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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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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信息产业的发达与互联网用户的迅猛增长,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技术使得收集、储存、传输、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极其容易,个人信息很不安全,个人信息在信息时代面临着一系列危机。本论文通过对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立法研究,分析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民事立法的不足之处,最后指出我国应该加快立法,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从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相似文献   

2.
试论我国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公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信息社会下,个人信息隐私权不仅受到来自私权主体的侵犯,而且因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信息技术的变革,个人信息隐私权也受到来自公共部门的侵犯。因此,对个人信息隐私权进行公法保护成为一个新的课题。我国尚未有个人信息隐私权专门保护的公法文本。本文以保护个人信息隐私为基本出发点,通过对美国、德国、日本三国的比较考察,提出我国个人信息隐私权公法保护的初步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基因隐私权的民法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以传统隐私权保护为基点的现行立法与司法,无法完成现代隐私权,特别是个人信息隐私权所强调和要求的保护架构.在权利配置上,无法实现对传统隐私权按照个人信息处理程序的不同阶段进行权利增设与重置.在保护机制上,无法通过司法能动主义建立个人信息隐私权,特别是基因隐私权所要求的公共监督框架.因此,在后基因组时代,应当坚持以个人信息法作为个人信息(包括基因信息)保护的基本制度框架,在个人信息法的范围内,对作为高度敏感个人信息的基因信息予以特别处理.  相似文献   

4.
我国目前关于个人信息方面的立法,主要集中在宪法和一些民事立法中,部门法中并没有直接承认个人信息权,也没有一部冠有个人信息保护法之类的立法。不过,我国已经启动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程序,并且已经形成专家立法建议稿,如齐爱民教授主持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示范法草案学者建议稿》和周汉华教授主持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就是其中的代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性质、内容、保护原则、保护机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个人信息保护法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5.
在信息社会中,个人信息的保护对于个人信息的安全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个人信息的界定与民法性质以及各国立法模式的区别,得出我国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应该借鉴立法主导模式的结论,同时提出我国在立法过程中应对个人信息本人以及信息收集者或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等给予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张继红 《法学论坛》2016,(6):92-102
大数据时代,信息社会中的个人信息已经成为重要的资源和财富.在大数据、云计算带来便利同时,我们不得不面对大数据的负面产品——信息被非法秘密地收集、二次利用、交叉多元等新问题,而传统的信息保护模式失灵,金融信息完全脱离了金融消费者的掌控,暴露给金融机构、关联方及其他第三方.大数据时代,数据融合现象愈加突出,相较于传统隐私权下对秘密及安宁的诉求,信息保护及利用诉求显得更为迫切和强烈.大数据语境下,金融信息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共同构成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制度的基础,在价值位阶上仍需遵循金融信息保护优位原则.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作为下位概念的金融信息保护立法亦存在缺位和真空,需确立个人信息权民法框架内的基础性保护制度,采用结果导向型保护思路、强化金融机构义务以及建立专门保护机构等措施进行优化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肖瑶 《法制与社会》2015,(3):246-247
伴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人类社会进入了信息化的时代.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隐私的途径越来越多,信息隐私泄露的几率也大大增加.本文主要针对目前我国个人信息隐私权侵害形式的现状,分别从网络运营商的侵权形式、网络用户的侵权形式、网络运营商与网络用户共同侵权的形式这三个角度进行叙述分析,由表及里地指出我国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周玥 《法制与社会》2014,(6):246-247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已势在必行。在全球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美国信息隐私权与德国个人信息立法有着典型意义。美国信息隐私法以隐私权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基础,而德国以一般人格权为其权利基础。本文认为,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制和观念前提下,隐私权和一般人格权均不能满足我国内在要求,我国立法应以具体人格权为基础构建个人信息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9.
“被遗忘权”是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删除制度的立法新发展。美国并不赞同欧盟模式的被遗忘权。加利福尼亚州立足美国法制传统构建了一个体现美国利益需求的被遗忘权。加州立法从维护个人发展权意义上建构未成年人的被遗忘权,以数据最小化原则为基础,建构适用于消费者与企业之间数据处理的被遗忘权,赋予个人删除本人发布的个人信息的权利,同时规定了一系列删除信息的例外,较好地协调了被遗忘权与言论自由和信息经济发展的矛盾。加州立法已成为美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典范。未来,美国可能以加州模式为模板构建媲美欧盟被遗忘权的个人信息删除制度。加州对被遗忘权制度的取舍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的理解与适用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0.
任洁  王碧琴 《法制与社会》2014,(11):238-240
本文针对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现状探讨了信息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对策:提出采取分类保护的方法实现信息隐私权保护的实质公平,分别对政府官员的信息隐私权保护、公众人物的信息隐私权保护、未成年人的信息隐私权保护、特殊人群的信息隐私权保护的方法进行了设想和论证;通过规范政府及优势机构对个人信息的搜集披露规则并通过行业自律规范的完善为信息隐私权保护提出具体设想。既充分保护公民隐私权,又不妨碍信息发展的社会需求。  相似文献   

11.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计算机的运用领域越来越广,互联网也早已深入到人们工作、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世界因为网络的不断发展而联系得更加紧密,信息的交流也更加方便快捷。但在网络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网络中所涉及的个人信息、企业信息、国家信息等都受到一定的安全威胁。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网络隐私是人们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文章结合国内外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手段,分析我国法律中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不足之处,进而对我国网络隐私权的完善给予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2.
美国信息隐私立法透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齐爱民 《时代法学》2005,3(2):109-115
美国法以隐私权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基础,在公领域,实行分散立法模式;在私领域,美国选择了行业自律模式,在全球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美国制定信息隐私保护政策和法律的基本思路是力求在信息流通和隐私保护之间寻求平衡。信息隐私权是美国信息隐私法上的一个核心概念,它是随着社会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而产生的,指个人针对其信息所享有决定权、支配权和控制权。  相似文献   

13.
《政法学刊》2021,(5):97-103
隐私、个人信息和数据三者在民法意义上的本源与价值都是个人信息,只是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范围不同,数据与个人信息为为载体与本源之关系。《民法典》对隐私、个人信息和数据的不同规定,保护着不同类型与范围中的个人信息不受侵害,是对科技双刃剑下公民权益保护的有效回应。《民法典》对于私密型个人信息的隐私予以法律赋权;对于需均衡使用与保护的个人信息予以法律保护;对作为信息载体的数据予以前瞻性开放式法律规定,三重法律保护体现了《民法典》以人为本的政治内涵。  相似文献   

14.
物联网时代与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联网可使人与物的交互更加方便,但也带来一些前所未有的社会问题。在物联网的应用中,如果网络安全无保障,那么个人隐私、物品信息等随时都可能被泄露。保护个人隐私受到巨大挑战。建议进一步界定个人隐私保护的范围,完善个人信息合法收集、使用的配套制度,保护个人隐私权,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  相似文献   

15.
李宁 《法制与社会》2013,(1):139-141
政机关在行政调查过程中收集并保存了大量的个人信息,对人民的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人民主权理论与现代服务政府理论,都决定了行政机关必须公开自己通过调查所掌握的个人信息。而目前,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尚在建立中,如何平衡信息公开的知情权与个人信息保护的隐私权,已成为当前行政调查所面临的一个难题。  相似文献   

16.
《政法学刊》2017,(3):32-39
指纹信息具有特定性、稳定性和触物留痕性,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有敏感与一般之分,前者受隐私权保护,后者可成为财产权客体。指纹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但隐私公开在信息社会下具有相对性,即在特定领域内公开并不意味着在任何领域均公开,所以指纹搜集并不必然侵害隐私权。隐私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对其限制须受公法规制,即须符合法律保留原则和比例原则。指纹搜集缺乏相关授权法律,不符合法律保留原则;未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未必符合比例原则。建议立法机关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以补足指纹考勤等信息利用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17.
论互联网中的隐私权--由一则案例谈起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谭建初  李政辉 《河北法学》2001,19(2):105-110
在规范网络世界的网络法中 ,隐私权应成为基础性的权利种类 ,此为网络虚拟社会的特性所决定。隐私权的保护对象为个人的所有信息 ,权利内容为 :个人信息使用权与个人信息安全权两方面。我国对网络隐私权的制度设计 ,应借鉴英美等国经验 ,以国家制定法律的他律与网络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 ,全面保护网民隐私权。  相似文献   

18.
刘磊 《财经法学》2023,(2):36-50
《民法典》第1034条第3款确立的私密信息隐私权保护优先规则导致私密信息应有的合理使用空间被不当限缩,有必要引入《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合理使用规则。在将私密信息划分为非敏感私密信息和敏感私密信息的基础上,前者可通过《民法典》第1034条第3款后半句“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直接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第1款第2项至第7项中的个人信息合理使用情形,后者则可基于敏感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应优先于隐私权保护规则适用的解释思路,在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第2款“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前提下,再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第1款第2项至第7项中的个人信息合理使用情形。  相似文献   

19.
个人金融信息具有多样性、敏感性、精准性、高价值等特征.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需求对现行法律理论、相关制度与机制以及金融机构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能力都带来了挑战.在大数据时代,金融法需要被重新定义,即金融法实际上是包括企业信息和个人信息在内的数据管理、共享与利用之法.在大数据时代,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法需要转型升级.法律需要明确信息和数据的权属,对个人金融信息实行特别保护,完善事中和事后保护机制,完善保密规则的例外情况.我国应发展数字信誉评分业务,推动数据开放共享.  相似文献   

20.
个人信息保护法制管窥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现代意义的隐私权乃是一种“个人信息控制权”,因此有必要对收集、利用、保存、传播他人信息的行为全面进行规范,许多国家先后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在立法模式上,根据是否以一部法律对公共部门和非公共部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进行规范,分为总括和分离两种模式。在立法内容上,“OECD劝告”曾确立个人信息保护的八项原则,同时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可具体化为五项权利。另外,对特定行业制定特别规定是普遍采取的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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