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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经过家教辅导后,考生中考分数达到北京市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但中考过后.却差了100多分,考生家长要求退还钱款遭到拒绝后。诉至法院。2005年底,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已对这起教育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北京点对点时空文化发展中心向学生家长于女士退还家教服务费人民币1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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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该市建设局原局长徐殿仓受贿案件时,意外地发现年近六旬的徐殿仓竟然花心飘飘,用受贿的钱偷偷包养了一位叫吴敏(化名)的情妇,这位情妇人小胆大,利用徐殿仓对她的宠爱,竟然伙同徐殿仓共同受贿。这是一场怎样的闹剧呢?有为局长偶遇风尘女子徐殿仓是衡水市一个响当当的人物,此人大学毕业后即步入政界,在官场上一直是平步青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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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11):32-37
【裁判摘要】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已经被上级单位决定停止职务,但未办理变更登记,公司以此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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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公司终止。"因此,法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没有进行清算,也没有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属于法人终止,依法仍享有民事诉讼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此类法人与他人产生合同纠纷的,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诉讼。其开办单位因不是合同当事人,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二、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有权确认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不享有确认合同效力的权利。合同无效系自始无效,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应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而合同经确认无效后,当事人请求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的,应当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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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牡丹江市宏阁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牡丹江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继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指导案例7号)。为了深入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说明。一、推选经过及其意义2011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该案时,鉴于其涉及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理解与适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