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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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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首次明确提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具体目标,它是一场重新塑造我国法官新形象的运动,是我国法官队伍改革的主流思路。法官职业化不仅是我国法官形象的重新塑造,而且是通向司法公正的必由之路。我国法官职业化的改革途径是:实行法官定额制度;改革法官遴选、晋升和管理制度;改革法官的职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2.
法官制度改革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改革的进程离不开现代司法理念的指引.现代司法理念的根本含义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其对法官制度的要求就是法官精英化和法官独立,因此,应当从法官的选任和职业保障两个方面来改革我国的法官制度.  相似文献   

3.
任何改革都应当以人为本,故司法改革应当围绕提升法官的素质、保证法官的办案环境和条件进行,只有以法官为中心,尊重法官、依靠法官,才抓住了改革的关键,奠定了成功的基础。  相似文献   

4.
司法责任制是新一轮司法改革重点强调的关键机制,而法官司法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由裁判者负责"的重要制度,是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方面。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探讨法官司法责任追究制度的重构,需要明确法官司法责任的界限,合理划定追责范围;明晰权责主体,将主审法官与合议庭成员作为主要追责对象;结合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改革设计设置追责主体以及严格法官惩戒的追责程序,强化法官职业保障。法官司法责任追究制度的重构应当以确保法官独立行使职权为核心前提,进而实现严肃惩戒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监督司法活动,保证司法公正的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5.
法官独立是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也与我国司法改革的目标是一致的。要确保法官独立,必须改革现行法院组织体制,完善法官制度,并实现法院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安排。  相似文献   

6.
陈斯喜 《中国人大》2011,(23):33-33
建议改进法官、检察官的管理机制,实行法官、检察官的单独序列;适当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待遇;拓展基层法官、检察官的发展渠道;改革法官、检察官的管理体制。要改进基层法院、检察院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7.
论法官职业化是司法改革的必由之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庞林 《理论月刊》2003,(10):93-94,138
我国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公正”与“效率”,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保障这两个目标的实现。人作为一切社会活动的源泉和动力,在司法改革中的作用尤为重要。法官是司法活动的灵魂,实现司法改革目标必须有合格的法官作保障。法官职业化将对我国司法改革发生根本性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适当提升法院各类人员尤其是入额法官的工资待遇,确保职业法官的工资收入明显高于普通公务员,这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然而,在一些地区的基层法院,由于对政策的理解混乱、中央财政支持不足,以及以"妥协式"改革弥补合法性危机等因素的影响,消解了部分改革实效。一方面,改革前所宣称的工资收入增加在改革后并未实现,反而出现了普遍下降的状态;另一方面,随着职级与年龄的增长,基层法官的增资空间和幅度有限。并且,入额法官同非入额法官相较,其工资待遇的优势并不明显。在未来的改革过程中,要尽快落实改革方案拟定的增资部分,并调整基层法官的工资结构,强化法官职级与年龄在工资晋升中的权重,在此基础上,适当拉开三类人员的工资差距。  相似文献   

9.
确立完善的法官员额退出机制是实现员额制改革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破解"案多人少"困境的制度保障,还是优化法官队伍组成结构的现实需求。在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完善员额退出机制将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上海、广东、山西等地已对法官有序退出员额这项工作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法官员额退出机制的理性构建需要明确适用条件、规范退出程序,并完善配套的办案考核机制。基于员额制改革成果与审判权运行机制现状,结合各地试点工作成效,法官员额退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0.
我国进行司法改革多年来,合格法官的选任是困扰我们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将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法官遴选制度比较,论述我国法官遴选制度中的困境并提出个人设想,希望对我国的法官职业化中法官队伍的建设带来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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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今日海南》2015,(3):6-7
<正>司法改革海南率先在全国完成法官选任作为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七个试点省份之一,海南率先在全国完成过渡期法官选任。海南原有法官1540人,改革后,法官人数减至1133人。考核+考试,决定了谁能在海南当法官。海南法院司改试点主要涉及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司法责任制和省以下法院机构、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四个方面。其中,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是司  相似文献   

12.
推行审判长选任制是改变目前法院行政管理模式,落实法官审判职权,改革和优化法官结构和管理制度,促进法官精英化,提高审判效率,从而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组织改革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要“强化合议庭和法官的职责,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依审判职责签发裁判文书。”实现审判长选任制,强化合议庭的职责,  相似文献   

13.
2002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了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命题,作出了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十六大报告则更加明确提出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而且专门对司法体制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和改革要具体抓好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涉及司法体制改革的法官职业化建设,必须坚持在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应当着重从制度上予以设计和保障法官职业化,是指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法官职业化建设,就是要根据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  相似文献   

14.
“不管法院的宪法地位如何,最终的书面文字是法院权威的源泉和衡量标准。”司法制度必须为法官裁判充分说理提供保障和长效激励。我国现行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缺乏吸引最优秀法律人才效应,法官选任制度不具备选拔和培养最优秀法律人才的功能,相关奖惩制度不具有保障法官充分裁判说理的功能,是当前我国裁判说理不充分的根本原因。在法官员额制已经全面实施的背景下,应按照法官精英化的标准进一步改革法官职业保障和法官选任制度,保障和激励法官素质的持续提升;契合法官经济理性人的本性进行奖惩制度设计,防止“奖励不能激励”与“惩罚不能约束”的制度失灵;改革法官助理制度,实现法官与法官助理审判过程中的深度协同,为法官裁判说理提供时间和精力保障;按照权力与职责相统一的思路重构合议制度,使合议庭成员能够围绕裁判文书充分说理形成深度协同,为裁判充分说理提供动力。  相似文献   

15.
王道国  钟俊 《理论月刊》2006,(2):110-113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出台,从整体上对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作了全面部署,意义深远。但具体如何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仍涉及到不同的改革策略和方案设计。对此,学术界和实务界都有不少论述,其中不乏真知灼见。研究表明,由法官大众化带来的法官素质普遍较低的现状,已成为我国法官职业化的主要障碍。因而,在中国特定的国情中,实现法官职业化的关键,在于尽快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相似文献   

16.
法官法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已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995年2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38号令公布,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法官法》通过施行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不仅对人民法院和法官队伍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也填补了我国为法官立法的空白。法官法起草工作始于1986年。当时根据法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改革法官管理制度,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出发,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法官法研究小组,开始研究起草工作。1987年,党的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实行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审判机关建立类似公务员的制度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17.
当前,我国法官的职能与各类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能交错杂糅,不能根据法院审判活动的特点和性质确立法官在法院的核心地位,影响了我国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随着我国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法院人员序列化管理必将成为发展的趋势。目前,虽有部分法院在实践中探索了法官职业化改革之路,但收效甚微。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探讨我国法院人员的职能和职责,以便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的人事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8.
此次司法改革,法官遴选委员会的设立成为"重头戏",而律师亦成为选拔法官的当然主体之一。但是比较分析显示,我国缺少以律师为基础来选拔法官的传统。同时,同为大陆法系国家,我国法官的遴选制度却形似而神不在。而在传统文化与现代制度不可回避的矛盾冲突中,中国的律师制度亦有着重大缺陷。在这三大背景下,将律师群体纳入法官队伍无疑是一种跳跃式地直接套用模式,是有违中国司法运行之规律的。因此,应在坚持正确传统文化观的基础上,在完善中国法官制度、律师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全面评估外来移植制度,循序、坦然地展开这一改革。  相似文献   

19.
司法公正是司法的本质目标。但是,要实现司法公正,就必须改革法官制度。因为司法公正源于“司法独立”,而司法独立的核心在于“审判独立”,而审判独立的根本又在于“法官独立”。可见法官在实现司法公正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试对如何实现法官独立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20.
法官员额制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施行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基于经验研究与逻辑思辨之方法,透析改革暴露出来的问题,如"法官离职现象""案多人少状况""司法效率低下""法院行政化""模糊职责定位"等,挖掘改革本身不完善之处,如"传统行政化体制""资源配置不协调""选任标准固化"等,剖析制度异化的根本问题,如"改革限制与逻辑悖论""重构秩序的杂乱困境""改革过程障碍""改革程序非实质性""改革制度滞后性与不确定性"等,最终确定适合我国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基本向度,包括加强审判独立理念、优化法院资源配置、迈向精英司法未来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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