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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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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民商法到经济法:市场经济伦理与法律的同步演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古典经济学的"自利"假设为市场经济奠定了人性基础,也为市场经济伦理观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在自由市场经济阶段,公平竞争伦理是市场经济伦理观的核心,对自由市场经济伦理的规范作用和约束力予以强化和保障的法律机制主要是近代民商法。进入社会市场经济阶段后,市场经济伦理观又发展了社会责任伦理,与之相应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以及经济法等社会本位之法由此而生。社会责任伦理中的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责任伦理是对自由市场经济伦理的发展,与之相应的法律强化和保障机制便是经济法。  相似文献   

2.
蒋悟真 《法商研究》2007,24(4):80-88
以经济法律规范中的主体为参照可以看出,以往经济法主体理论研究脱离立法与实践,致使理论的传承性与内容的重复性过强,囿于对独特性的强制性证成而忽略了经济法律关系在主体设置上的重要性,在"主体—行为"模式上缺乏持续而系统的研究路向。经济法主体理论在传承的基础上需要超越。拓补经济法主体理论框架的关键在于以"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为指引创新经济法主体的设置模式,并以"社会本位"为理念突出经济法主体的法益目标。经济法主体理论抽象的价值依归,在于发挥经济法中"人"的主体性。  相似文献   

3.
对经济法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的重新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赵万一 《现代法学》2002,24(4):23-31
作者认为经济法在法律定位上可定义为市场条件保障法 ,其性质属于社会法的范畴。其特点是在调整目标上具有明确性和单一性、调整内容上具有经济性、调整手段上具有多样性 ;在价值取向上经济法追求的是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平衡基础之上的社会利益至上。经济法的内容和体系主要应当包括市场条件保障法、市场行为矫正法、市场行为引导法和市场行为促进法。  相似文献   

4.
正目次一、引言二、从片面深刻到科学内涵:经济法概念的进化三、从原始干预到积极干预:经济法功能的进化四、从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经济法价值的进化五、简短的结论一、引言诚如德国著名历史法学派大师萨维尼所说:法律乃是"那些内在的、默默的起作用的力量"的产物。法律就像语言一样,既不是专断意志,也不是刻意设计的产物,而是缓慢、渐进、有机发展的产物。〔1〕经济法是各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经济法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在不断发展、演变和进化中。在历时性维度来说,〔2〕经济法的发展历史可以上溯到古代的"诸法合体"的法律体系中。在古代社会中,外国的  相似文献   

5.
目次一、从单一经济法律关系到复合经济法律关系二、经济法复合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纵观目前经济法学界,由于拘泥于传统法理学特别是传统民法的一般思路和结论,所以,关于经济法权利(力)义务的研究,大都从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及对等性质出发来阐释经济法上的权利(力)义务——经济权利(力)与经济义务;另一方面,虽  相似文献   

6.
燕树棠先生是我国近代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在中国法学史上留下了宝贵的遗产。他对社会时弊的深刻洞察、对现代法治的信仰与恪守,体现了这位中国近代杰出法律人的智识与执著。服膺法治,是燕树棠先生思想的重要特征。他的法治观,并非是简单的"法(制度)决定论",而是在坚持法治之前提下重新提倡"人"的重要性。他将之寄寓于理想的法律教育,尤其是"法律头脑"的养成。  相似文献   

7.
<正> 菲利普·塞尔兹尼克(Philip Selznick,1919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教授、社会学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法律社会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论著是《法律社会学》(载默顿等人编:《社会学》一书,1957年);《社会学和自然法》(载《自然法论坛》1961年第6期);《法德、社会和工业正义》(1969年)。一、法律社会学的发展塞尔兹尼克在《法律社会学》一文中首先提出法律社会学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他所讲的"法律社会学"包括了"社会学法学"。  相似文献   

8.
管制与法律的互动:经济法理论研究的起点和路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管制(监管)与法律的互动不仅确立了政府管制(监管)在经济法理论研究中的重要地位,而且直接导致管制(监管)研究将对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的探索产生最为重要的影响。①这一命题可以从三个方面得到论证:首先,管制与法律的密切联系决定了有关政府管制(监管)的研究是经济学与法学的交叉地带;其次,作为国家干预重要方式的政府管制(监管)及其与法律之间的互动决定了经济法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和基本路径;再次,从管制与法律互动的角度,政府管制(监管)研究将对经济法有关国家适度干预的边界、经济法律的内在结构以及中国经济法体系框架构建等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9.
社会经济法散论   总被引:33,自引:0,他引:33  
经济法作为一个法部门 ,其法律特性迥异于“民商法”、“行政法”。按传统的公法与私法标准划分其归属 ,存在着争议和矛盾。经济法在法域归属、法本位、调节机制、规制范围、基本原则、法律规范之性质、调整模式、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程序法等 1 0个方面更多地体现了社会法特性。如果将法部门按“私法—社会法—公法”三元结构划分 ,经济法宜纳入社会法法域 ,作为社会法的一个部门法。  相似文献   

10.
徐孟洲 《法学论坛》2008,23(3):26-31
中国经济法是改革开放中崛起的新兴法律部门.中国经济法理论对法学基础理论的发展与创新表现为:经济法理论对公法与私法两分法局限的突破;经济法理论对传统部门法调整对象理论的更新;经济法理论对法律调整机制及其功能的拓展;经济法学提出社会本位观丰富了法的理念,是对个体本位理论的超越.经济法理论的进一步创新既需要坚持思想的大胆解放,又必须应对社会经济发展变革的现实,还应当经受社会生活与法律实践的检验.  相似文献   

11.
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江帆 《现代法学》2005,27(5):118-122
目前一些关于经济法理念、价值以及基本原则的讨论,除了语言表述上的差异外,内涵上也有很大不同。笔者认为,经济法的价值并不能脱离法律价值之公平、秩序、自由的范畴,但必须具有其独特的解释;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则应当回应和体现其对法律价值解释的意义。本文试图梳理经济法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的关系,并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表述为:适度干预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合理竞争原则、弱者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12.
论自然人的法律人格与权利能力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与权利主体、权利能力、人格利益等概念不同,自然人的法律人格在形式上是法律逻辑结构的必然产物,在实质上是法律对人的基本看法的表达。近代民法对自然人平等自由人格的确认,表现了对人类尊严的尊重,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大进步。因此,在借鉴《德国民法典》立法体系编撰我国民法典时,应当克服其轻视“人法”的缺隐,明确规定自然人法律人格一律平等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3.
法律理论与民意的冲突,目前成了一种不容忽视的冲突。泸州"二奶"遗赠案反映了自由权利与社会责任的冲突;"刘涌案"反映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冲突;"死刑存废之争"反映了法律理想图景与现实正义观念的冲突。冲突的根源在于:现代性法律以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为前提预设,把人视为独立自由的平等个体,把错综复杂多样的社会关系剪裁成单一片面的法律关系,要求尽可能地限制国家权力,甚至主张以"人道"规范一切;但是,社会中的人却不是独立自由的,而是受到多种社会伦理规范的制约;国家职能和社会规范都是多元的;民意具有现实性和综合性的特点。现代性法律与中国民意的冲突,本质上是两种不同的国家社会体制的冲撞。现代性法律只能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满足中国的部分需求。  相似文献   

14.
李占荣 《河北法学》2006,24(9):9-13
政治文明与经济法之间有着共同的社会公正理念、共同的经济人权理念和共同的和谐理念.经济法的产生带来了崭新的法律理念--社会公正,而社会公正也是文明的政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经济法意义上的经济人权更多地体现为一种集体性的人权,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形态来看,几乎所有经济法律关系都包含着经济人权的基本内容,这些权利的实现状况也是一国政治文明实现程度的标志.作为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缺陷的现代法,经济法的和谐理念是政治文明的和谐理念的法律表现和最终保障.  相似文献   

15.
汤毅平 《时代法学》2005,3(1):56-60
清末的法律近代化是指法律具有自由资本主义时代法律的立法精神与特点。清末的法律近代化集中表现为清政府在政治、经济、教育及社会生活领域相继制订或颁行了一系列具有向近代国家转型性质的法律、法规和章程。从整体上来看 ,这些法律法规具有系统性、模仿性等特征。尽管清末的法律近代化结果是主观动机和客观效果二律背反 ,但它在推动当时社会、经济、政治的向前发展仍然起了积极的作用 ,对民国时期的立法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经济法基本原则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经济法的基本定位探究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赖于对经济法的正确定位。定位经济法的主要难题在于如何认识和处理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尤其是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纵向观之,在法制发展史上,经济法是适应经济的社会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为弥补民法等传统法律部门对社会经济关系调整之“不足”和“失灵”,冲破公、私法的界限,应运而生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经济法与民法是一种“互补”关系。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时代,横向经济关系极为发达;由于国家固守其“夜警”角色而对经济生活采取“不干预”政策,纵向经济关系极其萎缩。不妨把这种横盛纵衰的商品经济称之为平面型的商品经济。这种平面型商品经济要求的主要是保障当事人自由、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调整;而主旨功能正合这一要求的民法,遂顺理成章地成为这一时期调整经济关系的几乎唯一大法。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社会化,垄断、外部不经济、信息偏在、公共产品、市场调节的盲目性等问题严重窒息经济活力,并且危及国民经济的  相似文献   

17.
契约自由是近代私法走向进步的标志,而社会契约则是契约自由变迁发展的产物。两者关系体现了"能动的自然"到"被动的自然"的过程,同时也为国家干预奠定了理论基础,进而打开了契约自由与经济法强制性规范的关系之门。  相似文献   

18.
经济法概念是经济法基础理论的核心和关键。两种经济法概念———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与作为制定法的经济法———存在着微妙而重要的区别。前者是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性质上应定位于“经济行政法”;后者具有法律规范构成上的异质性,不但在分类标准上不同于前者,而且在内容上与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形成较大出入。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的建构在思维方式上体现和反映了大陆法系的特点,作为制定法的经济法则反映了英美法系的思维方式。  相似文献   

19.
古典中国法律解释的哲学智慧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谢晖 《法律科学》2004,22(6):17-26
"仁道精神"构成了中国古代哲学的基础。"仁道精神"的核心在于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在此影响下,古典中国人的法律生活充满了温情的协调色彩,追求情、理、法的和谐统一。古典中国法律的使命主要是为了辅助地求取一种符合"仁道精神"的社会生活,而不是构筑西方社会追求的那种符合个性自由精神和"科学意识"的社会生活。在古代中国,法律也不是至高无上的"真理",人们并不通过法律达到某种"真知",法律主要执行着实现"仁道精神"的功能,法律经常被变通,甚至被替代。当情与法或善与真发生冲突时,法便要让位于情,真要让位于善。中国古代法律解释中的趋善抑真恰恰就是对实践之善的趋向和对法定之善(真)的抑制。正是这样一种法律解释的价值追求,才使得法律即使自身不能很好地实现德礼教化的功能,也能通过一定的法律解释而通达教化的境地。  相似文献   

20.
"错法"系难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计、脱离生产生活实际或者违背社会主流价值的法。"错法"现象在经济法领域尤为严重。经济法中的"错法"缘于经济关系复杂多变,主观的法律规范未能适当地反映客观的规律和要求,而难以与社会中的经济系统和非经济系统有效地沟通和互动。由于具体错因不同,错法有多种类型。面对经济法中的"错法",可以用法律评估、民主立法、问责制和违宪审查等方法来发现并改正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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