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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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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汪廖 《法制与社会》2012,(13):65-68
本文主要基于实务中办理容留卖淫罪案件的一些思考。办案过程中,本文认为司法实践中对容留卖淫罪量刑过重又缺乏统一立法解释。本文的论述思路是:论述我国对容留卖淫行为的立法沿革及特点,比较《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对容留卖淫行为不同法律之规定,比较两者间的关联及冲突之处,结合三个案例分析实务中的处理方式,得出立法之不足,最终提出对容留卖淫罪立法修改的设想。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八)》对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了修改,对该罪名的适用和认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中,"招募"和"运送"被直接列举在犯罪构成要件中作为典型的协助组织卖淫的正犯行为。本文拟立足本罪中认定"招募"和"运送"时所要注意的几个疑难争议问题,对此二类行为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3.
武进军 《政府法制》2011,(26):46-47
我国关于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立法演变及法律适用存在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相似文献   

4.
《中国司法》2005,(3):111-111
25劳动教养适用于卖淫、嫖娼人员吗?问:在我国,卖淫、嫖娼是一种违法行为。请问,劳动教养适用于卖淫、嫖娼人员吗?如果对卖淫、嫖娼人员可以进行劳动教养,那么其法律依据和收容对象又是什么?(湖南丛义)答:劳动教养是对具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符合劳动教养收容条件的人所采取的  相似文献   

5.
李婧 《法律与生活》2013,(16):46-47
在德国卖淫合法化法律颁布 11 年之际的今天,德国《明镜》杂志报道称,德国执政联盟三党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强化卖淫法,因为在过去的 11 年间,德国色情行业出现了许多披着合法外衣的不合法勾当,使许多妇女被拐卖、被强制卖淫,人权被践踏,希望通过更严格的法律规范色情行业与卖淫市场。最近,历时两年采用隐藏摄像机拍摄的纪录片《性——德国制造》也与观众见面,纪录片中揭露的德国柏林妓院内幕让人们对这个向来以"汽车——德国制造"闻名的国家惊愕难抑。  相似文献   

6.
刑法分则为协助组织卖淫行为规定单独的法定刑,其原因是该行为在组织犯罪中的常态化,这样的规定并不完全排除刑法总则关于从犯处罚原则的适用,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在共同犯罪的场合仍然需要结合刑法总则规定区分主犯和从犯.相关司法解释将协助组织卖淫确定为一个罪名并无不当.为了合理解释帮助行为单独定罪的立法现象,需要正确理解刑法理论、刑法规范以及司法实践三者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卖淫在我国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如何对其进行规制,以达到道德与理性的平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从人性基础、社会价值等方面对卖淫现象进行剖析,并对我国现行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8.
《专利法》第33条规定了"修改不得超范围"原则。但如何理解和适用该原则,专利审查部门与实务界在此原则上存在分歧与争论。例如,关于《专利法》第33条的立法目的之争;关于如何理解"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之争;关于修改原则与修改方式、修改时机之争;关于修改与"禁止反悔"原则的关系之争等。从专利法的原理体系出发,针对上述法律论争做出简要介绍与评论,以期业内全面探讨"修改不得超范围"原则。  相似文献   

9.
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在犯罪构成上存在共性,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间接正犯之间属于法条竞合,14-16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了强迫卖淫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0.
我国当前卖淫活动存在很大“暗数”,地域分布、行业分布、人员构成,都发生着变化,社会对卖淫活动的正式控制已发展到极致、公众的容忍度增强,经济市场、相关经济部门、腐败与卖淫存在共生模式,控制性病的蔓延是实施禁娼管理模式的切入点。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随着花都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加,卖淫类犯罪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据统计,2011年以来,花都区检察院共办理介绍、容留、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犯罪案件共29件43人,同比2010年分别上升约30%和25%,其中,强迫卖淫犯罪案件3件7人,组织卖淫犯罪案件1件11人,介绍卖淫犯罪案件25件25人。而且,从花都区范围来看,卖淫类犯罪案件较之以前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亟待重视。本文拟从分析花都区当前卖淫类犯罪的最新特点为出发点,从社会原因、立法现状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分析该类犯罪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打击和预防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试析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已有四年多时间,但早在该法制定前到立法过程中直至目前,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定位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主要的观点有"民事论"、"行政论"和"混合论",此三种观点均有其合理之处,亦有不足之处。本文通过结合以上三种主流观点,并分析政府采购合同立法本意与所涉法律关系,认为政府采购合同应定位在经济法调整范围以内。  相似文献   

13.
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本质区别是,组织卖淫罪的行为必须是经营管理行为;组织卖淫罪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界限要看实施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时的具体情况,在经营商业性性交易的过程中实施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应当认定为组织卖淫罪,未参与经营活动且不是给组织卖淫者提供便利的人在经营者经营商业性性交易的过程中,实施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只能认定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相似文献   

14.
关于组织提供手淫色情服务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分歧。现有刑法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界定"卖淫"的含义,从刑法条文制定的背景和修改情况来看,现阶段刑法意义上的"卖淫"应严格作狭义理解,不包括提供手淫服务。但立法应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在未来将组织提供手淫行为纳入刑法规范范畴。  相似文献   

15.
法律社会成本之实证分析——以“卖淫法”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军 《犯罪研究》2007,(2):2-9,22
法律应当是公正,也应当是功利的,不计成本的法律绝非正义之良法。除了对法律进行经济成本分析而外,运用社会科学的经验性研究方法对法律之社会成本展开实证分析,也是检验法律合理性的重要路径之一。以解剖麻雀的方式,运用个案访谈、参与观察等现代社会调查方法,依据可靠的经验材料,对现行卖淫法运行之社会成本进行实证分析,无疑将有益于我国相关刑事政策及法律规范的调整与完善。  相似文献   

16.
组织他人卖淫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年9月4日通过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1条第1款规定了组织他人卖淫罪。所谓组织他人卖淫罪,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决定》颁布以后,我国刑法理论界就本罪展开了许多有益的探讨,但因组织他人卖淫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复杂多变,有关本罪的不少问题尚有研究的必要。  相似文献   

17.
经过多年论证,我国台湾地区终于形成了一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修正草案"审议稿.与已经施行了55年的旧"法"相比,该草案既吸收了当代国际私法立法的最新发展,也兼顾了我国台湾地区已有的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这种取舍模式值得祖国大陆借鉴.祖国大陆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立法讨论已有多年,是将其纳入民法中的一编还是颁布单行法规,抑或制定一部法典,至今没有定论.我们应该从"一国两制"的国情出发,选择适合于祖国大陆现有法律体系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相似文献   

18.
组织卖淫与强迫、容留、介绍卖淫都属于卖淫嫖娼类的犯罪行为,它们的客观行为相互交叉包容,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比较模糊,不能将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容留、介绍卖淫罪共同拥有的特征作为组织卖淫罪的本质特征,而应将目的行为"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作为该罪的本质特征。组织卖淫罪与其他组织类犯罪相比,具有很高的法定最低刑,这就要求司法工作者根据法定刑的配置情况,依照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沿着以刑制罪的思路,对组织卖淫罪中的组织行为进行非常严格的理解,才能符合罪刑相称原则。  相似文献   

19.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行为,正确理解其客观表现形式,解决认定中的棘手和难点问题,对正确区分违法与不违法、违法与犯罪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民法分则婚姻家庭编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民法典中,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最具伦理属性、民族特性和人文主义精神,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密切相关。从"单行法"到"法典法",婚姻家庭编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价值取向与基本原则,保持其相对独立的身份法特点。制定婚姻家庭编既是编纂民法典的需要,也是回应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新问题以及完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需要。婚姻家庭编立法应当考虑我国的立法传统、基本原则在婚姻家庭编中的作用以及当代国际婚姻家庭立法的发展趋势,重构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应当考虑非婚同居关系在社会中逐渐被公众接受并成为一种生活模式的现实,对非婚同居关系作出原则性规定,以保护当事人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利;应当认真对待我国离婚率不断上升、轻率离婚屡见不鲜、离婚救济制度适用受限的问题,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为防止轻率离婚,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作出理性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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