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电子信息的飞速发展,银行卡得以广泛应用。银行卡的使用确实给人们带来了便捷,但不时出现的"克隆银行卡"案件则令人忧心。不法分子将他人的银行卡非法复制并盗用,随之引发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让人深思。然而在各地的案件中对于相同或者相类似的案件在责任认定、责任承担主体、银行和储户之间的利益分配上均有争议,各地法院的裁判结果各不相同,在法律制度和理论层面上也没有统一一致的意见,所以笔者拟对这类案件的民事责任方面做些浅析。  相似文献   

2.
刘一瑶 《行政与法》2012,(7):125-129
在我国,关于董事注意义务的相关规定尚不规范,在公司法相关法律中也没有详细规定,且执法中受到查处的个案也比较少。这种现象与制度本身的不健全、对规定解读的多样化、查处手段单一等直接相关。本文以新公司法的内容和结构为基础,着眼于"董事注意义务的概念界定"、"董事注意义务的内容和判断标准"、"董事注意义务的民事责任"等内容对董事注意义务进行了分析,并根据近年来公司法理论和实务的最新发展对董事注意义务的立法完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3.
银行卡及银行自助终端的发明及投入使用,在简化交易程序、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无疑具有划时代的重大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4.
王润贵 《知识产权》2007,17(5):71-74
根据我国宪法、著作权法、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出版社在其出版活动中,对作品著作权主体的适格性、作品的非侵权性及作品的合法性负有相应的合理注意义务;当出版物侵权时,出版社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或者公平责任。  相似文献   

5.
张海燕 《法学论坛》2020,(3):141-150
微信群主与群成员之间是一种法律调整之外的情谊关系,两者行使微信平台赋予的比如建群、退群或移除群聊等功能权限的行为属于情谊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微信群不受法律调整,法规范层面已对群主和群成员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对于群主而言,因其对微信群负有法定管理职责,若群成员之侵权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则群主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群主对于微信群内可能产生的风险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其管理职责本质上属于一般注意义务的范畴,这与以一般注意义务为理论基础的安全保障义务具有内在关联性。微信群内的群聊行为与《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的群众性活动性质上均属于不特定多数人参加的活动。因此,当群成员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时,群主应当承担补充侵权责任。但如果群主已经在功能权限范围内采取了必要措施,则认为其尽到了管理义务,应予免责。  相似文献   

6.
日前媒体进行了针对银行卡磁条存在缺陷.造成储户的银行卡被盗刷。在凤凰网财经频道有关《您的银行卡安全吗》的调查中,有大约11%的网友表示自己的信用卡曾经被盗刷。其中将近86%的网友认为造成银行卡安全事件频出的主要原因是银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另外有7.6%的网友认为是储户自身的安全意识不强造成。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互联网上报道的诸多储户银行存款“失踪”案件进行分析,认定工商银行工作人员的高息揽储行为构成法律上的表见代理;工商银行应当对该表见代理行为造成的巨额存款“失踪”所带来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诸多储户接受银行提供的存款金融服务是一种消费行为,其消费者权益应当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别保护,故工商银行应当先行对诸多储户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8.
有关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一直是西方学者争论不休的话题。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的发生更引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界人士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与争论。法律最初是一种建立在道德基石之上的制度性道德,但它与道德又不是完全相同的。简单来说,法律与道德是辩证统一而又有区别的。本文将以南京一案例为引,浅探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及两者出现矛盾时的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9.
潘劲松 《法学杂志》2004,25(2):58-60
作为民法重要法律制度的民事责任,包括静态的民事责任和动态的民事责任。它通过敦促民事主体内省、自律以及在民事权利行使发生障碍时,对民事主体施以一定的救助,实现对民事权利的保障,并充分表现在民事立法中。  相似文献   

10.
折喜芳 《河北法学》2001,19(4):145-146
保证责任的性质在我国《担保法》中没有述及,很多人将保证责任理解为一种民事责任,这从起始便把保证人放于不平衡的位置,有损害保证人权益之虞。从民事责任、义务的关系以及保证责任的自身特征角度来思考,普通意义上所说的保证责任只能是一种特殊的“一般债务”。  相似文献   

11.
《政法学刊》2017,(6):81-89
近年来,涉银行卡类犯罪成为经济犯罪中社会危害最严重和案件数量最突出的案件类型,而资金查控作为第五大技术,在主体、内容、协作部门、方法、作用和手段上都有着特定的内涵理解,其在涉银行卡类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资金查控的具体运用中,是选择由人到户还是由户到人则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选择不同的查询路径和查询方法。  相似文献   

12.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违法形态与民事责任探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 ,其违法形态复杂且呈多样 ,公司法对此不应漠视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 ,其民事责任与归责原则如何设计本属公司法领域中的问题 ,应由公司法作出明确规定 ;我国现行《公司法》在有关条款中虽提及股东出资义务及民事责任 ,但规定尚嫌简略 ,制度安排存在缺失现象 ;要重构较为完善的民事责任体系有必要从理论上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之违法形态以及民事责任形式作展开性的分析。  相似文献   

13.
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在我国不可认定为信义义务,认定为先合同义务也有不合适之处,应当界定为法定义务.金融机构违反适当性义务的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应承担侵权责任.我国司法实践对金融机构违反适当性义务案件民事责任的处理多为侵权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4.
公证人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根据民事责任的原则规定,因自己的错误而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一方必须赔偿损害.这条普遍性原则也适用于公证人.当公证人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客户部分或者全部丧失了他通过办理公证应当获得的利益的时候,公证人必须按照客户受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  相似文献   

15.
李凤琴 《法治研究》2011,(11):62-67
仲裁机构在整个仲裁过程中承担的是管理和服务职能,其是否应当对仲裁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主要看仲裁机构与当事人、仲裁员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美、英、法三国立法代表着三种不同的仲裁机构责任豁免立场。目前有些仲裁机构则通过仲裁规则免除自己的民事责任,但是否有效值得商榷。我国立法关于仲裁机构民事责任的规定缺失,应当在认清我国仲裁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以当事人与仲裁机构间的合同关系为基础,从仲裁机构应当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的仲裁政策出发,同时保证仲裁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构建我国仲裁机构民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6.
一、问题的提出随着银行卡使用的普及,近年来,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银行卡冒名纠纷,成为司法审判的难点,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实务中出现的银行卡冒名纠纷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冒名存款纠纷,即使用他人的真实的身份证件或者伪造虚假的身份证件开立银行卡并存款而产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公司法》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资本由股东的出资构成,股东承担按照公司设立协议或公司章程确定的出资份额履行完全出资的义务。股东出资瑕疵是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一些出资行为方式的特定概括,有延迟履行、出资不实、瑕疵给付和抽逃出资四种情况。股东应为其出资瑕疵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对足额出资的其他股东为违约责任;对公司为侵害财产期待权的侵权责任;对债权人既可以为违约责任又可能是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8.
现代法治要求每一个参加法律关系的人,都应当对其行为负责。法律责任作为法律义务履行的保障机制和法律义务违反的矫正机制,其合理与否及合理性程度的高低,决定了法治的有无及法治实现的程度。  相似文献   

19.
自助游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损害后果的责任由谁来承担,是司法实务中的一个难题。通过对自助游参与者(俗称驴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考察可以得知:自助游的组织者应当对其他驴友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且驴友之间互相负有救助义务。因此,在责任分配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其他当事人对受害者的损害后果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20.
鉴定人对民事责任的承担应当以过错为前提,而对注意义务的违反是判断过错的依据,鉴定人的注意义务是复杂的集合体,是由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多种内容构成,如果对上述内容的违反就证明鉴定行为存在过错,必须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但并不是所有的错误鉴定都构成对注意义务的违反,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免却鉴定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