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严密刑事法网打击违法犯罪,对于维护风险社会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结构化分析可知,整部修正案就是积极预防性刑法观的立法实践,其具体体现:在刑事实体领域,通过对新型行为的犯罪化强化对侵犯集体法益的犯罪治理;在刑事制裁领域,通过提升法定刑加大处罚力度.《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积极预防性刑法观值得反思.刑事立法在将集体法益纳入刑法保护体系时应遵循法益侵害实质化与宪法比例原则,避免因集体法益的抽象化与入罪标准的降低而导致法益保护原则的虚空.刑法应避免成为单纯的社会控制手段,应当重返以自由和人权为核心的刑法,防止积极预防性刑法观演变为激进式刑法观.  相似文献   

2.
谦抑性考察已成为当下评判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基础性分析工具。与此相应,我国晚近以来的历次刑法修正案所反映的犯罪化进程被不少学者反复诟病为"不谦抑"。刑法谦抑主义虽然彰显了古典刑法保障个人权利的理念,但是谦抑性并非一个价值中立、超越时空、至高无上的刑法原则。直面现代社会刑法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的内在紧张关系,仅从单一化的谦抑主义维度去评判刑法发展的得失是偏颇的。谦抑性应该还原为罪刑法定原则之下用来说明和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子原则。反思刑法谦抑主义,并非要放弃或终结对刑法谦抑性的追求,而是主张在肯定谦抑理念的同时对谦抑性在立法和司法、设罪和配刑等不同场域作不同的把握。刑法的发展需要在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中寻求一种张弛有度的动态平衡,而绝非单向度的谦抑主义。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公布伊始就引发了广泛讨论,随后的调整甚至引发了更大的争议.所有争议的本质还是立场选择——如何看待回应型的积极性立法的问题.法益理论无法提供一个批判立法的武器,无法撼动积极立法观的价值基础,反而常常为积极立法助力.即使承认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犯,也只能在刑法解释论范围内腾挪,在政策评价领域或者说在刑事立法领域,无法直接证明法益保护理论可以提供一个立法批判功能.在刑事立法领域应遵循规范保护为主的原则.立法的合理性包含着外在道德评价和内在道德评价.外在规范伦理的层次性特征恰恰为行为入罪与否提供了相对规范的标准.刑事立法首先要遵循规范伦理,要受到法律内在道德的制约与立法良知的制约.这是刑法成为良法的基本前提.同时,刑事法又因为涉及底线人权,所以其受到的制约应该更为广泛和严格.此外,刑法的修正不能也无法建立在期望其他法律配合的基础之上.就内在道德而言,刑事立法应当满足清晰性、一致性以及可实现性等诉求.  相似文献   

4.
为了满足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需要,实现"民主刑法"、"公民刑法"、"保护刑法"的价值追求,刑法应当确立全面保护原则,保护公民、单位、社会和国家的法益,对公民法益的保护应处于优先地位。确立刑法的全面保护原则有民主主义、人权理论、限制刑罚权思想的根据,但其必然会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障碍。我们应该坚持刑法的全面保护原则入宪,在我国宪法第33条增加一款:"刑法既要全面保护公民的法益,又不得对罪犯适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残酷刑罚。"并在刑法立法中贯彻落实全面保护原则,补充刑法总则的法律空白,开展合理限制下的犯罪化,还应对刑法解释进行规制,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5.
刑法中行为理论探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刑法基础概念的行为,应当具备危害法益的客观实害性、外在举止性、主观可控性、刑法符合性特征。刑法中的行为概念应具有相应的理论与实践机能。对行为概念的正确理解,无论对刑事立法,还是对刑事司法都具重要意义。通过对大陆法系各种行为理论以及我国刑法中的行为理论进行比较与反思,刑法中的行为应是行为人所能控制的直接侵害或现实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权益,并可受到刑罚处罚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刑法行为理论的基本价值理念应当是集体人权和个体人权的平衡兼顾。  相似文献   

6.
中国刑法理念的前沿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法治建设中的刑法理念超越刑事立法、刑法解释技术和刑法规范文本占据着更高的位置,具有根本性的引领作用。刑法理念引领、统摄刑事立法、刑法解释和刑事司法,但其作用场域不应包括刑事政策领域,其根本和关键在于坚持形式与实质统一的罪刑法定原则基础上的罪刑法定理念。罪刑法定既是一个原则,更是一种理念,刑法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等于罪刑法定理念的树立和恪守。罪刑法定的核心归结为一点即是通过强调限制国家刑罚权即立法者的制刑权和司法者的求刑权、量刑权以实现对被告人人权的保障,审视"两点论"与"一点论"的争议,"一点论"更可取。单单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并不能消解由此带来的不可避免的"文字困境",需要以人为本、保障人权的人道主义理念的补足和调济,即在刑事立法上需要由重刑主义、功利主义、万能主义刑法立场向表征人道主义、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非犯罪化、非刑罚化、宽缓化刑法立场转变,在司法上需要恪守和践行国家刑权力的克制、宽容和谨慎,在刑法解释中需要贯注和坚守人道主义。基于宪法与刑法之间母法与子法、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分析,刑法突破自身"视限"寻求正当性的更高指向和衡量标准应当是合宪性。"风险社会"理论无法为"风险刑法"提供理论支撑,二者没有直接的逻辑联结。"敌人刑法"在本质上与"风险刑法"有契合之处和内在共通性,二者都强调刑法介入早期化、法益保护前置化,实际上都是对刑法威慑恐吓效应特别是积极的一般预防机能的重视和强调,凸显注重以行为人为基础的社会防卫理念的抬头,实质上都对以行为为基础、坚守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理念提出了挑战,蕴藏着不可控制的隐性法治风险和人权保障风险。基于刑法的保障法地位、后置法角色,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风险刑法"和"敌人刑法"理念应当慎行。  相似文献   

7.
刑法理念转变之我见--以人权保障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金冶 《法学杂志》2005,(3):115-117
强调人权保障,促使刑事司法的价值目标从“打击犯罪”本位向“保障人权”本位转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刑法的修改,以及学界围绕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展开的讨论,都是对以尊重人权、保护人权为价值理念的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要求的反映。本文拟以人权保障为视角,围绕刑法理念的转变这一中心,谈一点看法。一、人权保护视野下刑法理念的变革长期以来,受我国传统文化以及前苏联模式的影响,中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基本都保持着一种单一的犯罪控制的工具主义法律观。有学者形容说:“以暴力镇压为主要功能的刑法,成了历代刑事立法的共同特征,并构…  相似文献   

8.
和谐社会构建中之刑法新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曾赟 《政治与法律》2006,33(4):8-14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视角考量刑法,其目的是人权保障。刑法不仅保障社会中善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保护犯罪人的权利。刑事协商程序可谓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在刑法司法中的具体运用,其为刑事被告平等参与刑法司法提供了程序保障。和谐社会视野中的刑罚执行不应是惩罚性的,而是预防性的。国家的刑事政策应将个人自由之保护置于其价值核心。刑法司法不仅依据罪刑法定原则而审判,还须接受违宪审查或宪法诉愿的限制。  相似文献   

9.
当前基于秩序、利益、自由等表述的经济刑法法益学说在认知进路上存在问题,无法形成本体和功能自洽的法益观。应当承认集体法益的独立性,立足法益二元论对经济刑法法益进行本体重塑与功能展开。它勾连宪法,是保障在经济领域中实现个人自由的外部条件的统一体,也是经济秩序市场经济规范保护的客体。法益不是刑法独有的保护目标,仅根据法益标准难以有效区分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经济刑法的犯罪化应坚持保护适格的集体法益,同时更加注重合比例原则和明确性原则的补充与限制。经本体重塑的经济刑法法益兼具体系超越与体系内在功能,有助于在反思当下中国经济刑法立法与司法的基础上,重构经济刑法的立法理念与犯罪化标准,厘清经济犯罪的类型与解释原理。  相似文献   

10.
保护机能与保障机能是刑法的两项重要机能。保护机能主要依靠刑罚的宣示与适用来实现;保障机能则主要依赖刑罚的限制来实现。因此必须在保护机能与保障机能之间寻求平衡。从整体来看,我国现行《刑法》是一部重刑刑法,更偏重于法益保护机能的发挥。立足于我国的刑事立法现状,在刑事司法领域充分发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作用,对于提升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从而和谐的调和刑法的保护机能与保障机能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1.
刑法目的不能等同于刑罚目的:前者比后者具有更高的价值追求和理想境界;惩罚犯罪只是刑罚本身的行为属性,不应是刑法的目的;在我国社会转型期,认为稳定规范是刑法的现实目的的观点值得商榷;保障人权应是刑法目的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2.
荷兰刑事司法受到了现代人权法律的深刻影响。在荷兰刑事诉讼过程中,诉讼权利保障主要依据国际性和地区性的人权条约以及相关国内法。荷兰刑事诉讼程序运作体现了对人权的真切关怀:荷兰签署加入了多部国际公约和欧洲区域公约,国际条约、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法都对荷兰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国内法体系中,荷兰的《宪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也规定了刑事诉讼程序权利保障。荷兰的法院、检察机关组织运作体制和诉讼制度设计较为完备,保障了诉讼参与者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权利。在刑事审前程序中,检察机关发挥了主导作用,但参与其问的侦查法官则对检察官和警察的侦查权形成了有效制衡。从刑事诉讼权利保障法律体系的整体而言,荷兰审前程序权利保障的体制属于适度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而审判程序中的权利保障体制则兼采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混合式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13.
论自然权利的刑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锋 《政法论丛》2009,(2):11-16
环境的刑法保护是一种重要的环境保护方法,但环境刑法的架构极富变化,传统的刑法保护客体理论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我国刑法保护的客体应为公民环境权与自然权利的综合体,兼顾对人类环境权和自然本身的权利的保护,突出自然价值的独立性,以充分全面保护自然环境不受人类环境犯罪行为的侵害。  相似文献   

14.
证据法的理性主义传统,既要求通过理性证明的方式去查明事实真相,而非诉诸神明和暴力;又不以追求真相为最高目的,而是将其视为实现正义的手段.这种理性传统,决定了法治国家证据制度具有求真、求善的双重功能,并将公正奉为首要价值,从而奠定了基本权利保障的价值取向.我国证据法学研究和证据制度建设正在经历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型,权...  相似文献   

15.
刑期折抵制度的刑法精神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石经海 《现代法学》2004,26(6):66-71
不仅要预防犯罪,还要保障人权、关怀人性、崇尚公正,这是当代刑法的基本精神所在。而刑期折抵制度因其彰显了当代刑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实践了当代刑法的人性关怀,体现了当代刑法的公平公正而弘扬了刑法的精神,是刑法走向现代化的重要表现和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6.
冷战结束后,国际人权法获得了较为广阔的生长空间,国际刑法也进入复兴和快速发展的阶段。国际人权法对国际刑法各个领域的影响都十分明显,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则,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刑罚制度设计到刑罚的执行,并努力在保护被害人与保障被告人权利两者之间保持微妙的平衡。然而,透过国际人权法推动国际刑法发展的帷幔,不难发现其背后"人权"和"主权"之间的紧张博弈:为保护人权,国际人权法引领着国际刑法试图突破国家领土的藩篱进而穿透国家主权的坚硬"铠甲";国家则奋力祭起"主权"大旗并诉诸"司法独立"的坚固盾牌,抵御某些外部政治实体利用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干涉其内政、侵蚀其"司法独立",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  相似文献   

17.
姜涛  刘秀 《河北法学》2007,25(4):97-102
劳动刑法是西方国家刑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无论是从劳动刑法存在的现实基础,还是从劳动刑法的研究对象、内容、目标以及基本结构上分析,均可认为劳动刑法具有独立的刑法学分支学科地位.人类社会发展表明,劳动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本内容.因此,保护以基本人权为外壳的劳动法益,应当是劳动刑法存在的起点与终点.基于有效、有力保护劳动法益的需要,我国亦应从"大刑法"中分解出劳动刑法,专门对之进行系统化、理性化的研究.  相似文献   

18.
李军岐 《政法学刊》2003,20(3):72-75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侦查讯问程序的规制存在着诸多缺陷,其主要表现为侦查讯问程序的发动具有随意性,侦查讯问过程具有秘密性,“如实回答”一条的规定在实践中遇到了很多问题等。我们必须本着保障人权与提高效率并重的原则完善我国的侦查讯问程序,对作为讯问对象的嫌疑人的范围作出界定,同时设立犯罪嫌疑人的主张责任以维持二者权利义务的平衡。通过规定讯问时律师的在场权、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来有效地遏制刑讯逼供问题。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确立以下几种理念:刑事诉讼法的直接目的为发现真实与保障人权;诉讼模式应以职权主义为基础,融合当事人主义的一些做法;扩大司法参与;确立程序本位和国际优位的思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