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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刑法第90条规定:“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都是反革命罪。”这一概念揭示了反革命罪的阶级本质和严重危害性,指明了反革命罪的主要特征和构成的基本条件,是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反革命罪的标准。  相似文献   

2.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从形式上摆脱了“如何认定犯罪活动具有流氓性”这一极其含混概念的困扰,也解决了对于聚众斗殴的犯罪动机和目的的含混性。该罪的许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如聚众的认定和理解,该罪共同犯罪问题,该罪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转化以及责任的认定等。  相似文献   

3.
基于100份有效判决书,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行为类型、刑罚适用四个方面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适用情况进行分析。进一步考察判决书,发现了该罪司法适用的主要问题,即“他人实施犯罪”的事实论证不充分、主观“明知”的认定有嫌扩张、“帮助行为”的认定类型有嫌泛化和“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不统一。进而提出应对的主要策略,即明确“他人实施犯罪”的认定标准、严格限定“明知”的推定标准、适度限缩“帮助行为”的司法解释和统一“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从司法适用角度来讲,该现象有悖于健康、正向、精准的犯罪打击预期态势。伴随着案件数量的急剧增长,司法实践对本罪适用产生了一系列难题。如何从网络犯罪的构成要件适用上实现实质入罪和实质出罪,是刑法理论和刑事实践的一个重要议题。司法实践中需要基于当前网络犯罪频发的背景,剖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要特点和原因,总结司法疑难问题,厘清本罪的犯罪构成,细化犯罪认定方式,进而为探寻本罪的准确适用提供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5.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过程中,涉及大量的电子数据,这类证据存在难甄别、弱关联、标准不明等诸多问题,不断挑战传统证据论证模式,为了充分保障有效打击,针对电子数据提取和审查的特殊性,建议在认定这一犯罪时适度放宽对客观行为证据“三性”的审查引入智能算法,对主观明知的论证采取推定或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等规则,孤证禁止的限制可以被突破,以便更加合理适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适用呈活跃态势,逐步成为我国刑法体系中案件数居于前列的罪名。对此,司法规则体系及时调整,明确传导司法限定的基本立场,但效果尚不明显,亟须在构成要件和竞合处断两个方面作进一步强化。按照司法限定的基本立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要着重把握被帮助对象的准确查证、主观明知的严格认定、罪量要素的妥当把握等问题。就竞合处断而言,要根据罪刑均衡原则的要求,妥当划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范围,准确界分其与适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以共犯论处的情形。  相似文献   

7.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理论研究重心已逐渐从早期的罪性之争转移至探究本罪的解释与适用,主要是"明知""情节严重"与"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解释与适用。本罪的"明知",仅指明确知道,在行为人否认"确知"或辩解仅"疑知"时,应结合相关认定标准,通过司法推定方式证明其"确知"。对"情节严重"的认定,应从非法获利状况、帮助行为情况、帮助下游犯罪造成的损害以及再犯罪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关于"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不应对此处"犯罪"进行限制解释;本罪可以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但最终仍应根据本罪第3款规定择重罪处罚。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适用呈活跃态势,逐步成为我国刑法体系中案件数居于前列的罪名。对此,司法规则体系及时调整,明确传导司法限定的基本立场,但效果尚不明显,亟须在构成要件和竞合处断两个方面作进一步强化。按照司法限定的基本立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要着重把握被帮助对象的准确查证、主观明知的严格认定、罪量要素的妥当把握等问题。就竞合处断而言,要根据罪刑均衡原则的要求,妥当划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范围,准确界分其与适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以共犯论处的情形。  相似文献   

9.
居民身份证犯罪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为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即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罪与非罪界限、本罪与类似犯罪的区分、既遂、罪数问题;其二为利用居民身份证从事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罪名认定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区别。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界就刑法修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现综述如下。 (一)关于反革命罪 反革命罪被我国刑法列为八大罪之首。但近年来许多学者主张应将反革命罪的罪名改为国事罪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罪。其理由是:(1)反革命罪的罪名不适应我国新时期的形  相似文献   

11.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作为刑法新增罪名,具有独立的犯罪构成。但不能否定,帮助行为正犯化后具有了独立化立法属性的同时,其作为帮助行为的自然属性依然存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不能绝对独立地脱离于被帮助对象。司法实践中,应当同时把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独立性和依附性,通过“情节严重”的入罪门槛强调依附性和帮助属性对本罪独立性外延的限缩,关注被帮助对象是否实际利用了帮助行为产生的作用力,不能仅基于违法数量的叠加而将帮助违法行为径直入罪,且应允许对本罪“积量构罪”推定规则的反证。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后续配套出台的司法解释,对打击日益猖獗的新型网络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经济有序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通过实务经验分析发现,该罪在司法适用和刑法规制上,仍存在困境。通过节选114份相关刑事判决进行分析,引述个别判例裁判观点,总结造成上述困境的“致病因素”,即系“明知”过于认定主观、“帮助”情节标准差距、“上游”犯罪论证不足,上述“致病因素”最终致使该罪沦为网络犯罪的兜底处罚。要解决上述困境,应在锁定上述“致病因素”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直接措施改进该罪的司法适用条件;另一方面,考虑长远措施以完善该罪的刑法规制设置。以期在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方面,实现“标本兼治”。  相似文献   

13.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因网络犯罪行为较为隐秘、银行流水走向复杂等特点,对于非法资金存在综合认定方式应用障碍、刑事推定正当性有待探究、刑事推定具体规则有待明确等困境。对此,需完善非法资金的证明责任分配方法,对非法资金认定可以采用刑事推定,但应当确立控方承担兜底证明责任、辩方承担产生“合理怀疑”说明义务的基础规则。帮信罪中的非法资金认定规则,包括:单向流水确定规则、综合认定时点规则、多重比对剔除规则、资金混同区分规则。通过这四项具体规则,避免数额认定的恣意性。  相似文献   

14.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毒品犯罪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罪名,对规定该罪之法律规范的正确适用有助于有效打击包庇毒品犯罪分子以及与之紧密联系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活动,但人们在司法实践中对其存有的一些不明晰认识却又妨碍着其具体适用,故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出发来分析其在司法认定与量刑方面存在的若干疑难问题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5.
我国原刑法规定的反革命罪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管辖。新修订的刑法将反革命罪改为国家安全罪后,仍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管辖。  相似文献   

16.
打击贪污犯罪是我国新刑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认定贪污罪主体及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有利于准确地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被罪,对正确定罪量刑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入罪的立法发展,对我国惩治洗钱罪的司法认定产生巨大的冲击。对于法定七类上游犯罪的认定,直接关系到洗钱罪的适用范围,不应仅局限于典型个罪,还需要从实质的广义角度来把握,否则会人为地缩小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圈,不必要地限制本罪的打击“半径”。作为洗钱的行为对象,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是指行为人实施法定的上游犯罪活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获取的任何资产或者财产性利益。对于洗钱的客观行为,应立足于洗钱的本质特征和罪质构造来认识,并且坚守“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红线,防止不适当地扩大洗钱罪的适用范围。关于提供资金账户的洗钱方式,从刑事立法的实然规定和刑法教义学出发,只适用于“他洗钱”模式,而不适用“自洗钱”情形。同时,为了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基本立场,司法机关依然需要认定洗钱行为人具备主观认识。对于“为掩饰、隐瞒”的立法术语,应理解为洗钱罪的客观构成要素,而不是目的犯之表述。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明确界定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有利于从司法适用角度惩处恐怖活动犯罪。但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恐怖活动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在查处具有暴力恐怖性质的犯罪活动时,刑法的缺位使得对于恐怖活动犯罪往往只能按照普通罪名加以定性处理,甚至还存在难于作为犯罪定性处理的情况,难以体现反恐怖活动的特殊性。因此,在刑法立法上有必要增设规定“宣扬、煽动恐怖活动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拒绝提供恐怖活动证据罪”等新罪名,并增添规定相应的财产刑以更加有效地防控恐怖活动犯罪。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来,我们国家深入开展了清除腐败现象,依法惩治受贿犯罪的斗争。司法机关在依法惩治受贿犯罪活动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国刑法学界对受贿罪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可以说受贿罪是近年来争论最多,分歧最大的犯罪之一。通过探讨,对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及其惩治对策,提出了不少新观点,进一步促进了刑事立法的完善,推动了打击受贿犯罪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但是,当前在司法实践中,对如何认定受贿罪,如何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等方面仍然有一些尚待深入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第九十条规定:“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为,都是反革命罪”。可见,是否具有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是构成反革命罪的重要条件之一。但如何确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具有反革命的犯罪目的,却比较复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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