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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1997年7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特别行政区部队(以下简称香港驻军)已进驻香港,执行国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任务。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香港驻军及其刑事审判管辖问题将引起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共同关注。我们试图运用“一国两制”构想,贯彻基本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问题上的基本精神产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关于司法管辖问题的具体规定,对驻军的刑事审判管辖问题提出一种探讨性意见。一、单一型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单一型刑事案件的界定所谓“单一型”的刑事案件是指香港驻军可能出现的…  相似文献   

2.
驻港部队军事审判工作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蒲硕棣 《中外法学》1999,(1):102-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称《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以下称《驻军法》),为了全面贯彻邓小平“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维护香港驻军依法驻军、依法治军的形象,军委、总部决定驻香港部队设立军事法院。从去年七月一日起,作为国家和军队的一级审判机关,驻港部队军事法院开始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  相似文献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精神,1999 年6 月28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因此说,我国政府在澳门驻军有充分法律依据。在澳门驻军是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的必要体现,是中央人民政府有效管理澳门防务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4.
《香港驻军法》的特点郭义孙延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以下简称《香港驻军法》),是一部鲜明体现国家主权原则和“一国两制”方针的军事法律。它不但为香港驻军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保障,而且还将在许多方面对我军军事法制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香港...  相似文献   

5.
关于香港驻军的司法管辖与法律适用问题的探讨梁玉霞郭雄香港回归祖国已进入倒计时阶段,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部队正整装待发。人民解放军进驻香港后,应当适用全国性法律还是香港法?有关驻军的案件是由香港司法机关还是由军事司法机关亦或内地司法机关管...  相似文献   

6.
<正>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人员应遵守的刑事法律概况所谓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驻军人员,是指“九·七”之后驻守在该区负责防务的解放军的所有官兵、文职干部和在编职员、工人。所谓刑事法律,是指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根据《基本法》对驻军人员遵守法律的要求和军人及军内在编职员、工人还专门适用军事刑法的特点,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时,驻军人员应遵守的刑事法律的概况如下:  相似文献   

7.
根据中英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并且,1997年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原有的法律基本不变。由于香港与中国大陆采用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法律体系,两地之间存在法律冲突是显而易见的。航运业的发展对于保持香港的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因而大陆与香港之间的航运法律冲突也将显得特别突出和重要。  相似文献   

8.
长期以来,香港因受英国的统治,引入了英国的法律制度,并在发展中,融入了一些中国法的因素。同时,英国保留了对香港的最高立法权和终审权,从而使香港法律制度又具有显著的殖民色彩。另一方面,经过150多年,香港逐步成为世界著名的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与之同步的民商事法律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所有这些,最终形成了属于英美法体系并结合了中国法特点的、民商事法律较为发达的香港法律制度。目前,在香港实施的法律,包括适用于香港的英国法律、香港本地法律和习惯法。在英国统治下,香港的最高立法权不在香港,而在英国,英国有为…  相似文献   

9.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尽管数量极为有限,但它们是中央对香港行使主权的体现,并涉及国防、外交等重要领域,因而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就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必要性、实施的条件和方式以及非常情况下全国性法律的适用问题进行逐一探讨。  相似文献   

10.
三、如何保障《香港基本法》的实施《香港基本法》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立法,具有法的约束力,必须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其实施,则必须加以明确。1.关于《香港基本法》的遵守问题。《香港基本法》第42条规定:“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有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的义务”。因此,任何香港居民的行为,都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香港基本法》具有一体遵行的特性,香港的一切组织机构和团体以及在香港的其他组织机构和团体,都必须以本法为根本性的行为准则。此外,《香港基本法》还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驻军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的法律外,还需遵守香  相似文献   

11.
THEJUDICIALSYSTEMOFHONGKONGSPECIALADMINISTRATIVEREGION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法院系统,在香港的法律运作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我们了解和认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系统,对了解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个法律制度及其对香港经济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第8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第8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  相似文献   

12.
香港税收法律制度的特点□樊静香港税收法律制度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确立、巩固和发展香港的国际经济贸易和金融中心地位,增加港府财政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香港回归祖国后,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  相似文献   

13.
香港被誉为东方之珠,是亚洲四小龙之一。而香港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繁荣在某种程度上亦得益于香港的土地法律制度,因此,比较、分析大陆与香港的土地法律制度,对“一国两制”的实现及借鉴香港经验,改革与完善大陆的土地法律制度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一国两制”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处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需要加强了解和沟通。为此,本刊特别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合作,由他们的律师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香港法律制度进行全方位的介绍。文章客观.严谨,对读者准确了解香港的法律制度十分有益。 从本期开始,本刊将连续刊登香港法制下的法律工作者、香港的刑事制度,香港的民事诉讼程序,香港的司法复核制度,以及香港的立法程序、法律渊源.法律条文诠释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13篇文章,也欢迎广大读者能就此提出你们感兴趣的话题。 承蒙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梁爱诗司长为此作序,更增加了文章的权威性;而该司法律草拟专员严元治先生组织作者撰文,以及高级政府律师尹平笑女士在安排联络方面都做了不少积极的工作,特此感谢。我们的合作已有了良好的开端,一定能够继续下去。 ──编者  相似文献   

15.
《中国法律》2011,(1):7-9,61-63
香港法律年度的开启典礼,历来为香港法律界重视,也是香港全社会的一件大事。海内外法律人透过开启典礼与香港法律界重要人士的致辞,得以了解香港法律界的最新动向,也能从香江之侧的法治理念中受到启发。《中国法律》本期全文刊发2011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大律师公会主席高浩文、律师会会长王桂埙...  相似文献   

16.
李国能 《中国法律》2010,(1):13-15,73,74
2010年1月11日,一年一度的香港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举行。香港法律精英济济一堂。香港举行法律年度开兽典礼,回顾、评估和展望重要法律命题。 开启典礼当日,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首先检阅仪仗队,马仪式揭开序幕。在典礼进行时,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律政司司长、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及香港律师会会长都会相继发表演说。(中国法律)本期精编这四篇讲辞。  相似文献   

17.
《中国法律》2007,(6):7-7
1987年12月15日,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作为司法部在香港设立的中国法律服务专业机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认真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遵循弘扬公正、客观、严谨的宗旨,采取多元化运作方式,竭诚为香港社会和市民服务,致力於内地与香港特区司法机构和法律服务专业机构的联系沟通,增进相互了解和提升共识,推动务实合作,积极参与内地与澳门特区、台湾地区以及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交往和民商活动。  相似文献   

18.
本文对中国大陆与香港两种法律制度在技术、形式方面的重要差别作了静态的比较研究,就法律分类、法律渊源、司法组织、诉讼制度、法律解释、法官与律师六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比较,最后强调两地区法学家应为两种法律制度的相互借鉴与协调作出贡献。  相似文献   

19.
香港已经回到祖国的怀抱。按照邓小平“一国两制”的宏伟构想,香港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法律制度属于英美普通法系。由于普通法与中国内地法律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就必然要产生内地与香港的法律冲突。解决这类法律冲突,对于推动内地与香港以及内地与澳门、台湾的民事经济交往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区际私法力生的原因区际私法是指解决一国之内的具有独立的法律制度的各个地区之间的民事法律冲突规范的总称。在一个主权国家中,要产生法律冲突必须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区域的存在。一个独立的法律区域必须表现为:有独立的立法和司法制…  相似文献   

20.
《中国法律》2005,(5):29-31,89-92
为增进香港与内地法律学生双向交流.增加香港法律学生对祖国的认识及对内地法律的了解,今年6月,在国家教育部、港澳办及香港中联办大力支持下,主办方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组织了28位香港大学及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二、三、四年级及专业进修学生到北京实习交流1个月。此项活动由香港大学法学院及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协办、北京清华大学承办。活动包括介绍内地基本法律课程,参观拜访港澳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教育部、公证处、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安排学生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及企业法律部门等实习3个星期。 学生们在这次活动中获得的不单是专业方面的知识,增加对内地法律及文化的了解,也感受到国家对青年人的爱护,对香港同胞的关怀。现将香港法律学生的实习有感摘登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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