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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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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持续性代理权制度是英美法系的一项成年人监护制度。本文将美国持续性代理制度与我国委托监护、委托代理制度相比较,可以看出该制度的优越性在于它能保护残障者和高龄者的权利,同时也充分尊重了他们的意志,而我国却缺乏相应制度设计。因此在制定民法典前夕,建议能设计该项制度以弥补缺陷。  相似文献   

2.
论委托代理     
一、委托代理制度的发展历史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或授权代理.它始于契约法,后分离出来成为民法总则中一项重要制度.它的出现和完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罗马社会前期,家庭是基本的社会经济单位和社会管理组织.在父权制度下,“家父是家庭财产的唯一所有权人,家子取得的财产,不论来源如何均归家父”家父是“家庭的唯一代表”.“只有家父有权利订立契约”.加上,古代罗马法律要求当事  相似文献   

3.
代理制度是现代民商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代理制度与委托、行纪、信托三种制度的异同,以便能更准确的认识它们各自的性质特征和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4.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都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这种当事人(含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理人,下同)依法委托他人代理民事诉讼的法律制度,叫委托代理。接受当事人委托从而代理诉讼的人,称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是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项民事诉讼权利。一般说来,当事人具备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需要委托代理人:(一)因  相似文献   

5.
原告:李二娇,女,66岁,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村。 被告:张士辉,男,26岁,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外经公司业务员。 第三人:张士琴,女,23岁,住广东省深圳市南极路4号。 原告李二娇因与被告张士辉委托代理纠纷案,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南山区人民法院审查该案后,认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张士琴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诉讼。  相似文献   

6.
以2008年7月14日河北省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瞒报事故为典型,从经济学角度出发,分析地方政府在事故隐瞒中的腐败行为,在"地方权力让与说"的基础上,指出事故隐瞒发生的原因——国家和地方委托代理关系失灵。通过论述,探索煤矿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7.
刑事代理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四项关于诉讼参与人的规定中,已将法定代理人列为刑事诉讼的参与人之一,但对后二者未作明确的规定。由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只适用于法定的特定案件,代理的面窄,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少见;而委托代理所适用的案件范围和对象较为广泛,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由于此项业务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未作明确的规定,又是一项较新的业务,实践中仍存有一些问题。因此,有必要进行研究探讨。本文仅就其特征、范围、地位、作用等方面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 刑事被害人的委托代理是指律师等接受刑事被害人的委托,为其代作或代授诉讼意思表示,参与诉讼,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其应具备以下五个主要特征: (一)委托代理权是由“委托”关系而产生的,而不是直接由法律的规定或者  相似文献   

8.
众所周知,由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分工越来越细,社会成员之间相互依存越发紧密,经济活动和其他民事往来关系日趋频繁,社会发展中逐渐产生了“代理”这一法律制度。代理制度是保证法人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是促进社会发展,扩大民事交往的一项不可缺少的民事法律制度。在经济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从事正常的民事代理业务工作,社会生产力就不断地得到发展。反  相似文献   

9.
委托代理的终止规定在我国民法通则第69条中,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死亡;(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在这里法律条文言简意赅地列举了引起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但民事活动范围广泛,社会生活内容丰富,因而,委托终止的原因也是复杂的。所以在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商品流通领域中,对《民法通则》第69条规定以外的,可以引起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  相似文献   

10.
<正> 行政诉讼代理是律师的重要业务之一。律师在这个领域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广泛性远远超过刑事辩护,也不亚于民事代理。其作用则在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律师担任行政诉讼代理的任务必将越来越繁重。怎样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并为之提供法律服务,这是摆在广大律师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相似文献   

11.
曾锦 《中国律师》2013,(9):65-66
在证券投资基金中,投资人将财产委托给基金管理人之后,由于管理人的目的是从中获取最多的管理费,而投资人的目的是从证券投资中获取最大的资金收益,二者在关于财产方面的目标上产生了偏离。因为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份额持有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在理  相似文献   

12.
按《民法通则》规定,律师担任民事诉讼代理,必须在委托合同的基础上,依据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睐行决代理权限。但是,律师在民事代理业务中,往往忽视使用《授权委托书》这一法律文书。常常是法院明确提出向法庭提交授权委托书时,代理人才补办;如果法院不提出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则用《委托代理合同论之。这本就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文书,而且《委托代理合同》中关于授权范围写得笼统,很不规范。鉴于这种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种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明确规定:“授权…  相似文献   

13.
1987年6月,第一张股票在深圳面市,揭开了当代中国股票交易的序幕。1993年,股票年交易额破3700亿元,市值达3740亿元。1992年,林建华也加入了炒股的行列。他先后在上海证交所和浙江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定安路证券交易部(以下简称证交部)开设个人股帐户从事股票交易。稍后,又借法人名义在该证交部开设两个法人帐户炒股,凭着大户室的优势,他成了杭州的“股市大亨”。此间,证交部多次为林提供融资,所以交易量迅速扩大。但随着股市投机加剧,股市由原来的直线飓升到后来的直线下跌,林建华也难逃厄运。1993年10月29日,他大量透支炒股,…  相似文献   

14.
连云港市律师事务所试行律师风险委托代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4年以来,连云港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经济纠纷案件诉讼或非诉讼代理人中试行风险委托代理。所谓风险委托代理,是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对经济纠纷案件的审议结果即委托人获得的既得利益(既得利益指索回货款、追偿违约金、赔偿金、逾付货款利息或减少违约金、赔偿金、损失数额)承担风险责任的一种代理。委托人获得律师承诺获得的既得利益,律师以高于一般经济纠纷案件代理收费的3至5倍或按委托人所获得既得利益的10一15%收取代理费。否则作无偿服务,不收取代理费。去年,该所试办5件风险委托代理,取得了明显的社会…  相似文献   

15.
委托代理制度应用保险营销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用委托代理制度可以取得规模效益和分工优势,我国保险公司普遍采用委托代理方式进行保险营销。然而,由于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及激励不相容的问题,代理人往往会侵害委托人的利益,发生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从而出现代理人风险,导致代理成本增加。本文就委托代理制度在保险营销中产生的问题及如何降低代理成本展开研究。  相似文献   

16.
卢建军 《四川审判》2002,(2):9-10,12
《合同法》首次规定了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建立了间接代理与隐名代理制度,在我国合同立法史上具有历史性意义。但对间接代理、隐名代理及行纪三者的认识以及对《合同法》第402条及第403条的理解,尚存在一些混乱。本文笔者拟通过对间接代理与隐名代理的由来及理论基础和内容进行分析、进行甄别,适当予以提及,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合同法》条文进行简单评述。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上海发生了数起律师因执行职务而涉讼成为被告的案件,对此,法学界、舆论界众说纷纭。那么,律师在执行代理职务时应否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一、接受委托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和代理律师的法律地位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进行的代理,委托代理的产生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的存在,把委托人与代理人联系起来的是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一经订立,委托代理关系即告成立,代理人就可据此代为进行民事活动。在律师委托代理职务活动中,律师事务所究竟应处于怎样的法律地位,值得探讨。律师事务所是  相似文献   

18.
《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让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其出发点是为了维护代理制度的信用和注意第三人的交易安全保护。对此规定的合理性学理上有肯定说和否定说,笔者持区分说,认为代理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只在例外的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9.
公共行政学角度下的委托代理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忻维波 《法制与社会》2010,(31):159-159
委托代理理论作为西方经济学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其丰富了现代经济理论,特别是对企业组织制度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本文指出在行政管理学科上,委托代理理论也为我们提供了研究的新视角,对研究公共行政学视角下的代理关系设计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对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诸多当事人"打官司"的优先选择项,但在审判实践中,诉讼代理人不当代理甚至损害被代理人权益的现象亦时有发生。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此开展专项调研,以该市2010年至2013年10月民事诉讼代理情况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实证分析诉讼代理乱象的n体表现及威因,以期针对规范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行为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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