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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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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象其他法律一样可以通过修改的程序进行修改.但是,宪法作为具有国家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对它的修改应当有所限制。因此,一些国家的宪法在规定了修改宪法应遵循特殊的程序之后,也规定了宪法典中的某些固定条款(或称保留条款)不得通过宪法修改的程序进行修改。一、各国关于宪法修改内容限制的立宪例美国。美国宪法第5条对宪法内容的修改作了限制。第一,在1808年以前,不得对宪法第1条第9款第1项和第4项进行修改。宪法第5条规定:“在1808年以前制定的修正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本宪法第1条第9款第1项和第4…  相似文献   

2.
《法学评论》1986年第4期刊载卫夏的文章《宪法的“无形修改”浅析》,读来令人惊诧,大有商驳的必要。卫文认为,宪法修改有全面修改与部分修改之分,部分修改又有“直接修改宪法部分条文”与“在保留原文的情况下,以修正案修改某些宪法条文”之分,这些都是宪法的“有形修改”;而“所谓无形修改,是指不变动宪法典条文,而更换其中某一条文或条文中某些词语句的内容,使宪法的某些规定具有新的含义。”  相似文献   

3.
今年4月12日,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对现行宪法第10条和第11条进行了部分修改和补充,增加了关于私营经济的条款,并对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作了新的规定。这些无疑都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适应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需要,是完全必要的。但笔者认为,对现行宪法仅作上述修改还远远不够,有必要对其他若干条文规定作进一步修改,使现行宪法得到更好更切实地贯彻实施,在现实生活中更充分发挥其根本法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4.
宪法的“无形修改”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的修改,大多数著述中认为有两种方式,即:部分修改——修改宪法的部分条文;全面修改——对宪法典作全面的修改,也就是修改宪法的多数或绝大多数条文。部分修改中包含着两种具体方法,一是直接修改宪法部分条文;二是在保留原文的情况下,以修正案修改某些宪法条文。因此,也有人认为修改宪法的方式有三种。谁是谁非,姑且不论,暂认为三种。这里要提出来加以说明的,是有别于上述几种方式,鲜为人道的宪法的无形修改,所谓无形修改,是指不变动宪法典条文,而更换其中某一条文或条文中某些词语句的内容,使宪法的某些规定具有新的含义。为有别于此,我们把前面提到的三种方式称为有形修改。冠  相似文献   

5.
行政法规不宜规定具体侵权责任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在行政法规中规定具体的侵权责任,超越了宪法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法权限,导致司法困难、行政资源浪费、行政权力膨胀和部分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的后果,其原因主要在于某些特殊行业利用行政法规保护其不正当利益、旧的思维模式与理论误区以及立法和行政部门监督不力.需要对目前的状况进行反思,对规定具体侵权责任的行政法规进行清理,修改或废除相关的内容.  相似文献   

6.
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个别条款的建议,审议并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对现行宪法第10条和第11条进行了部分修改和补充,增加了关于私营经济的条款,并对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作了新的规定。这些无疑都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适应当前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需要,是完全必要的。但笔者认为,对现行宪法仅作上述修改似仍不够,有必要对其他若干条文规定作进一步修改,以便使现行宪法得到  相似文献   

7.
宪法修改既可以通过宪法修改程序进行,也可以通过宪法解释、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的形式来改变宪法的一些规定或改变宪法条文的原有含义。人民的愿望和态度是导致宪法修改的最根本的程序性力量。各国根据自身政治文化传统、权力分配架构和社会结构状况对宪法修改权和修宪程序作出制度安排,以期充分汇集、表达人民的意志,达到防止不合理的修宪议案被通过和减少将来修改案实施困难的目的。宪法修改程序是宪法规范和社会关系互动的权威机制,必须体现宪法适应社会要求和不断自我完善的内在规律。我国宪法规定的修改程序存在不合理之处,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完善修完建议权和提案权的程序规范,增加议决程序的民主性。  相似文献   

8.
在进行立法技术研究时,正确地确定"法"的指向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必须以宪法和有关法律与实践为依据,结合考虑未来的趋势与需求,判定法的具体形式。在我国,法的具体形式在宪法上和实践中均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总的趋势是多样化和细密化,并且更加科学,更符合实际情况与需要。目前,我国法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一)宪法。现行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首要职权便是“修改宪法”。可见,宪法这一法律形式(或法律渊源)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得以修改。  相似文献   

9.
关注修宪     
《中国司法》2004,(3):1-1
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将在3月份正式进行,毋庸置疑,第四次修宪将成为2004年中国法治领域的最大亮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高度概括了本次修宪的主要内容,从法律的视角讲,第四次修宪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彰显了弘扬先进的法治文明的特色。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有关涉及法治文明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下述条款的修改:宪法第三十三条拟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第十三条拟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  相似文献   

10.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汉斌在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就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作说明时指出,一九七九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当前总的是适用的,同时有些规定需要根据宪法和实践经验作适当修改。 王汉斌说,去年以来,法制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修  相似文献   

11.
<正> 联邦德国基本法第1条和第20条规定,联邦德国是一个以尊重人权为基础的、民主的、社会的、法治的联邦国家;在第79条中进而声明上述规定构成了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容修改。比较而言,联邦德国属于较早以宪法规范为主、以权威或学术阐述为辅而确立宪法基本原则的国家之一,因而其原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基本法自颁布以来,即使经历了两德统一的过程,也没有发生过任何重大的宪法危机,部分地应归功于基本法因其基本原则的稳定而获得  相似文献   

12.
一、关于修改和完善刑法总则体系的若干设想对于刑法总则的篇章结构,原则上可不作大的调整,但需要增加某些新内容。初步考虑对下列问题应予注意:(一)关于刑法的指导思想问题现行刑法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我国刑法“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这一规定本身并无错误。但是,既然我们已把四项基本原则写进宪法,是否有必要在每一个部门法中都要规定指导思想,这一问题值得考虑。我们认为,只要写明刑法根据宪法制定即可,没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宪法《八二宪法》自1982年至今共经历了四次宪法修改,形成了四份宪法修正案。本文首先运用与宪法变迁作比较的比较分析法阐述宪法修改的含义,其次列举并归类分析了历次宪法修改主要内容,然后结合时代背景,试谈自己由宪法修改引起的思考,在此浅析了宪法修改中存在的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从宪法作为政治法的性质方面、从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方式即民主方式方面和宪法修改频度三个方面进行了剖析。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宪法《八二宪法》自1982年至今共经历了四次宪法修改,形成了四份宪法修正案。本文首先运用与宪法变迁作比较的比较分析法阐述宪法修改的含义,其次列举并归类分析了历次宪法修改主要内容,然后结合时代背景,试谈自己由宪法修改引起的思考,在此浅析了宪法修改中存在的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从宪法作为政治法的性质方面、从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方式即民主方式方面和宪法修改频度三个方面进行了剖析。  相似文献   

15.
《法学》1991,(6)
一在《民法通则》颁布五周年,修改补充后的《民事诉讼法》公布施行的今天召开座谈会,以期经过研究讨论,进一步正确认识与执行这两个法是很有意义的。这两个法是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方针、政策与现行宪法的规定,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需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修订的,是能够执行的。有人以为《民法通则》的内容不够完备,需要进一步制定民法典,修改补充后的民事诉讼法的内容也还不够完备,需要进一步修改补充。我认为这种意见不完全恰当。法律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制定法律、修订法律都必须从实际出发,从本国的实际出发,而不能从想象出发,也不能是外国有什么,我们就得有什么。所谓完备也是因时、因地、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完备没有绝对的标准,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内容,今天认为完备了,明天就可能认为不完备了。只要能够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就可以说是完备了。  相似文献   

16.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现行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实践表明,现行宪法保障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同时,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迅猛,客观实际不断变化, 因此,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十分必要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适时地修改宪法。现行宪法自从1982年12月公布以来,先居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对部分内容的修改。每次修改都使宪法与时俱进,增强了保障和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力。特别是今年春天,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改,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在全国各族人民中引起热烈反响。学习这次宪法修正案,人们如沐春风,如染新绿,意气风发,欢欣鼓舞……  相似文献   

17.
宪法程序的类型以及功能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由于我国现行宪法对宪法程序的作用关注不够 ,导致了许多实体的宪法制度无法有效地建立 ,宪法关系不能有效地发生。应当从保证宪法规范的确定性出发来完善我国的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程序 ,对我国宪法所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当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国家权力运作程序 ,与此同时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 ,应当在宪法修改的过程中将一般性的宪法权利保护程序写进宪法。此外 ,还应当建立宪法救济程序 ,以保证我国现行宪法所规定的各项实体宪法制度能够有效地发挥自身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18.
徘徊于传统与现代之间——论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已经有了很大进步,但无论在基本构架还是在具体程序方面,都需要继续改革完善。鉴于现行法的过渡性特征,为适应制度整合的需要,也为了推动司法改革,适应对外开放,应该及时修改现行刑事诉讼法。根据现实的情况与条件,这种修改应当以大改为目标,近期实行宪法框架内的中等程度修改。目前修改的内容包括确立无罪推定原则,改革强制措施、加强律师功能、完善证据制度以及强化法律执行的保障程序等。修法时应坚持四项原则,即兼顾利益要求,巩固改革成果,协调诉讼机制,实现重点突破。  相似文献   

19.
当立法机关在制定一个基本的刑事法律时,除充分考虑其在现实社会中的作用外,还应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但是,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社会治安、犯罪现象的变幻,会使有的法律变得陈旧,有的法律的某些条款不再适应打击犯罪的需要,这就需要有新的刑事法律或刑事特别规定进行补充、修改.当原有的法律或某些条款同现行的特别规定相抵触时,就会产生原有法律条款失效的问题.我国刑法于1980年1月1日起生效执行,至今已有十多年,在这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决定或补充规定,对刑法内容作了大量的修改补充,我国刑法其本身不存在失效问题,但刑法其中  相似文献   

20.
宪法本应具有极大的权威,然而,在现实中,我国宪法的权威却不尽人意。本文认为,这与我们对宪法的定性、对我国宪法规定的内容、对宪法的认识以及缺乏监督宪法实施的有效制度和机制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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