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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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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元前15世纪以后,在古代印度和西亚地区,逐步发展起了吠陀教、婆罗门教、佛教、犹太教、琐罗斯亚德教、摩尼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等一批影响力巨大的宗教形态。这些宗教,不仅形成了信仰体系、组织机构、程序仪式等,而且逐步规范化、法律化,形成了宗教法这样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成为人类法律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宗教法的基本渊源、主要内容和特征要素三个维度,对宗教法的本质进行了详细的考证,指出拥有信仰是宗教法区别于世俗法的最本质特征,也是我们认识和把握宗教法的钥匙。  相似文献   

2.
宗教法是宗教法学的基本概念,决定着宗教立法的基本内容,关系着宗教法学的研究取向.作为沟通国家立法与宗教规范的中间概念,是调整宗教社会关系、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及社会和谐的基石之一.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主要借鉴西方国家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成果,忽略了中国文化多元语境下宗教法内涵的理论探讨和归纳,相关研究呈现出碎片化、自说自话以及罔顾时空语境变迁的特点.相对而言,西方学术界对宗教法的界定和使用颇具创造性.造成这样的结果既有学术传统的原因,又与中西学界对时空变迁的整体把握和关注力度有关.因此,重新检视宗教法的基本内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宗教法概念的界定应当立足于中国一体化之下多元族群、宗教、教派的具体时空语境,应当具有自身的开放性和包容度,在中国语境下,宗教法是指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调整宗教社会关系的有关国家法律规范与制度的统称.  相似文献   

3.
邵方 《河北法学》2003,21(5):78-83
论述西夏的婚姻制度、西夏家庭形态的构成、西夏家庭对国家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西夏亲属关 系中的荫庇、连坐、容隐、亲属互犯、拟制制度。  相似文献   

4.
西夏设有相应的司法机构,有较为完备的诉讼制度、审判制度以及监狱管理制度。在刑事诉讼中西夏法典明确规定对刑讯逼供加以一定的限制,规定人犯患病、怀孕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在狱政管理上,法典规定了人犯基本的生存条件。这些均反映出儒家慎刑德政法律思想对于西夏诉讼审判制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西夏服制与亲属等级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邵方 《法学评论》2004,22(3):149-155
本文是一篇探讨西夏社会亲属关系远近亲疏的文章。主要依据西夏中后期改订的国家法典《天盛律令》对于服制的规定 ,分析西夏社会的亲等制度 ,作者认为西夏法典对于服制的规定基本源于唐宋法律制度。但是在模仿之中也体现出西夏党项社会自身的特征 :如五服中妇女地位要比中原王朝的相关规定中妇女地位高 ;嫡庶之分虽然已经确立 ,但是没有中原王朝那样严格等等。《天盛律令》中对于违反服制时未见相应的处罚规定。且《天盛律令》中的法律规定在当时社会中的具体实施还有待新资料的佐证。  相似文献   

6.
邵方 《法学评论》2022,(4):184-196
中国古代法律对契约采取“有限介入”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有效落实,西夏法律同样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模式。西夏法典《天盛律令》在保证契约立约双方当事人合意的基础上,对交易原则、违约情状、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宏观规制,而民间私契对于双方认可的违约内容再做出具体约定,形成了有效的契约保障体系。西夏不同类型契约的违约条款,在考虑交易方式不同所带来的差异问题外,总体呈现出较为一致的程式,也说明西夏契约的发展已达到一个较高的阶段。  相似文献   

7.
本文通过对《天盛律令》关于西夏婚姻法律制度的研究 ,并将其与唐、宋律法进行比较 ,分析了西夏婚姻制度具有的特征。  相似文献   

8.
本文主要探讨西夏以游牧为主的社会经济与西夏法典中大量独特的畜牧法律规定,分析比较西夏厩牧法与中原王朝法典厩库律的异同,从西夏法典中严格的牲畜保护规定和对于官私牧场的划分、官牧管理体制的规定等方面,论证西夏法律中的厩牧法对以唐宋律为核心的中华法系的丰富和发展。  相似文献   

9.
西夏党项人深受中原儒家思想的影响,统治者期望借鉴和仿效中原王朝的政治法律制度作为强国之策。儒家思想在西夏广泛传播并深入社会生活,成为西夏法律的思想基础。与此同时,"以孝道为核心"的儒家思想也对西夏社会风尚产生显著的影响。因此,儒家"尊君孝亲"、"慎刑德政"思想在西夏法制中都有深刻体现。  相似文献   

10.
金韵 《检察风云》2011,(16):88-89
所谓"西夏瓷器",是指西夏王朝时期,在西夏王国地域内烧制的、供西夏王国人使用的瓷质器物。西夏境内因缺少金属矿藏,尽管冶金制造业高度发达,少量金属只能提供皇室之需,打造战争用具、农具以及钱币之用,社会所需的大量日常生活用品则只能以瓷器替代。  相似文献   

11.
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大力发展,我国宗教事务实现了从政策主导向依法管理的转变,初步形成了有关宗教事务管理的法规规章体系。文章采取立意抽样的方法,通过较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和多场与爱国宗教界人士座谈,力求客观、全面地把握我国五大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以及普通非信教群众对当前我国宗教事务管理立法实施状况的评价,从而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优化以及将来宗教事务基本法律的制定提供参考。最后就当前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了详尽的阐述。  相似文献   

12.
法意是古代法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宋代是法意这一概念特别受到重视的历史时期,它对于缓和司法过程中法律与人情的冲突,达到法律与人情的平衡,起了重要作用。在宋代,法意概念本来为法学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却没有被后人所把握,其湮没无闻的原因令人深思。  相似文献   

13.
周正云 《时代法学》2004,2(2):107-112
从清朝末年的维新运动时期开始 ,湖南已有中西合璧的近代法学教育。 2 0世纪初 ,湖南的法学教育已经以多种方式进行 ,主要包括以学生为对象的国内学堂教育 ,以官员为对象的课吏馆或仕学馆的培训教育和组织出国留学法律。其中 ,学堂法学教育又从仅作为一般课程教育发展为法学专门学堂教育。清末湖南的法学教育服从于兴学育才、推行新政、挽救清王朝的大目标。结果 ,不但培养了法学人才 ,而且造就了推翻满清封建王朝的生力军。清末湖南的法学教育又为民国初年湖南法学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4.
梅长胜 《行政与法》2014,(1):125-128,F0003
习惯环保法作为习惯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和习惯法相同的特性.习惯环保法在一个社会共同体内具有一定的确定性、统一性和权威性.习惯环保法多数扎根于少数民族地区,是因其特殊的环境或生活习惯所形成的.本文阐述了习惯环保法产生的民族渊源、社会学基础及对其今后的引导方向,认为习惯环保法的变迁决定于当地族群文化的变迁,而后者又决定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因而习惯环保法的变迁最终取决于经济的变迁.  相似文献   

15.
汤毅平 《时代法学》2005,3(1):56-60
清末的法律近代化是指法律具有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法律的立法精神与特点。清末的法律近代化集中表现为清政府在政治、经济、教育及社会生活领域相继制订或颁行了一系列具有向近代国家转型性质的法律、法规和章程。从整体上来看 ,这些法律法规具有系统性、模仿性等特征。尽管清末的法律近代化结果是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二律背反 ,但它在推动当时社会、经济、政治的向前发展仍然起了积极的作用 ,对民国时期的立法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罪犯的宗教信仰处遇论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宗教信仰权利是现代法治国家必须保障的公民权 ,而罪犯的宗教信仰权利保障有无最易凸现出社会的法治或人治的特征 ,罪犯处遇制度移植引进宗教教诲成为依法治监的时代要求。  相似文献   

17.
邵方 《法学研究》2007,29(1):117-124
唐宋法律中的儒家孝道思想对西夏中后期颁行的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影响深刻,主要表现为同居共财、亲属相隐及依服制定刑三个方面。西夏仿效中原政治制度、儒学盛行、社会以孝为美德以及家庭亲属关系完备是其接受这种影响的主要社会原因。  相似文献   

18.
"公法中源"说滥觞于19世纪60年代,绵延至20世纪初,相继得到了洋务思想家、美国传教士丁韪良和维新思想家的推磨和倡扬,经历了从萌芽到鼎盛再到衰退的演变历程。它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层面:第一,早在千余年前中国就已经产生国际法。洋务思想家和丁韪良分别探讨了中国古代国际法的实体基础和历史实践。第二,中国古代国际法具有普世价值。维新思想家进一步把孔子及《春秋》说成是近代国际法的直接渊源,把"公法中源"说推向极致。"公法中源"说在晚清的出现与发展深受历史、现实、理论三重因素的共同制约与作用。作为近代一种会通中西公法文化的理论学说,"公法中源"说有其独到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同时也存在由于方法错误和理论缺陷而导致的若干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19.
New religions, both those arriving by way of the cultural baggage of migrants and those which are part of the panoply of recent New Religious Movements and the New Age, have challenged and changed Australia's religious demography, but have been incorporated into Australian society in a comparatively peaceable way due to Australia's very tolerant religious institution. The effective management of this new religious diversity has been made possible by previously existing norms and expectations (i.e., institutions). The attempt to enact federal legislation to protect freedom of religion and belief in response to ICCPR Article 18 spearheaded by Australia's Human Rights and 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 provides an opportunity to examine a particular case of the management of religious diversity. Groups that viewed the consequences of religious difference from a social justice perspective supported the legislation, and those that essentialize religious difference opposed it.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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