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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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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应对恶意侵权诉讼策略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世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与经济技术合作日益扩大,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问题越来越多。我国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时,时常遭遇知识产权摩擦及诉讼。尤其是近几年来,一些外国大公司利用本国法律的漏洞,恶意起诉本不侵权的中国企业,企图利用漫长的司法程序和高额诉讼  相似文献   

2.
由于国际贸易发展,个人或公司在外国投资日益增多,因此,个人或公司就有关本国事务所采取的法律决定,直接影响在另一国的活动。为了适应这一需要,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和个人律师提出在外国开设办事处问  相似文献   

3.
<正> 近二十年来,新加坡逐步发展为国际金融贸易中心之一。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扩大,与此相关联的法律事务也日益增多。1972年,新加坡为适应本国经济发展需要,从促进对外经济往来的愿望出发,开始允许外国律师在新加坡设立办事机构并从事一定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据了解,最先获准在新加坡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是美国的高特兄弟律师事务  相似文献   

4.
邢钢 《当代法学》2023,(5):147-160
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正式生效意味着中国进入了对外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的新模式。中国外商投资管理模式重在备案管理,适用对象是外国投资和外国投资者。有效建立虚假外国公司法律制度,是落实对外国投资者备案管理,进行事中和事后法律监管的重要制度建设之一。在现有中国对外国公司认定的成立地国标准基础上,综合考查外国公司与中国之间的真实联系,作为认定虚假外国公司的标准。基于彰显保障投资自由和公司设立自由的考量,应该承认虚假外国公司的法人主体地位。在对外国投资者实施备案管理中,落实公司登记、代表人的指定和重大信息披露是虚假外国公司准入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虚假外国公司内部事务规范中本地公司法律的适用应限定在维护本国公共利益、公共政策与第三人利益的范围内。  相似文献   

5.
目前,国际上许多国家针对利用在避税地设立受控外国公司规避居民股东所在国税收的情况,制定了受控外国公司税制,以防止本国居民股东逃避税收。在受控外国公司税制方面,国际上有很多成功做法,相比这些成功做法,我国目前的受控外国公司税制还显得比较笼统、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我国可以借鉴这些成功做法,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就受控外国公司的界定、受控外国公司税制的适用地域、纳税主体、纳税客体、适用的例外等方面加以改进,以保证和提高其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6.
一 当前国际法律服务贸易壁垒的存在法律服务由于其专属性、地域性以及与司法管辖权相结合的特性 ,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法律服务的承诺都带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从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政策法律上对外国律师在本国设置技术或非技术壁垒 ,以尽可能保护本国法律服务市场。以韩国和日本为例。韩国基本不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进入本土设立分支机构 ,外国律师只能受雇于韩国律师事务所而不能独立开业 ;日本 1 986年确定了外国律师在境内执业的三个原则 :一是贯彻相互主义原则 ,外国律师可以在日本执业 ,日本律师也可…  相似文献   

7.
屈文生 《法学研究》2023,(3):205-224
在“条约世纪”里,英美在华行使治外法权的主体,大致经历过一种以领事官为主向以法官为主的转变过程。依照不平等条约、英王御准的枢密令/美国国会法令等成文法,英美两国驻华领事官曾获得非同寻常的司法权和管辖权。但自19世纪中叶起,限制或规制领事官司法权却成为半殖民地国家反抗领事裁判权和英美本国政府加强治外法权统治的“共同目标”。对于领事官司法权的整个讨论,便转移到如何在华设立并运作“混合法院”以及专门法院之上。两国在华攫取的司法权由此从非职业的领事官渐次流动至驻华职业法官,但这不过是两国域外管辖权制度安排中“左手倒右手”的把戏,遑论领事官司法权事实上并未被彻底削弱。两国变换行使治外法权的主体,意在加强“治外法权统治”。  相似文献   

8.
国际贸易和食品安全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关系,绿色壁垒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利益,限制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确保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份额。它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实施上的歧视性等特征。WTO对"绿色壁垒"问题进行了相关法律规制,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针对绿色壁垒对我国食品进出口的影响,我国应当从善用WTO规则、完善国内法律法规、大力发展绿色产品出口以及加强自主产权转基因食品的研究等方面予以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9.
公司法律冲突中两种基本适用规则的对比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引言公司在发生跨国性经济交往过程中,如外国公司在本国从事商业活动,本国公司在国外从事商业活动,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来调整公司有关事项(如内部事务)等。在过去的几年中,学者已经对几种理论展开了讨论,但是如今两种主要的理论或多或少地被接受,综观现有各国有关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我们可以得出它们主要是依据这样两种理论来确定,即“真实本座理论”(therealseatdoctrine)与“公司成立国理论”(thestate-of-in-  相似文献   

10.
李焕庭 《中外法学》1988,(2):12-18,22
<正> 随着近几十年来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发达国家资本的相对过剩和新陈代谢以及国际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融合,国际投资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已经不仅仅发生在资本充裕国与资本贫乏国之间,而且,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之间也存在大量资本相互渗透现象,以寻求相对经济效益。然而,大量的外国资本流入本国经济,自然给投资接受国政府带来一系列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它们从国家发展角度考虑,需要积极利用外国资本,推动本国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它们从国家政治目标出发,需要保持对本国经济命脉的左右能力,维护国家主权。1985年《加拿大投资法》  相似文献   

11.
一、 当前国际法律服务贸易壁垒的存在   法律服务由于其专属性、地域性以及与司法管辖权相结合的特质,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法律服务的承诺都带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从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政策法律上对外国律师在本国提供服务设置技术或非技术壁垒,以尽可能保护本国法律服务市场。   近的以韩国和日本为例。韩国基本不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进入本土设立分支机构,外国律师只能受雇于韩国律师事务所而不能独立开业;日本 1986年确定了外国律师在境内执业的三个原则:一是贯彻相互主义原则,外国律师可以在…  相似文献   

12.
于志刚 《中国法学》2012,(5):163-180
伴随在华外国公司投资额度和公司数量的急剧增加,在华外国公司犯罪问题日益凸显,而与此相适应的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却严重滞后。以此为背景,我们随机选择了2002年至2011年间100个在华外国公司犯罪的现实案例,在对犯罪规律和趋势进行多视角剖析的基础上,着力思考如何解决在华外国公司犯罪态势高发、社会责任严重缺失的应对问题,对于如何构建与中国经济地位、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外国公司犯罪的刑事政策,如何强化中国刑事司法对于外国公司犯罪的防治力度进行了尝试性探索。  相似文献   

13.
一、外资政策的历史和现状引进外资,发展本国经济,是一切国家的通例.国家经济发展的事实表明:几乎没有一个国家不是曾经大量利用外国资本而实现本国经济高度发展的,即令是工业发达的国家,也不例外.美国是当代世界最大的资本输出国、最大的投资国,但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投资市场.不仅在其发展初期,曾大量利用外资,靠外国资本起家,就是在今天,在美国的外国直接投资,仍在大幅度地不断增长.如1980年在美国的外国私人直接投资  相似文献   

14.
于冲 《犯罪研究》2013,(1):49-57
伴随经济发展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大国地位的逐步确立,中国已崛起为世界最大的资本输入国,也开始面临外国公司商业贿赂犯罪的世界性难题.在当前在华外国公司商业贿赂犯罪日益泛滥的背景下,迫切需要从实证的视角对目前在华外国公司的商业贿赂犯罪问题形成清醒的认识,继而探寻防治在华外国公司商业贿赂犯罪的刑法治理路径.  相似文献   

15.
反倾销法和竞争法都是价格歧视加以规制的法律,前者规制外国公司以不正常的低价进入本国市场的行为,后者则适用于国内市场.虽然从传统理论上看,二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都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但其实二者从保护对象和目标,到具体的实施细则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本文将具体研究WTO框架下反倾销与竞争法的冲突及协调.  相似文献   

16.
本文结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7月对德国旭普林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ICC裁决一案作出的《民事裁定书》中对于外国裁决和非内国裁决的表述,阐述了作者对于《纽约公约》项下的非本国裁决的含义的看法,论述了非本国裁决与外国裁决之间的区别。笔者认为,《纽约公约》项下的外国裁决指在申请承认与执行地国以外的国家境内作出的裁决,而非本国裁决是指申请人向执行地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在该法院地国境内作出的裁决,而根据裁决执行地国(也是裁决作出地国)的法律,该裁决不属于当地裁决的情况。非本国裁决既不是本国裁决,也不是外国裁决。本案ICC裁决可以被视为《纽约公约》项下的非本国裁决,理由是裁决根据ICC规则在ICC仲裁院的管理下在我国境内作出,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又找不出该裁决为我国裁决的法律依据,而绝不是由于该裁决由外国仲裁机构作出。作者认为,我国在修订《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过程中,应当澄清我国涉外仲裁立法与实践中所涉及的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问题。  相似文献   

17.
承认外国判决与执行外国判决,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问题。承认外国判决,是指内国法院认为该外国判决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认与本国判决具有同等的效力,因而允许本国境内之该案当事人自动履行外国判决所确定的事项,并可以外国判决为理由驳回国内某个人对所判案件提出的异议、执行外国判决是指内国法院按照本国法律的规定.采用强制措施实现外国判决。 各国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执行令程序。这种方法是被请求国对外国判决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本国法律和执行的条件予以承认.即发给执行令(亦称执行状)…  相似文献   

18.
规范和拓展律师涉外法律服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政府的入世承诺,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我国律师法律服务业实施了进一步的开放措施,取消了设立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数量、开办城市和一家外国所只能设1个代表机构的限制;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继续从事本国的法律业务,可以“提供我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与我国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期的委托关系;降低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内地)机构首席代表、代表执业年限的要求。可以肯定,随着中国落实WTO的各项承诺以及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大,法律服务市场将进一步开放。对开放后的…  相似文献   

19.
<正> 根据国际私法学者们倡导的学说,有多种原因可以阻碍对外国法律的适用:(1)适用外国法律如果违反法院所在地国的公共政策,或在某些特殊场合,违反某个外国或国际法律社会的公共政策;(2)如果外国法律违反本国的政治利益或政治目的,或者某些特殊场合,违反某个外国(如友好国家)的政治利益或政治目的;(3)用欺骗的办法规避法律;(4)无对等互惠,或者至少不能证实有对等互惠;(5)由于技术上的原因,不能适用本来可以适用的外国法律(例如:不了解外国的法律规定,甚至不能用本国相应的法律规定替代;  相似文献   

20.
《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公约》生效以来到1983年年底已有89个国家参加,其中大半是资本输入的亚非发展中国家。目前尚有部分发展中国家还没加入。原因是公约虽载明投资者的本国不得为他行使外交保护仅,但有的发展中国家仍然害怕外国行使外交保护权;有些发展中国家中,外国私人投资不多,所以尚未予以慎重考虑是否加入;也有的是等待观望。公约未得拉美国支持,因为它们坚持卡尔沃条款(Caluo Clause),只承认争端应由当地国管辖,依当地国法律解决,认为不得享有优于本国公民待遇。外国人既然本国人由本国法院管辖,受本国法律支配,外国投资者也应由当地国管辖,受当地国法律支配。阿拉伯国家中也有未参加的,这是因为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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