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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联邦法院的资深法官制度根据美国宪法,联邦法官只要品行端正,即可终身任职,薪酬在任期内不得减少,只有"因叛国、贿赂或其他重罪和轻罪而受弹劾并被定罪"后,才能免职。但法官年事渐高后,审判工作肯定会受到疾病、衰老影响。为了让老龄法官能够体面卸任,国会1869年通过法律,规定年满7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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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在就职演说中所体现出来的宪法观能给我们多方面启示,最重要的是必须更加注重并想方设法在全社会培养宪法信仰。因为美国总统的宪法观,最集中地说明了他们普遍具有宪法信仰,而这又在根本上受到美国社会宪法文化的深刻熏陶,是美国社会普遍具有宪法信仰的一个缩影。借鉴美国总统具有宪法信仰的表现与原因,在我国全社会培养宪法信仰,既要格外重视宪法,又要维护宪法权威,还要加强宪法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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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美国实行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权分立制衡"的体制。司法系统是美国维系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即使总统履行权力不当,也有可能受到联邦法院的无效裁定。法院在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过程中居于重要地位,法官也被社会公众认为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但在司法实践中,某些法官在利益的诱惑面前,也会发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问题。对这种滥用公众信任,危及社会秩序和公平的法官,美国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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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人正在红红火火过大年的时候,美国民众却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一场"占领法院运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及多个联邦法院都被示威者"占领",示威者欲以此项运动抗议联邦法院2010年作出的美国企业捐助竞选资金的数额不受限制的裁决。该裁决确认美国企业捐助竞选资金的数额不受限制,而且允许企业和政治团体直接参加竞选广告宣传活动,支持或反对某个候选人。示威者认为这为大企业、大财团使用金钱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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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美国总统的宪法观,不仅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而且有着多方面的理论价值。美国总统在施政演说中对宪法的论述与他们在就职演说中对宪法的论述,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能给我们多方面启示,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更加注重宪法思维。这既要求明晰宪法思维的含义,又要求反思宪法角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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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心目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是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硕学通儒,融精深的法学思想、精密的逻辑思维和精妙的文笔于一身,简直是智慧的化身,神一样的人物。首席大法官作为他们的“头儿”和“班长”,那就更加了不得,要知道,美国建国200多年来,有43人担任过美国总统,但只有17人担任过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他们能脱颖而出担此重任,除了天赋异禀、天授机缘,所受的教育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国人素来重视“文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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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考察美国总统的宪法观,是"真正"了解美国宪法与宪政的必然要求,是了解"真正"的美国宪法与宪政的重要步骤,是学习和借鉴美国宪法与宪政建设先进经验的重要前提.以美国总统就职演说为分析范本,既具有合理性,又具有科学性.从美国总统的就职演说来看,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有两点一是他们认为宪法是伟大的,神圣的,令人满意的,令人崇敬的;二是他们认为宪法的权威必须得到全心全意的维护,他们将坚决捍卫宪法的尊严.这与我们一提及宪法就想到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有很大的差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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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禁酒修正案在执行过程中,引发了许多社会争议,其中卡罗尔诉美国案中"无证搜查汽车"和奥姆斯特德诉美国案中"采用‘监听’手段获取执法证据"的合宪性争论,最终不得不由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判决。经由联邦大法官们激烈的辩论后,两案都以5比4的较大分歧支持了政府执法行为合宪,但少数派所发表的反对意见却也引人深思。以塔夫脱为代表的多数派法官,通过对美国宪法第四和第五修正案的解释,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美国法律的权威性,而以麦克雷诺兹和布兰代斯为代表的少数派法官,则从立宪精神的高度阐发了保障公民个人权利的重要性和对政府行使权力超越界限的担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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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曾有长达十年以上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宪法教师的经历,研究其宪法观有多方面的意义。奥巴马对宪法的讨论集中在他的大作《无畏的希望》第三章“我们的宪法”中,其核心观点是:宪法既是有用的,也是有限的。奥巴马的宪法观启示我们不要疏远宪法、不要迷信宪法、不要苛求宪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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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德宪法”到“政治宪法”——一种税权控制的研究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人民主权”理论成功解释“制宪权”问题的背后,却暗含着宪法权威之上还存在更大权威的内在逻辑紧张与悖论。为此,有必要解读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思想传统,谋求新的视角来获得理论补救。在从“道德宪法”到“政治宪法”的分析过程中,个人财产权的保护和国家税权的控制一并进入到了宪法的视角,并成为“自由法治国”的重大理论课题。因此,必须以“财产权—限制财产权—限制限制财产权”为主线,超越民主程序的局限,谋求税权的宪法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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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背景传统宪法理论认为,宪法是公法,调整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家庭法是典型的私法,调整私人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二者似乎不会产生交集。但二战以后,这种公私二元分立的观念越来越受到理论和实践的摒弃。无论是德国的"第三者效力"理论还是美国的"政府行为"理论抑或日本的"统治行为"理论,虽然其理论基础和具体内容有别,但无一例外地强调宪法对私人领域的介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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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宪法史上,「洛克纳时代」是一个充满矛盾和争议的阶段。长达四十年的时间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州和联邦的经济立法进行严格的宪法审查,做出了一系列旨在保护公民宪法经济权利的有争议性的判决。在这一段特定的时期内,经济立法与司法审查之间的矛盾日趋激烈,同时也造成了国会以及总统与联邦最高法院之间的紧张关系,被认为是「宪政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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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布什已经提名哥伦比哑特区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约翰·罗伯茨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总统的提名于2005年9月29日获得了参议员的确认,罗伯菠在同一天晚些时候在资深大法官史蒂文斯的主持和布什总统的见证下。宣誓就任美国第十七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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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国的历任总统和国务卿,即使不怎么关注时事的人,都能点出那么几位,可对于美国政府司法分支的各位"领导"呢?我们乎一无所知,至少可以说知之甚少。近年来国内出版了很多译著满足大家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如《最高法院的兄弟们: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要案审理纪实》《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等等,但"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虽然可以终身任职,也并非长生不老,要想了解现任大法官的故事,还得看这本:《谁来守护公正: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访谈录》。犹太教有则谚语,"律法书有七十种面貌",由于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不可能令每个人满意,也由于法院的"不告不理"让大法官不能"主动出击",更由于大法官们的淡泊恬退,即便在美国,国民对他们也并不熟悉,评价也不是"一边倒",称道者说他们是"美国宪法的守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