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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我国涉外离婚诉讼管辖以原告就被告的一般民事管辖原则为基础,以住所地、国籍国、惯常居所地为主要的管辖依据,法律法规中仅对有限的管辖消极冲突情况做了些许规定,对管辖权积极冲突的处理一概采取平行管辖原则。但是在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问题上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新的管辖原则已经产生并被适用,在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上也是如此。  相似文献   

2.
我国应顺应国际发展的趋势 ,在充分维护我国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 ,对《民事诉讼法》第 2 4 3条规定的被告财产所在地管辖权作出必要的限制 :其一 ,应以是否有利于保障我国法院判决得到有效执行为基本衡量标准 ,对此类管辖规则中“财产”的解释加以适当限定 ;其二 ,我国应把纠纷与我国有一定的联系作为行使此类管辖权的要件 ,但对这一要件的解释不宜过严  相似文献   

3.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一直是我国比较热门的话题,尤其是司法改革、制定国际法这两个整改的时期,这一系列的问题的讨论呈白热化状态。本篇论文主要讨论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过度管辖和不方便法院原则、"国两制"原则、网络环境下的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涉外仲裁的司法审查制度问题、建立我国新的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制度体系这几个方面,也就这些权利制度进行分析给出建议。  相似文献   

4.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浅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是各国立法和国际私法共同面对的难题,其冲突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各国确立管辖权的依据不同。如何在国际范围内谋求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协调,是国际私法学界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要研究各国确立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依据及其冲突的解决途径,更好地完善我国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  相似文献   

5.
国际民事诉讼中的“过度管辖权”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各国出于对本国利益的考虑 ,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尽力扩大本国的司法管辖权。国际民事诉讼中“过度管辖权”的存在对国际间经贸关系的协调发展及建立和谐统一的国际民事诉讼秩序无疑是有害的。由于涉及本国利益的保护和不同的管辖权理念 ,“过度管辖权”规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国际社会可以通过缔结国际公约的形式对“过度管辖权”予以适当的限制。  相似文献   

6.
朱伟东 《河北法学》2005,23(4):133-135
管辖权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是一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必须要解决的两个基本问题。尼日利亚法院通常依被告或诉讼标的物"出现"或"位于"其管辖权范围内、传票能够送达被告、被告接受法院的管辖或当事人之间的管辖权协议为由对涉外民商事案件行使管辖,对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尼日利亚法院通常适用法院地法,不过,在当事人选择了解决争议的准据法时,尼日利亚法院会尊重他们的选择。  相似文献   

7.
刘懿彤 《法治研究》2015,(3):133-141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时,在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方面,由之前的4条删减为两条,将涉外协议管辖和应诉管辖的规定删除,适用国内编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这种修改不仅没有使涉外编管辖权的规定得到完善,反而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本文拟从2012年《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编协议管辖、应诉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出发,探讨其关于涉外管辖权方面规定的缺陷和不足,并结合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借鉴一些国家或者公约关于管辖权方面的规定,力图提出一些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8.
欧福永  刘星 《时代法学》2004,2(3):111-115
新加坡的法院系统分为两大主要部分 :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除了教会法院对部分婚姻和财产处分诉讼行使管辖权外 ,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对新加坡境内的所有其他民事或刑事诉讼行使管辖权。高等法院的民事管辖权建立在传票的送达和被告服从管辖的基础上。管辖权的限制主要表现在国家豁免 ,外交豁免和涉外管辖权条款方面。对于平行诉讼 ,新加坡法院可以“诉讼在另案进行”或“不方便法院”原则为由中止本院的诉讼或发布禁令限制外国的诉讼  相似文献   

9.
中国涉外网络侵权管辖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当前有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所确立的被告住所地一般管辖规则和侵权行为地特殊管辖规则,可继续适用于网络侵权争议管辖权的确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因为没有充分认识到网络侵权争议案件的复杂性,将场所化理念与多元分析要素切实注入管辖权分析之中,特别是在立法上也缺乏有关诽谤等人格侵权与知识产权侵权管辖权行使的特殊规定.我国的涉外网络侵权管辖权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有待在矫正传统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管辖规则的基础上,通过注入以合理预见、利益中心、关联争议集中管辖等分析要素进一步予以考察重构.因信息网络传播所引起的侵权争议,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权的行使,应确立在有关争议与受案法院地存在紧密联系的基础之上,除非没有其他行使管辖权的可能,受案法院不能仅以有关侵权行为发生在该地为受理案件的唯一根据.  相似文献   

10.
从国际私法的角度来看,当事人的权利和离婚案件是不可分割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方面关系着家庭的整体利益,同时也对社会的稳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国际上,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规则,一般情况下,除了一些限制情况外,每个国家对离婚案件都有相当充分的立法权限。本文主要是在分析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制度的基础上,系统阐释了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冲突,进而基础了几点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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