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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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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蔡昊峻 《法制与社会》2011,(4):262+287-262,287
随着信息产品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由信息缺陷所引发的法律问题日渐增多,必须及时用法律的手段规范信息服务,促进信息产品交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信息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其构戍要件应比照一般侵权责任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2.
信息产品责任初探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李扬 《中国法学》2004,(6):72-81
尽管探讨信息产品责任将增加信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义务,但知识、信息的财产化和财产的知识、信息化以及信息产品缺陷引发的严重危害要求对信息产品的责任问题做出探讨;近现代法律关注的 直是有形物质产品的责任问题,而没有关注过信息产品的责任问题,是一个很大缺陷;应当将真买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确定为信息产品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信息产品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应当成为信息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将下列情形确定为信息产品生产者的抗辩事由:未将信息产品投入流通的,投入流通时缺陷尚不存在的,投入流通时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相似文献   

3.
杨冉 《法制与社会》2011,(23):288-289
产品责任之归责原则是构建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核心与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深,汽车已经走进千家万户,汽车产品责任成为一个日益突出的法律问题,本文从汽车产品责任一般理论出发,分析我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法律适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最后提出相关立法建议,以指导产品责任归责的法律适用,构建和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法律。  相似文献   

4.
随着经济发展,现代社会中有关产品责任的问题不断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关于产品责任的归责问题屡见报端,传统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挑战。本文主要介绍了产品责任的性质和产品责任归责原则在西方发达国家司法实践中的发展状况,并联系我国产品责任法中采用的归责原则,简要的分析我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法律完善问题.  相似文献   

5.
随着人们消费需求的多元化,信息产品已成为社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信息产品责任事故不可避免地凸现出来..本文通过论述建立信息产品责任的法律障碍及设立信息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可欲性,旨在说明构筑一个将有体物产品责任和信息产品责任结合在一起的产品责任法律模型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6.
柴振国  赵英 《河北法学》2005,23(1):32-35
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服务责任与产品责任并列规定,但由于产品责任有<产品责任法>相配合,因此解释适用上没有什么疑义,而服务责任在构成要件、法律效果、抗辩事由等问题上并没有太明确的规范,尤其是在归责原则方面值得从立法政策上重新检讨,针对上述问题应重新审视我们现行的法律并做出相应的修正.  相似文献   

7.
尽管商标的品质保证功能出现弱化,但商标许可的外部性为构建商标许可人的监督义务并以连带赔偿责任作为违法后果提供了充分支持.重大的产品侵权责任可能导致被许可人丧失清偿能力而发生严重的负外部性,迫使政府监管超越许可合同的内部义务和产品责任的既有救济机制,基于公共政策施以法律干预,促进监管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公私融合,以强化外部性内在化的努力与绩效.商标许可人是否履行监督义务的判断标准应采结果主义.连带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应当类型化、分步骤,归责原则应以过错推定原则为主导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赔偿范围应以补充性和替代性为原则.同时应实质性推进产品责任保险和赔偿基金等社会化赔偿机制的整体构建.  相似文献   

8.
熊进光  方娜 《行政与法》2014,(7):95-100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一方、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注意义务都给予了明确规定.然而,“中国式过马路”行为模式的产生给该法律中规定的机动车损害赔偿归责原则带来了巨大挑战.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平理念,机动车损害赔偿领域应构建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并存的归责原则体系,即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外采取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9.
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法之思考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产品责任法应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新《产品质量法》颁布时间不长 ,但我国现行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仍有必要依据保护消费者利益与促进生产发展并重的基本原则、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并用的归责原则及全部赔偿、限定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并行的赔偿原则做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0.
国际产品责任侵权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剧,跨越国界的国际产品侵权案件日益增多,原有侵权的一般法律适用原则,已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国际产品责任侵权案件的需要。我国在此问题上仍保守于一般侵权的法律适用原则。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完善我国国际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国内立法,并及时加入《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已属迫不及待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在责任聚合中,因同一法律事实产生多重结果,行为主体应承担多个部门法规定的责任.民刑责任聚合是责任聚合的突出表现,为“民刑交叉”案件的一部分,但处理民刑责任聚合案件不能简单适用“先刑后民”原则.“先刑后民”的适用应满足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一致、同一法律事实以及刑事程序不以民事程序为前提三个条件.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不一致时,则应适用“民刑并存”或“先民后刑”原则,民法中的替代责任、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是这一类案件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2.
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正式颁布施行,初具规模地形成了我国特有的市场经济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本文在产品责任的立法现状和产品责任原则方面作了大量剖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产品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不足,就如何完善我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3.
戴琼 《政法学刊》2007,24(2):46-50
涉外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涉外侵权责任。在法律适用方面,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较具代表性的有侵权行为地法、政府利益分析法、最密切联系原则以及原告选择法律、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条约等,各有利弊。我国现行法规关于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存在较多缺陷,亟需完善。  相似文献   

14.
本文论述了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概念、法律特征、构成要件;对于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制度进行了探讨,应对产品及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加以明确,对于因产品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相似文献   

15.
曹辉 《法制与社会》2012,(23):280+283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入消费领域的产品数量和种类日益丰富,随之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也层出不穷.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使社会经济能够在良性的轨道上循环发展,产品责任法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而产品责任归责原则体现了产品责任法的核心价值取向,适当的归责原则既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促进生产者提高产品质量,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因而开展对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发展历程研究,能为我国产品责任法律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提供有利借鉴.  相似文献   

16.
构建残疾人福利法律制度是残疾人权益保障事业的重要一环,目前我国残疾人福利保障的立法体系仍未建立,现有相关法律制度对各类残疾人福利的保障有欠平等,国家责任原则未得到充分体现.今后,应科学构建残疾人福利法律制度体系,明确保障残疾人福利权理念和维护残疾人的尊严之理念,贯彻残疾人福利保障的国家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7.
段卫华  王强 《河北法学》2006,24(9):83-86
各国产品责任实体法上的冲突,使得涉外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对于能否恰当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当前还没有调整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专门制度,只是笼统地采用了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规则.从分析国际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发展趋势入手,提出了完善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中国产品责任法——兼论假冒伪劣之根源和对策   总被引:34,自引:0,他引:34  
《民法通则》颁布以前,中国无产品责任制度,时下,该法律制度规定在具有公法性质的《产品质量法》及散见在其他法律、法规中。编著民法典时,应将严格产品责任法的规定从《产品质量法》中分离出来,编入民法典侵权行为篇。其内容为:产品定义、责任原则、免责事由、缺陷定义、连带责任、赔偿范围、请求权的时效限制等。  相似文献   

19.
我国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披露法律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疫情信息报告、披露不及时;直报系统利用率低;预警公布自由裁量权大;通报范围太窄;疫情信息举报渠道不明,激励不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法律地位低;法律责任追究不够,责任太轻.为此,应强化网络直报系统的利用;明确新发传染病的预警上报原则;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地位,赋予其传...  相似文献   

20.
由于医药产品在医疗活动得到了广泛应用,医药产品侵权问题也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世界各国对医疗机构在有缺陷的医药产品侵权中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不承担产品责任,而由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产品责任。这一做法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二是,医疗机构通过提供医药产品获得经济,其行为性质与销售无异,因而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种做法以欧盟为代表。笔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第二种做法。本文采用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原理对《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连带责任产生外部法律效果和内部法律效果。就外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同时适用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患者既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就内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分别适用过错原则和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在经患者请求赔偿其损害后,如果对医药产品的缺陷没有过错,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倾斜保护患者利益的同时,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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