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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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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谈国际法效力的强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双元  李娟 《时代法学》2005,3(6):15-24
国际法一直以来都是以“软法”、“弱法”的形式出现,努力加强国际法的拘束力,以有效解决国际争端,是国际法发展的一个方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作为一个司法性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不论是其制度设计,还是其司法实践,都体现了国际法拘束力不断加强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2.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对当代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许多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本文试图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的发展和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有关的主权理论两方面,提出一些个人初浅的观点。  相似文献   

3.
解析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发展前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潘俊武 《法律科学》2009,27(4):112-121
对国际争端的不同认识直接影响着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尤其在争端的分类方法中,颇受争议的是将国际争端分为政治争端和法律争端的观点,因为这种观点往往导出这样的结论,政治争端只能用政治手段来解决,法律争端只能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然而,国际法院在其判例中明确指出,根本就不存在政治问题的法律原则。事实上,所有的国际争端都含有政治因素,所以,不能在解决国际争端中将政治和法律简单地剥离开。面对现实中复杂多样的各种国际争端,国际社会,特别是一些地区正在积极探索把各种解决手段结合起来加以灵活运用的新型争端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4.
当今世界领土争端问题广泛存在,尤其以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欧洲等居多.国际法作为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法律,在解决领土争端领域正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国际法的主要司法机构--国际法院逐步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以国际法院懈决的领土争端案为依据,比较国际法院与其他政治谈判手段在解决领土争端问题上的不同之处;总结国际法院在审案过程中运用的基本法律原则,受理领土争端案的主要特征;分析在现实世界中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争端所遭遇的困境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5.
蔡从燕 《法律科学》2008,40(1):153-163
现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有效地提高了国际法的作用,促进了国际社会法治化。然而,风险社会的到来使得国际法的社会基础发生重大变迁,处在新语境中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因此面临着一系列严峻挑战。为了实质性地提高作为抽象系统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维持并增强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巩固并强化其存在的正当性基础,有必要从功能、组织及程序三个层面对其予以重构。  相似文献   

6.
<正> 国际争端是随着国家间交往的开始和发展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的一种极普通的现象,在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不同,文化,宗教、传统互异的各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中,发生意见分歧和利益冲突是不足为奇的,问题是以何种途径和方法来解决这些分歧和冲突。纵观历史,解决国际争端的方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实力,尤其是以武力为基础的强制解决方式;另一类是以和平方法为手段的非强制解决方式。传统国际法肯定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  相似文献   

7.
论国际法在WTO体制中的作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国际法中的WTO规则以及国际法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作用都是我们急待研究的问题。WTO规则是国际法一般规则的一部分。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体制中具有核心作用的机制。WTO争端解决机制不仅仅是适用WTO规则 ,而且还会涉及适用国际法的其它一般规则 ,如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劳工法等。也就是说 ,WTO的内涵及外延已经超出了经济和贸易的范畴。中国加入WTO就意味着接受国际司法管辖。  相似文献   

8.
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几个主要国际法问题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当代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 ,提出了许多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本文试图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的发展、国际法与国内 (域内 )法的关系、以及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有关的主权理论三个方面 ,探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作用与意义。本文认为WTO争端解决机制所具有的准司法解决争端的性质 ,与其规则导向 ,密不可分 ,形成了全新的和平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独特机制。该机制采取了国际法优于国内法的原则 ,对保障WTO法的约束力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没有、也不可能否定国家主权的存在 ,而是经济全球一体化时代 ,各国各地区寻求最大限度的国际合作之产物。  相似文献   

9.
李伯军 《时代法学》2004,2(3):13-24
在今天 ,随着国际社会各个成员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程度的不断加深 ,条约在国际法和国际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可以说 ,一部国际法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 ,同时也是一部条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由于条约具有能够快速、及时、明确地确定各类国际法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优点 ,条约已经成为当代国际法上的最重要的渊源。另外 ,条约不但是国际法主体参与国际关系和进行国际交换的主要工具 ,而且成为国际法主体解决彼此之间各种争端的必不可少的法律工具。最后 ,条约争端的解决机制既是对现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 ,又有利于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但是 ,另一方面 ,不可否认的是 ,条约也存在诸多不大可能克服的缺陷 ,如条约的非普遍性、条约执行的非自动性以及条约往往不能得到很好的遵守和执行等等。  相似文献   

10.
关于国际争端的定义,学界的意见不尽一致。分歧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争端的主体和争端的客体。有关争端的主体,一种意见认为它仅仅是两个主权的国家;另一种意见认为它不仅仅指两个国家,有时也指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际法主体,如国际组织、个人;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至少其中一方为国家的公认的国际法主体。  相似文献   

11.
论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模式及其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争端解决机制是区域贸易协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它主要是运用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方法解决成员间的贸易纠纷,但也有自身的特点。现有区域贸易协定适用的争端解决机制可概括分为政治解决模式、混合解决模式和司法解决模式。区域贸易协定各成员国是在考虑希望达成的经济一体化程度、一国经济对其贸易伙伴的依赖程度、成员国相对经济实力大小、愿意提交争端解决的事项及区域贸易协定成员数量的多少等多种因素后,决定采用何种争端解决模式的。本文建议我国在签订区域贸易协定时,其争端解决机制采用混合解决模式。  相似文献   

12.
马静静 《法制与社会》2010,(32):142-143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在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惨痛教训之下发展和完善起来的,是联合国的宗旨,是伴随国际法发展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一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历来以和平方式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和历史遗留问题及其现实问题,并尽量采纳国际通行的解决国际争端办法,形成自己的一套解决国际争端理论及政策。  相似文献   

13.
"全球行政法"的思路开始渗透到国际争端解决实践之中。对于食品安全之类技术性案件,WTO准司法机制日益重视程序性方法、双边协商和非政府渠道在解决争端中的作用;SPS委员会作为"全球行政法的引擎"提供了争端解决的专家治理路径。WTO食品安全争端解决的"全球行政法"思路既有重要意义也存在局限性,须与国际争端解决的法治化路径相互补充。我国应提高多元化应对技术性国际争端的能力。  相似文献   

14.
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私人诉权的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金晓晨 《法学杂志》2003,24(2):31-32
WTO的主体是国家及单独关税区 ,私人不可能在其争端解决机制中行使诉权 ,将其与主权国家间的争端交予DSB处理。但鉴于私人作为国际贸易主体的地位愈来愈突出 ,为保护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权益 ,并有助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非政治化 ,允许私人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由于目前处理国家与私人间争端的国内法以及国际法都不能适用于WTO ,且WTO的成员方普遍没有相关的国内法 ,为使各国公民私人行使此类诉权的标准相一致 ,有必要由WTO作出统一规定。  相似文献   

15.
一、解决国际海洋争端的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国际争端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国家与其他公认的国际法主体之间有关法律权利或政治利益的观点、主张上的矛盾、分歧和对立。国际海洋争端或称海洋法争端是国际法主体间在拥有或管辖或利用海洋各海域时有关法律权利或政治利益的观点、主张上的矛盾、分歧和对立。由于海  相似文献   

16.
我国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尚未在"一带一路"沿线国间自然形成中心地位,构建调解、仲裁、司法三位一体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中心应从当下和未来两个层面进行价值考量:调解、仲裁和司法三位一体模式的争端解决中心是国家海外贸易及投资权益维护举措的应急与补缺;是推动相关争端争端交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参与的争端解决机构进行裁判的试验场。以此为近期目标,"一带一路"争端解决中心建设需要理性地接纳境外仲裁机构进入中国并与中国争端解决机构合作;需要改变司法主权过度扩张的观念以促进司法协助和合作;需要推进调解机制的国际协调及"软法规制"。"一带一路"多元争端解决中心的近期功能受制于沿线国的信任度以及当事方的意思自治,而其承载的诚信文化沟通、"一带一路"区域仲裁机构形成以及国际化人才培养的三大远期功能将是建设该中心的核心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17.
江国青 《法学评论》2004,22(1):86-90
长期以来 ,人们对于国际法批评最多的就是国际法并没有一套像国内法那样完整而权威的实施机制。传统国际法的实施及争端解决方法主要是由争端当事方直接采取措施 ,包括诉诸战争等一些强制性的非和平方法 ,可以说基本上是没有什么程序法支持的。自 19世纪末和 2 0世纪初期的两次海牙和会后 ,国际法出现了一种从实体法向程序法发展的趋势 ,各种国际司法、国际仲裁和国际监督制度相继建立起来。这表明国际社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希望利用这些机制和程序来解决国家间的争端和加强国际法的实施 ,也反映出当代国际法已经越来越注意到国际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领土的争端由来已久,是近几十年来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中日两国关系中最为敏感和棘手的问题之一。有关钓鱼岛的争端主要涉及岛屿主权归属和东海海洋权益两个方面。从国际法的角度看,日本方面所宣称的拥有钓鱼岛群岛主权及相关东海海洋权益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论证我国对钓鱼岛及其相关海洋权益拥有的权利,从法律和理据上更具有说服力和正当性,在此基础上采取的对策将更加有效和有针对性。  相似文献   

19.
南海领土争端主要包括岛礁归属与海域划界两个方面.不同的国际法渊源在南海领土争端的法律适用中具有不同的作用.目前,中国主要倚重以国际习惯为代表的传统国际法规则,周边国家则大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抗甚至否认中国对南海岛礁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借助国际法渊源理论,对南海领土争端中可能适用的各种法律渊源加以界定和分类后,可以确定国际条约与国际习惯的适用顺位是问题的核心,而国际习惯在解决南海领土争端问题上的优先地位应予尊重.  相似文献   

20.
禾木 《中外法学》2013,(6):1256-1275
国际裁判中法律争端和政治争端的区分由来已久,但两者的区分标准尚无定论。本文首先考察了关于该问题的两种传统理论:"是否存在可适用的规则"以及"国家的意图"。无论采用哪种标准,都不可能在法律争端和政治争端之间划分出一条清晰的界限。基于此,作者通过分析大量的国际裁判实践后指出,一个复杂的国际争端往往既包含政治侧面也包含法律侧面,政治争端和法律争端的区分并不是绝对的。所谓的"法律争端",不仅取决于被提交到法庭的争端的客观性质,也不仅取决于当事国的主观意愿,它是由法庭和当事国共同完成的一个具有高度技术含量的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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