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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是劳动改造罪犯制度及其实现的载体,劳动改造是在劳动过程中进行和完成的,没有劳动也就不存在劳动改造。罪犯拥有劳动权。监狱则有对罪犯的劳动改造权。从罪犯劳动权的视野来观察罪犯劳动,有利于全面认识罪犯劳动的内涵和价值,实践中也有利于正确处理监狱的劳动改造权和罪犯的劳动权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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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宪法上的劳动权与劳动义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上的劳动权包含个体劳动权和集体劳动权两类,我国现行宪法仅规定了个体劳动权,对于集体劳动权在宪法性法律上有不完整的规定。通过对德日两国有关个体劳动权规定的比较,不同的宪法文本、宪法理论对劳动权的性质的影响巨大,从我国宪法上劳动权的历史和体系来看,应属于社会权属性。作为一种社会权,劳动权仍具有两种给付请求权功能。同时,对于劳动义务,应将其理解为对公民劳动权的一种内在的限制,但在宪法上作专门规定的意义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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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是一个不好定义的概念。且不说能否找到恰当而简洁的表述,其概念范围就有多种学说观点。但无论是一权说、二权说还是多权说,每个学说所包含的权利都是法律已经给予确定的权利,只是所在的部门法不同,给予不同的保护也不同。因而,劳动权概念争议的意义应该是对劳动权给予的保障机制程度和范围的讨论。近期《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颁布又将劳动获酬权的保障机制引上了风口浪尖,本文意以此为例表达自己对于劳动权的保障机制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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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难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方面的专家学者们都在此方面不断研究分析。劳动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的重要的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本文把研究视角放在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性质分析与权利实现的问题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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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是人类最重要的社会活动,劳动权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因而当今它被写进许多国家的宪法之中。尊重劳动权,维护劳动权,是灌输人权理念的重要途径。劳动权的发展和相关法律的完善标志着人权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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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工作限定为职业从属劳动的前提下,工作权意指劳动者所享有的,获得就业保障和职业安定的权利.工作权与劳动权并不是等同的概念,工作权是劳动权体系内的核心权利之一.工作权可以划分为未就业者的就业权以及已就业者的职业安定权.就业权是指未就业的劳动者在寻求建立职业从属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所享有的,获得国家就业辅助以及自主、平等就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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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的权利属性及其内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劳动权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享有的与资;手平等自由地订立劳动契约,通过让渡自身的劳动力使用权以获取工资报酬的权利,它包括劳动者的就业择业权、劳动力市场交易权、劳动契约缔结权等。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契约过程中,劳动对于劳动者而言,已不再是一种权利,而是按照劳动契约要求必须履行的约定义务。劳动者在向资方提供劳动给付的过程中,作为合同当事人享有获得工资报酬的契约权利,作为劳动者则享有人格尊严权、人身安全与健康权、休息权、财产权、社会保障权、结社权等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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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转型期的劳动权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权的性质具有自由权与社会权之分,本文论述了西方国家劳动权的发展历程,并阐释了我国建国后的劳动权性质发展变化,特别论述了我国改革开放后的社会转型时期劳动权的性质演变,即自由权侧面迅速发展,并且逐渐形成了自由权侧面和社会权侧面并重的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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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学界对于劳动权的研究大多是从劳动法的角度展开的,从宪法角度所进行的劳动权研究大多也是在用我国劳动法第3条的内容解读我国宪法第42条劳动权的含义,陷入了"以劳动法解释宪法"的方法论误区。笔者认为,对于宪法劳动权的理论建构,应当立基于"以宪法解释宪法"的原则上,从宪法文本以及宪法变迁中探求宪法劳动权的内涵。自1954年宪法以来的几部宪法文本中,我国宪法劳动权的规范表述形式并没有明显的改变,但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宪法变迁,主要是所有制结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却赋予宪法劳动权和劳动的概念以全新的含义,并使职业自由成为我国宪法劳动权存在和运行的主要形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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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劳动权是指法律赋予妇女在劳动关系方面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利益,是女性劳动者获得尊严的基础和前提。女性劳动者的人格尊严是指女性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社会中的人对女性从事劳动的态度。保护女性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伤害,应保障女性劳动者的劳动就业权、社会保障权和特殊生理不受侵犯权;保障女性性的不可强迫和买卖、身体的不被享乐和游戏;女性不自我物化为标准。以此需要立法、政策的完善,劳动理念的转变和女性自身素质的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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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保障与制度重构——以“农民工”为视角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劳动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在改革和发展背景下,重新定位并依法确立“农民工”劳动权主体地位既是切实保障他们利益的前提条件,也是他们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依据。应当依法确立“农民工”平等的劳动者身份。劳动权的实现主要有赖于政府法治,具体路径选择应当是从立法、执法与司法层面重构劳动权保障法律制度,以规制“失范”的“农民工”劳动权保障制度,依法切实保障“农民工”各项劳动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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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及获取劳动报酬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既然是基本人权,那么它就是作为人的属性所享有的,不可任意剥夺的。服刑人员虽然触犯了刑律,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但他们并没有失去人的属性,不能因为他们受到了刑罚而剥夺他们理应享受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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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德国的《魏玛宪法》首创劳动权为宪法权利之先河。随后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基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需要 ,把劳动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载入宪法。从理论层面来看 ,劳动应是公民的一项法律权利 ,国家作为义务主体应积极创造条件 ,满足人们的就业需要。因此 ,无论是从世界各国宪法的立法实践来看 ,还是从公民劳动所应具有的法律性质来看 ,把劳动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立法是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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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权功能是劳动权的首要功能,以防止国家权力的干预、为公民创设"自由空间"为旨趣。公民劳动权的起始之处,即国家权力的终止之所。防御权功能属于"主观权利"范畴,公民享有"不作为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尽管我国《宪法》未规定劳动自由,然而,从"事实"与"规范"二维度看,防御权功能亦是我国劳动权的题中之义。劳动权的防御权功能之实现仰赖国家履行"消极不作为"的"尊重义务"。尊重义务是劳动权保障的根本义务,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是尊重义务的主体,行政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尊重义务的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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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权的基本权利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权是公民的一项核心基本权利。它不仅保障公民有尊严的生活,而且也是公民行使其它基本权利的基础。本文对劳动权的基本权利属性进行了论述,指出劳动权作为核心基本权利,它不仅指获得工作与报酬的权利,随着时代的发展,劳动权的内涵不断变化,它已经成为了以就业权为中心的不断丰富与发展的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