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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现阶段,我国的劳务派遣单位数量日益增多,《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细化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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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理论研究准备不足,现行《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规定存在制度上的不足,据此,应提高劳务派遣单位设置的准入门槛,用明确列举的方式来限制劳动派遣的适用范围,合理分配劳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责任,并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平等权实现的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以及不同主体间劳务派遣争议的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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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在我国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作为派遣机构的劳务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而后劳务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劳动者在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下工作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同国外相比较。目前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制度尚不成熟和完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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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同工同酬制度,加强对被派遣劳动者收入的保护,必须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进行原则性规定。限制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要限制劳务派遣制度的就业岗位。加强劳务派遣机构规范化管理,必须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设立采取"许可主义"原则,强化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责任追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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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目前在国内发展迅猛,但由于劳务派遣管理不规范,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权责关系不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本文认真分析了劳务派遣的现状、存在的利弊,对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务派遣劳动关系进行了探讨,并对创新劳务派遣机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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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占文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5):134-136
劳务派遣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用工方式的新型用工形式,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存在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划分不合理、用人单位的责任类别不明确、最终责任的承担者不明确、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完善等问题。应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类别、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者以及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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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份召开的福建省劳务派遣工作会议获悉,今年全省劳务派遣就业人员累计将达15万人,将针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医保、工伤保险及劳务派遣市场准入、派遣人员劳动关系等具体问题,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据悉,今后申办劳务派遣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备用金不得少于20万元,包括法定代表人在内3名以上从业人员持有《人力资源专业经济师证》,有固定场所和设施等。劳务派遣企业营业期间,必须在经营场所明显的地方悬挂《劳务派遣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技能培训重点锁定三类人员。重点是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向非农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劳务培训以技能培训为主,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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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国内一些企业将工作多年的老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而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派遣合同,然后派回原企业上班,这些企业的“逆向派遣“做法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劳动派遣方面的一些经验,提出解决我国在劳动用工领域出现的逆向劳动派遣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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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安丽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5):137-139
我国劳务派遣在急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问题。虽然2012年12月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针对现有的劳务派遣人数快速增加、派遣机构数量多且资质差、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损等问题,建议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经验,引入保证金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明确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的责任划分,开辟劳务派遣向直接雇佣转化的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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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福建省劳务派遣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川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省劳动保障厅党组书记王克益作了工作报告,省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了典型发言。据悉,福建省从2003年9月成立劳务派遣公司以来,全省现在按统一名称、统一模式、统一运作机制,共成立了74家劳务派遣机构,共派遣97300多人,成为福建省就业和就业服务形式的一种创新和重要形式之一。今年,福建省劳务派遣就业人员累计将达15万人,并针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养老保险、医保、工伤保险及劳务派遣市场准入、派遣人员劳动关系、技能培训办法等具体问题,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为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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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劳动合同制度的纵深推行和劳务派遣制度的广泛实施,一方面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就业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劳动者劳动权益受损的负面效果,尤其是劳务派遣领域的派遣女工,由于其身份的特殊,不仅要遭受普通劳务派遣工所承受的“同工不同酬”等不公平待遇,还要遭受只有派遣女工才会遇到的“三期”被退回等特殊待遇.劳务派遣女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罚则力度不够等法律盲点,急需从立法、司法等方面加以弥补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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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极大地推进了劳动法治建设的进程,同时对于重构我国劳动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在传统意义上,同一时间内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只形成一个劳动关系.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灵活就业形式大量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双重劳动关系普遍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界定.关系到劳动者、用人单位、其他相关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以及责任划分问题.本文就隐形就业、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中存在的双重劳动关系问题,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提出应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并应从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方面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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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社部的统一安排部署,福建省从2013年3月份至6月份,对全省现有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派遣使用劳动者的情况集中开展专项规范行动,确保新修订《劳动合同法》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到位,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规范经营、用工单位依法合理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促进劳务派遣规范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