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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过低,是我国《国家赔偿法》亟待弥补的缺陷之一。针对国家机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国家赔偿标准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建议借鉴民事赔偿标准,坚持以补偿性赔偿为主,惩罚性赔偿为辅的赔偿原则,提高对人身权损害国家赔偿的具体计算标准,完善我国《国家赔偿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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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改判无罪是国家赔偿中主要的赔偿情形之一,国家赔偿标准主要有抚慰性赔偿标准、补偿性赔偿标准和惩罚性赔偿标准三种,我国国家赔偿适用的是抚慰性与补偿性相结合的原则。再审改判无罪对受害人的人身自由、精神及社会名誉等方面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现有的补偿标准不能有效弥补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因此我国有必要将再审改判无罪这一情形适用惩罚性国家赔偿标准,同时扩大国家赔偿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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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惩罚性国家赔偿,虽有一些学者对其表示质疑,但从当前学者对惩罚性国家赔偿的态度来看,赞成者似为多数.本文主张确立二元的国家赔偿标准,即在一般情况下,适用补偿性赔偿标准,出现"故意和重大过失"情形下,追加适用惩罚性赔偿.对惩罚性赔偿金在必要限制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算定,同时,改革相应的制度以辅助惩罚性国家赔偿标准的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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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标准,是深度层面上的刑事赔偿范围,也称结果意义上的刑事赔偿范围。世界上主要形成了惩罚性、补偿性、慰抚性三种国家赔偿标准。目前有学者建议我国刑事赔偿制度采用惩罚性赔偿标准,笔者不赞成该建议,并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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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赔偿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任何一个国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侵犯公民权利,都不可能完全避免,《国家赔偿法》因首次宣示了“国家造成损害应赔偿”的宪法原则而倍受瞩目,从实施七年多的情况来看,国家赔偿案件少,赔偿数额低,获赔困难的客观现实已经使许多人对这部法律失去信心。除去执行机关存在理解和执行上偏差的原因外,我们不得不正视国家赔偿立法本身的缺陷,本文仅就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赔偿标准问题谈一点肤浅的体会。一、对现行赔偿标准规定的评价现行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国家赔偿,可分为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从赔偿的对象看,对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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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赔偿法存在损害赔偿范围过于狭窄、赔偿标准实行抚慰性标准过低、追偿制度不完善等缺陷。我国应将刑讯逼供赔偿范围适度扩大到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标准应由抚慰性标准改变为补偿性标准。建立侦查羁押分离制度,完善刑讯逼供国家赔偿的追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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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清印在2005年第4期《半月谈》上撰文介绍:今年两会期间,由500名人大代表联合签名的13份议案送迭全国人大议案委员会,要求修改国家赔偿法。1.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原则和相关条文。现行法律对国家赔偿采取的是“抚慰性赔偿原则”,不仅赔偿范围只限于直接损失,而且赔偿标准也低于民事赔偿标准,很不合理,难以赢得人们时这部法律的信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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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一大亮点就是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了国家赔偿范围,使中国人结束了在国家赔偿时承受灵与肉分离的不完整救济状况,但新的国家赔偿法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过窄,且无赔偿标准依据。本文在比较分析民事侵权中精神损害赔偿与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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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范围与标准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行政赔偿制度无论是实体还是程序,均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这对于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行政赔偿的范围及标准是国家赔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地界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及其标准是充分保障行政主体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国家赔偿法》虽然对此给予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笔者认为,《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还比较小 ,赔偿标准也不够具体。一、当前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局限性 行政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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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机关实施《国家赔偿法》应当把握好归责原则、赔偿范围、确认程序和赔偿标准等重点环节,还应当加强对民警的法制教育,建立领导执法责任制,健全法制工作机构。此外,应当对《国家赔偿法》关于赔偿范围、确认程序和赔偿标准等规定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刑事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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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刑事错案赔偿专门立法进行规定,并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和资金来源作出特别规定。一、刑事错案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及存在的问题刑事错案,是指已经被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确认为事实认定错误或者法律适用错误的刑事案件。目前,我国刑事错案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2010年修订的国家赔偿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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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9日,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经四次审议后最终通过决议,并首次明确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的确立,对于保障人权以及督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立足国家赔偿法的新近修改,通过对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过程的分析,总结现行法条的规定和实践经验,指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赔偿范围不明确、赔偿标准未确定、法条表述较为原则等不足之处。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国家赔偿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将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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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 总被引:28,自引:0,他引:28
《国家赔偿法》在实施中存在着几个主要问题:在赔偿责任主体方面,强化了机关责任淡化了国家责任;赔偿范围较窄,应当在权利、行为、事项等方面进行扩大;归责原则不够科学合理,多元化归责原则适用于不同的侵权行为;赔偿标准太低,人身权损害的赔偿标准应当提高,增加精神损害赔偿,财产权损害的赔偿,原则上应当与民事赔偿标准一致;赔偿程序在公正和便民方面有待改进,取消确认程序,将先行处理程序变为可选择程序,决定程序变为诉讼程序;补充和完善国家赔偿责任种类;强化对赔偿判决或决定的执行程序和执行措施;修改和完善国家赔偿的举证责任制度,公平分摊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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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开始实施。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对行政赔偿制度就有原则性规定,1982年《宪法》恢复了这样的规定。1989年《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赔偿制度作了法律落实,是该制度的开端。1994年,《国家赔偿法》正式制定出台,但在其后的实施中暴露出法律规定和实际效果方面的一系列不足。2010年,对《国家赔偿法》作出了修改,包括归责原则、赔偿范围、赔偿程序、举证规则、赔偿标准、赔偿金获取、赔偿请求时效等方面。2011年,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了《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对国家赔偿费用的预算、申请、支付等作了具体规定。行政赔偿制度的新近发展显示了我国行政法治和人权事业方面的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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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6):12-12
2010年4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取消了确认程序、畅通了请求渠道,改变了归责原则、扩大了赔偿范围,完善了赔偿程序、增加了举证质证.明确了人员配置、强化了赔偿监督、提高了赔偿标准、改进了经费保障,对于深人推进中央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