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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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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经济法学是研究法律调整社会主义经济经营过程中各组织间形成的各种关系的科学。这种关系称为经济关系,它不仅发生在领导经济中(横的关系),也发生在实现经济活动中(纵的关系)。各经济机构下属各单位之间的、以及这些下属单位与经济机构之间的各种内部  相似文献   

2.
<正> 经济法是以“特定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这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说经济法并不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而只调整经济关系的一部分;二是说整个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需要由众多的法来实现”。 经济法所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考察: 第一,特定时期的经济关系; 第二,特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第三,特定性质的经济关系。  相似文献   

3.
<正> 一在我国,经济工作是依照经济立法以法律形式进行管理的。经济法规调整着经济机制各个环节之间纵的和横的关系。因此,法律调整是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机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实际立法工作中,缺乏一个把整个经济立法体系统一起来的中心环节。经济法是一个内容最广泛、最复杂、也许是最重要的法律部门,但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至今还未得  相似文献   

4.
论府际关系的法律调整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府际关系即政府之间的关系,它既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地方政府相互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我国府际关系多靠政策调整,随意性大,民主性、科学性、公正性欠缺。如何将府际关系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使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之需求,符合民主、理性、公正、效率等法之基本精神,值得理论界充分关注。本文探讨了府际关系的内涵和变迁,法律调整的必要性、府际关系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法律调整要遵循的基本精神及立法构想等。  相似文献   

5.
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在经济法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深入研究经济法律关系则使我们更具体地把握经济法的内涵和外延,有助于认识经济法的本质属性,更能廓清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区别,以便更好的完善经济法体系。  相似文献   

6.
虢亚雪 《法学论坛》2000,15(5):50-54
我国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呈现一种复杂的状况,政企关系法律调整的重点应当在政府一方.本文从基于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而与国有企业发生社会关系的分析入手,探讨了对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进行经济法、民法和行政法调整的重要性及调整重点.  相似文献   

7.
<正> 苏共二十五大决议中确定的进一步发展苏联经济、完善生产管理的结构和方法,以及用立法调整经济关系,对于培养司法干部的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虽然在法律院校的教学计划中很长时间就包含有经济法这门学科,但在该学科教学问题上存在着各种观点、态度和倾向。迄今为止,还不能准确地确定《经济法》教程的任务、构成原则,甚至在相邻学科中的地位。教学法的改进对学习经济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  相似文献   

8.
<正> 经济立法的对象完善经济立法的任务和与此紧密相关的经济立法系统化的任务,若不弄明白并揭示经济立法的对象,若不对它所调整的关系的性质作适当的理论分析,便不可能得到解决。大家知道,由于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民事立法纲要草案的制定,在这个问题上提出了两种观点并进行了讨论。一派认为在苏联不管财产关系参与者的成分如何,法律调整是一致的,他们明确地把经营范围内利用商品货币形式的财产关系同管理经济过程的关系区别开。按照达个观点,  相似文献   

9.
论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理性化扩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范湘凌 《政法学刊》2006,23(6):91-96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格局,而我国现行劳动法对劳动关系范围的厘定过于狭窄,致使许多新型劳动关系无法获得劳动法的全面保护,极大地制约了劳动力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应对其法律调整作出理性化的扩张。  相似文献   

10.
一、经济法作为法律部门的独立性苏联创立了广泛的经济立法,它全面调整社会主义经济中形成的关系,规定国家经济机关的组织和活动问题.它规定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法律地位(关于国民经济委员会、经济部、国家委员会的规则),国家的社会主义企业和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托拉斯条例、区拖拉机站条例;关于扩大企业经理权限的决议.)管理经济活动的程序规定在关于计划化、国民经济的物质技术供给、经济合同、国民经济中的信贷、结算和银行监督的规范法令中.为  相似文献   

11.
程雨燕 《政法学刊》2013,30(1):52-57
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相邻环境关系案件纠纷的法律适用乱象,通过传统民法理论的规范分析与现行立法的实证考察,依照民事法律调整相邻环境关系的整体框架和逻辑层次,以"对象比较"的方式展开论证,澄清了长期以来对民法相邻关系制度调整范围的认识误区,就相邻关系与侵权、环境侵权与一般侵权、生命健康权与一般人格权等若干法律制度调整相邻环境关系的具体范围予以相应界分,使不同类型的相邻环境关系实现恰当的法律调整归属。  相似文献   

12.
杨解君 《法学评论》2014,(2):146-151
中国的发展正处于一个"高碳"依赖与低碳逼压的困境阶段,现时代的法律应该在摆脱"高碳"依赖和推动低碳发展方面有所作为,但是现行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在该领域基本表现为空白,各部门法也尚未将低碳纳入其调整范围。为摆脱当今时代的发展困境和改进现实的法律状况,立法应对低碳发展作出创新性安排,多维度、多部门、多样化地对低碳问题进行综合性调整或规制,并实现法律与政策及法律系统内各部门法的协同。  相似文献   

13.
<正> 经济立法以及它和其他法律部门的区别。在1936年的苏联宪法里溲有经济法的术语。由此或许可以得出结论说,苏联溲有经济法,而只有民法、劳动法、土地法,家庭法等等。但是根据党和政府的决议,经济立法是存在的,而且在发展着,它非常复杂,非常广泛,并且应当完善。我们认为,在实践中广泛使用的"经济的"这一概念是十分确定的。在党和国家最重要的文件里,谈及社会主义经济中各经济组织、企业之间发生的合同和争议时就是说的经济立法、经济关系、经济合同和经济争议。  相似文献   

14.
目次一、从单一经济法律关系到复合经济法律关系二、经济法复合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纵观目前经济法学界,由于拘泥于传统法理学特别是传统民法的一般思路和结论,所以,关于经济法权利(力)义务的研究,大都从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及对等性质出发来阐释经济法上的权利(力)义务——经济权利(力)与经济义务;另一方面,虽  相似文献   

15.
创设法律关系的意图是法律行为重要的隐含构成要件,尤其是在没有对价制度的法域。它要求法律行为必须具有“法律意义”,目的在于界定法律介入社会生活的限度,排除对家庭、社交等行为的法律调整。这些“法外空间”多为国家必须奉行价值中立的领域空间的大与小、张与弛,都映照了国家对社会的容让度与国家的治理智慧。在司法实践中,“创设法律关系的意图”多为法律直接推定,即当事人从事法律调整的行为的,推定其有此意图;反之亦反。但更妥当的方法是在个案中结合行为的情景、当事人的利益状态、诚实信用原则、信赖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对法律不调整的行为类型,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违约金的方式使其受法律调整。在“创设法律关系的意图”行为中,双方当事人均不享有履行请求权,一方履行的,不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返还。情谊行为的施惠人造成受惠人损害的,宜通过侵权法寻求责任减轻的依据。  相似文献   

16.
婚姻家庭关系的伦理性是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客观基础。社会道德和法律共同规范着婚姻家庭关系。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手段和领域不同。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某些领域界限明确,可分别调整;但在另一些领域难以明确界定自己的调整范围,道德和法律可从不同层次加以规范。对婚外恋行为,道德和法律可分层调整,以实现道德调整和法律调整的效力。  相似文献   

17.
<正> 1975年6月25日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立法措施》的决议,确定了在立法工作中一个重要部门的基本发展方向和重要途径。本文的任务,就是对需要深入研究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以便就完善经济立法工作提出具有科学根据的建议。经济立法的概念。为了确定完善经济立法的现实途径和发展远景,首先必须确定构成经济立法调整对象的关系范围,确定达些关系相互联系的性质和它们与其他社会关系联系的性质。照我们看来,正是由不同法律部门调整的经济活动范围内的关系构成经济立法的对象。对如此复杂的和各种各样的关系进行调整,就需要深入研究法的体系和立法制度的相互  相似文献   

18.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基本理论研究的首要问题,是诸多理论争议的根源。自从法学界提出"经济法"这一命题以来,论争与质疑就一直伴随着经济法的整个发展历程,这些论争最为根本的分歧集中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上。基于现实社会的需要和民法等其他部门法在调整经济关系的局限性,通过经济法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学说的发展的研究,总结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四个方面:1.企业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宏观调控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  相似文献   

19.
论分配关系中的法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庆瑜  范海玉 《河北法学》2005,23(12):54-59
分配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与法律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律在分配关系的产生、变动和消灭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法律介入分配关系具有层次性和协调性,包括宪法、民商法、行政法和经济法等在内的不同法律部门,都从各自的角度调整着分配关系,共同维护着一个国家的社会分配秩序。  相似文献   

20.
在法学界,对于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见解不一。实际上,如果从法理学上正确把握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含义以及国际私法解决法律冲突的方式,就能够理解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双重性,即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既包括涉外民事关系又包括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只有准确理解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相对独立性,才能推动国际私法的学科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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