国法学高等教育质量之必须,又是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之前提。建议首先明确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合理引入司法实务训练,并以完善我国既有司法考试制度为基轴,进一步厘定法学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从美国的法律教育谈“判例教学法”   总被引:31,自引:0,他引:31  
邹育理 《现代法学》2000,22(2):139-141
美国的法律教育以培养职业律师为目的,教学中普遍采用的“判例教学法”,重视实践,强调法律职业能力的训练,充分反映了美国的法律特点。  相似文献   

18.
张卫华 《政法论丛》2014,(3):127-135
人才培养目标涉及到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本科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构成要素应当包括:知识、能力和素质.因社会需求和各高校的人才培养类型定位不同,不同层次或类型的高校,其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内涵也应有所不同.教学型高校本科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应具备三个基本特征:一是面向基层培养人才;二是所培养的人才具有突出的实际工作能力;三是要求培养出的人才具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必备的身心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相似文献   

19.
英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廖益新  舒细麟 《现代法学》2004,26(5):174-181
英国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分为理论、职业、实习和继续职业教育四个阶段,其特点是虽无统一的法律教育体制和司法考试制度,各地区和各法律院校在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较大的自主性,但同时有相应的机制保证法律职业人才的同质性;法学教育注重法律的实践性和应用技能的培养,法学教育机构和法律职业管理机构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相互协作,共同发挥作用。英国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有可供我们学习借鉴的优点和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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