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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非律师执业在中国是一个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非律师执业被中国法律明文禁止,而又大量存在;既对于司法秩序的形成及运作形成干扰,又为基层民众解决了部分法律问题,并以法律基本知识、成熟的社会经验及人脉始终占据法律服务的低端市场的部分份额,与执业律师形成竞争.本文从非律师执业的违法性与存在的社会价值性的视角入手,探讨非律师执业产生的原因,并希望通过对这一社会现象的探讨,对中国现行的律师体制及司法体制的改革作出一些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2.
任达 《中国律师》2005,(10):5-7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强化律师执业管理,建议将律师法的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并在适当时间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涉及律师工作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律师法执法检查报告  相似文献   

3.
律师从业资格准入制,是指律师从事某种法律服务领域的资格要求,它是具体执业行为的前提条件。我国《律师法》第25条确立的律师业务主要有以下七项:(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相似文献   

4.
《中国律师》2002,(8):7-7
北京市律师协会于2002年5月27日在国家图书馆音乐厅召开全市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工作会议。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庆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布置了关于贯彻执行《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工作,代表律师协会与各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承诺书》;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骆鹏向北京市各律师事务所表示将提供热情、周到的保险服务,并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颁发了律师执业保险证书和铜牌;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兼全国律协秘书长贾午光、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杨艺文对开展律师执业保险活动表示肯定和支持,要求全市律师乘执业保险的东风,努力提高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  相似文献   

5.
吴意 《中国律师》2005,(10):11-11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强化律师执业管理,建议将律师法的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并在适当时间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涉及律师工作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律师法执法检查报告  相似文献   

6.
秦希燕 《中国律师》2005,(10):13-14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强化律师执业管理,建议将律师法的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并在适当时间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涉及律师工作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律师法执法检查报告  相似文献   

7.
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中国律师的属性由“国家法律工作者”衍化为“社会法律工作者”,进而被界定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不是简单的文字更动,而是与时俱进,对中国律师本质属性的科学定位,也是对中国律师地位和作用的经验总结。“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决定了律师必须讲政治,坚持正确的政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四个服务”的工作宗旨,体现立所为公,执业为民职业精神。忠于宪法和法律,甘当法治精神和法律理念的宣传员,甘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形成星火燎原之势,让13万中…  相似文献   

8.
潘卫群 《中国律师》2006,(9):100-102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近年来,随着律师人数的大幅攀升,律师队伍中良莠不齐的现象也日益突出。如何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使律师行业步入良性的、健康的发展轨道,已经是摆在全国律协和各地律协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作为全国律师业最为发达、律师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的北京,近年来在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方面又采取了那些措施呢?近  相似文献   

9.
一、关于“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法》中不再规定律师的执业组织形式。律师的执业组织形式应由律师自己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形式可由其他法律调整,如公司制的事务所,应由公司法调整,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应由合伙法调整。《律师法》可以在执业资格一章中规定开业资格,真正把住执业和开业的“入门”关,将执业组织形式交给律协去管理和指导,以执业责任为核心,而不是以执业组织为核心,搞好律师的行业管理。二、关于“律师执业条件”考虑这一章增加开业条件的内容,成为“律师执业条件和开业条件”。将律师执业条件和在不同形式的执业组织即…  相似文献   

10.
律师执业准入制度是律师制度的基石,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依法治国,完善法律准入制度,其中包括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因此研究律师准入制度对完善我国司法制度,实现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比我国和法国律师执业准入制度,指出我国现行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律师准入制度有所意义.  相似文献   

11.
方达 《法治研究》2011,(1):104-107
本文实证分析了现代律师制度的演变、旧中国律师的任职资格及管理制度:现代律师制度发端于清末,成型于民国;旧中国的律师有比较严格、基本完备的任职资格;律师由法院管理是旧中国律师制度的一个特征。同时讨论了浙江最早的律师公会和律师联合会情况。  相似文献   

12.
由田 《中国律师》2012,(8):50-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下称《律师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该条所指律师即执业律师。所谓职业律师,笔者的定义是:为当事人提供某一方面专业法律服务并以此专业方面的法律事务为毕生事业的执业律师。  相似文献   

13.
《中国律师》2015,(4):36-37
关于律师执业权利:有为才有位去年和前年我们都根据全国律协的工作,准备了一些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提案,今年也有一部分。但就我个人而言,无论是全国政协委员还是全国人大代表,都是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我们不能仅就一个行业去呼吁,更该关心如何更好地完善法律制度、如何更好地落实法律制度……律师参与诉讼,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法官、检察官在法庭上对律师的不尊重,其实也是对法律  相似文献   

14.
廉立 《天津律师》2004,(1):44-45
律师执业是依照律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以事实(证据)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经常发生民间的“潜规则”与以上原则相碰撞的情况,以至有的律师为了迎合当事人的需要,其中包含为了律师个人的利益,抛弃了律师的执业规则,而使用民间的“潜规  相似文献   

15.
朱峰 《法制与经济》2009,(8):52-53,56
律师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同时又是一个承受高风险的职业。对目前日益突出的律师执业风险问题,已经引起了业界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充分重视。本文结合现行立法及实践,分层论述了如何认识律师执业风险的形成原因,律师执业风险具体包括哪些方面,以及应当如何对律师执业风险加以防范;从上述几方面对律师执业风险问题进行初步的研究及探讨。  相似文献   

16.
师制度恢复以来,安徽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律师工作在全省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肯定。近年来,我们在推进地方立法、落实制度、健全组织、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等方面,为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推进地方立法,优化律师执业的法制环境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法律是最可靠、最有力的保障措施。安徽省曾在1988年由省人大以地方立法形式制定了《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1996年修改《刑诉法》、颁布《律师法》以后,针对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会见难等问题,我们积极反映…  相似文献   

17.
骆轩 《中国律师》2013,(6):26-26
2013年5月10日上午,"北京律协专业律师宣讲团"启动仪式在北京昌平区举行,这也是本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进一步完善律师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高律师执业技能、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受地域限制和经济水平的影响,北京律师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为提高律师专业化法律服  相似文献   

18.
《中国律师》2005,(10):12-12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强化律师执业管理,建议将律师法的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并在适当时间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涉及律师工作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律师法执法检查报告  相似文献   

19.
关洁玫 《河北法学》2001,19(1):91-94
律师是政法工作队伍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作为服务在司法实践前沿的社会法律工作者,必然会与风险时时相伴。从律师执业风险的关联性、范围性、损害结果的直接性、事后处理的间接性等方面论述了风险的特征,并从不同的角度对风险的类型做了分类。其中着重从前途风险、综合风险及准风险三个板块阐述了风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其次从社会成因。立法成因、执法成因、自身成因等四方面论述了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根源。最后,从现实的角度,阐明了律师执业风险保护的可操作性及操作方式。  相似文献   

20.
詹安乐 《法制与社会》2010,(21):127-128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辩护律师李庄被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有罪,此事件引起了全国各律师、学者的关注。在律师、学者强调维护律师,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合法权益的同时,本文以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权利界限为研究重点,强调在律师履行调查取证权时,应当严格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尽量规避执业风险。希望能够看到律师界强调维权的同时,注重规范律师行业管理体制,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提高执业道德和执业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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