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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安全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立法手段,合理规范并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对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确保饮用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浙江为例,分析了浙江省饮用水水源地方立法的现状和不足,提出了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立法框架建议,同时为其他省份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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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8月1日起,由海南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放养畜禽、网箱养殖、旅游、游泳、洗涤、垂钓等行为;破坏饮用水水源将被处以百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者将追究刑责。
法律福音: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投入,合理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区的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法律福音: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投入,合理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区的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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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保障饮用水监测得以执行,就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立法和资金近期,伴随着"速成鸡"事件的进一步发酵,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热点。饮用水行业,作为食品产业的重要板块,其安全问题,也日益得到市场关注。我国在饮用水行业的投资规模及行业产值已具相当规模,但在相关立法及监管上,却不如欧美。保障饮用水的质量安全,各国政府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一些教训。美国:年投入过百亿美国早在1974年就通过了《美国安全饮用水法》,对公共饮水供水系统进行规范。该法律于1986年和1996年两次修改,形成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人员培训、改进水系统的筹资和公众信息"的系统性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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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饮用水源保护法律调控的基本指导思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因世界性饮用水源紧缺和污染所导致的饮用水源危机,不仅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生存,而且随时可能引发国际政治问题。因此,饮用水源的保护被提上了世界各国的议事日程,并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是当代人类的普遍共识。本文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饮用水源保护立法应当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指导思想,以期对完善或创新我国饮用水源保护法律调控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依据和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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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是农副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利器,我国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地理标志资源,如何更好地保护地理标志,提高我国农副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值得我们研究。目前我国保护地理标志存在不少问题.应进一步完善我国地理标志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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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作为生命之源,是大自然、人类社会,乃至整个地球宇宙赖以生存的基础。虽说地球上百分之七十一都是水,但是,可以饮用的水资源是相当有限的,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分配依然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和重视。银川市地处西部干旱地区,是全国100多个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干旱少雨、日照充足,辐射强烈,南凉北暖,多为沙质土壤,地表水下渗严重,蒸发量大。这样的自然地理环境就决定了银川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更是迫在眉睫。通过对银川市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的调查和评估表明,银川市水源地的现状不容乐观,急需加以保护和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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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董铺水库和大房郢水库是合肥市饮用水源供应地,关系着百万合肥居民的饮水安全,如何扎实有效地保护好两大水库,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推进合肥市水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提高,2013年10月22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对《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针对合肥市的饮用水源地保护、河流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形成报告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最终形成了"加强饮用水源地的清理和保护工作"等6条"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并跟踪问效,紧抓不放,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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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资源因兼俱经济、生态、文化及科研等价值而进入法律保护的范畴,成为法律保护的重要对象。我国《物权法》确立的动物资源所有权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和用益物权制度,对动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及保护意义深远。但从动物资源的价值及法律应有的保护分析,《物权法》和现行相关法在动物资源保护方面仍存在着缺陷和不足。完善动物资源的物权保护不仅是法律发展的必然,且对于保护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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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资源保护区法律制度浅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制与经济》2007,(2)
自然保护区是雏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地和生态建设的支点,它对人类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以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中药资源保护区是自然保护区中的一个特殊类型,是中药资源就地保护的主要形式,对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由于我国现行的中药资源保护区法律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导致中药资源保护区的建设极为落后。本文主要从我国中药资源保护区的现状入手,通过对我国自然保护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法律分析,为我国中药资源保护区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应的法律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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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环境法也越来越成为法律中的热门学科,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范为化解城镇饮用水的污染和经济的协调问题提供了新的法律途径。但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规定过于简单,有待完善。文章立足于该制度的立法初衷,比较域内外该制度发展情况,结合我国当下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城镇经济协调发展的适用条件、保护条件、认定方面给出一些建议,期望该制度可以得到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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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资源是我国的宝贵财富,它是由红色物质资源和红色精神资源构成的统一整体。近年来,我国红色资源法律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面临“重物质资源、轻精神资源”的保护失衡问题。对此,应从保护对象、保护主体以及分类、分级管理机制三个方面建立红色资源“物质——精神”双重法律保护模式的制度框架,形成双重法律保护模式的关键制度设计,系统构建红色资源法治保障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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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虽已成为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的共同保护对象,但由于涉及到国家的经济利益,不同的国家运用了不同的保护理念.选择了不同的保护模式。我国是地理标志资源大国,但现行保护模式却存在着权力冲突.这直接影响到我国相关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明确立法权限与管理权限,以商标法确定地理标志保护的一般原则,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地理标志保护条例》,可能是完善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一个合适选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