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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公众共用物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众共用物系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可以非排他性使用的共用物,例如大气、水流、海洋、森林和荒地等环境和自然资源。公众共用物既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私有物,也不属于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财产。公众共用物是公众自由活动、相互交往以及与自然交往的地域、空间和舞台,是满足人们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食粮,是激发和促进人的思想、理想、情操、美感和艺术的渊源,是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为生态人社会人、人之所以得以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是人类、社会、经济和生态得以可持续发展的物质源泉和基本资源。目前我国公众共用物因受到来自各方面和各种形式的污染、破坏、损害、侵犯而面临着退化、萎缩的危机,急需加强法律保护。公众共用物使用权是指不特定多数人非排他性使用公众共用物的资格、自由和力量。作为公众中一员的每一个人都有公众共用物使用权。对公众共用物的保护和法律调整,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或"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或"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利用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和"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这三只手;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而应该从实际出发综合采用政府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这三种调整机制;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中央集权、自由竞争、公有制和私有化手段,而应该根据现实需要适度地进行集权、分权、自治和实行公有、私有、共用措施。我国的法律应该充分发挥公众、政府和市场各自的优势和特点,逐步建立有关公众共用物的综合调整机制、善治机制,避免"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和埃利诺.奥斯特罗姆所谓的"双重陷阱",通过建立健全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调整机制,保障公众共用物的健康和可持续存在,保持和维护私用财产、公务财产和共用物的合理比例、综合平衡和协调发展。提出建立健全如下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非排他性使用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保护、改善和治理现有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防止不当减少现有公众共用物数量和规模,保障基本公众共用物供给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增加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有关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责任制度和救济制度;有关公众共用物的管理体制以及规划、统计、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这些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将确保公众共用物与私人财产、政府财产的比例适当和协调发展,满足公众对公众共用物的需要。  相似文献   

2.
夏勇 《中外法学》1985,(2):8-11
<正>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美国新闻记者肯特·库柏首先使用了"了解权"(The right toknow)一词,从此,在美国,"了解权"就被作为"保护和扩大‘出版自由’权利的理由"而广泛沿用。然而,了解权究竟是什么呢?哈罗德·克劳斯认为,了解权意味着"公共事务乃公众事务"。顿·丕姆则评论说,了解权是一个"以共含混不清而邀宠取胜的词藻。"有些学者曾试图从美国宪法及其第一条修正案的涵义中探寻了解权。当盖尔翰论证说了解权原则是"如此广远而玄妙以致于它不可能运用于裁决讼案"时,了解权就已经对法官的判决  相似文献   

3.
《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中单列湖泊保护监督和公众参与一章,明确规定公众在湖泊保护、管理和监督上的参与权.但在公众参与权的制度安排上,却缺乏公众对湖泊保护公益诉讼权的相关规定.我国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首次在法律层面界定环境公益诉讼,其原告适格主体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其他组织,鉴于国家机关存在“不作为”或“不当作为”的质疑,本文借鉴美国诉讼原告的“事实损害上”规则,认为在地方立法上可遵循先行先试的原则,拓宽保护湖泊的公众诉讼权主体,即公众诉讼原告适格主体可增加公民或公民群众、公益团体,以更好地保护好湖北省的湖泊.  相似文献   

4.
美国水资源保护法的新发展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潘德勇 《时代法学》2009,7(3):95-101
美国水资源保护法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呈现出一系列新发展,传统的河岸权开始转向行政许可:积极稳健地推行水市场改革;采取一系列财政经济手段消除或减少非点源污染;努力提高公众参与和公众意识。这对于完善我国水资源保护的立法和执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相似文献   

5.
何鹏 《中外法学》1986,(1):63-69
<正> "PROBATION"一词,有时译作"缓刑",有时译作"保护观察",至今在西方法学界尚未形成统一通用的概念。如日本有的刑法学者把缓刑与保护观察认为有"同样实质",并把缓刑与假释都包括在保护观察之内。有的大陆法系国家把保护观察看作是"保安处分"的一种。但是在英美法系国家,保护观察的概念是比较明确的,认为是一种社会改造的手段,与缓刑有所不同,同时至今还没有"保安处分"的概念。保护观察制度,在英美等国已有较长的历史,得到了广泛地适用,而且据认为已收到了多方面的效果。我们通过对这一制度的  相似文献   

6.
《现代法学》2015,(5):49-62
在同时涉及元商标权人1、第三方主体2、社会公众多方利益的商标俗称、简称、昵称、译名等纠纷中,相关利益的归属及分配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为协调商标法中"制造商激励"与"消费者保护"两大价值目标的冲突,我国近来由商标"主动使用"论转向了"被动使用"论,美国司法实务则创造了"公众使用"规则。然而,对我国而言,"被动使用"论实不可取,美国公众使用规则仅有些许参考价值。实际上,纷繁复杂的表象背后仍是商誉、识别性和显著性等问题。唯有拨开迷雾,探究俗称保护的本质、正当性和必要性,才能合理界定我国商标俗称的保护范围和条件,在此基础上探寻与我国传统商标法理论及现行立法和谐融洽的裁判规则。  相似文献   

7.
正一种新型的技术社会形态——信息社会,已向我们走来。信息时代加快了人们的生活节奏,为人们带来各种便利的同时,对出版业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对出版权的保护变得更为严峻。一、出版权的内容《世界版权公约》第6条规定:"本公约所用‘出版’一词,系指以有形形式复制,并向公众发行的能够阅读或可看到的作品复制品。"对于"发行",《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第1条(丁)规定:"‘公开发行’指将录音制品的复制品直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危及慈善公信力的事件让学界开始重视有关慈善监督方面的研究。而美国的"吹哨人"制度是为了鼓励政府、社会组织内部成员为了公众利益,都可以通过诉讼、揭发等手段维持社会公正。吹哨者受到法律保护,鼓励公民参与社会公正监督,美国"吹哨人"制度对我国公众监督慈善组织提供了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9.
<正> 在美国的政治学说中,习惯上几乎都把三权分立当作是一种主要的立宪原则。美国宪法最杰出的解释者和制订者之一麦迪逊(美国第四届总统)写道:"在我们的宪法中,在任何民主的宪法中,最神圣不可侵犯的立宪原则莫过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立的原则了。"三权分立的原则被认为是保证"有限统治"、联邦制、"法律至上"这样一些政治哲学和法  相似文献   

10.
单一的政府主导或公众参与的治理已经难以解决排污企业带来的严重环境污染。论文提出一种"共享控制权"合作治理机制,从信任构建、控制权共享、治理效应三个维度对其作用机理及适用性进行了阐释,并用多案例进行了验证。研究表明:中央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制度信任构建促使公众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排污企业共同在场;中央政府与公众共享包含目标设定权、检查验收权和激励分配权的控制权;生态环境部与公众共享控制权的合作治理是常态式共享,适用于对政治关联低、污染程度低的排污企业的治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与公众共享控制权的合作治理是运动式共享,适用于对政治关联高、污染程度高的排污企业的治理。  相似文献   

11.
正目次一、慈善捐赠人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基本界定二、慈善捐赠人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冲突三、慈善捐赠人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冲突的原因四、慈善捐赠人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冲突的平衡五、保障慈善捐赠人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立法前瞻一、慈善捐赠人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基本界定(一)慈善捐赠人的隐私权隐私权作为一项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是由美国著名法学家沃伦(Warren)和布兰代(Brandeis)于1890年在《论隐私权》(The Right to Privacy)一文中首次提出的。"隐私权是个人在通常情况下决定他的思想观点和情感在多大程度上与别人交流的权利,在  相似文献   

12.
在美国各州,记者享有在法庭上拒绝作证的权利,因此,哪些人是记者,即法律上确定"记者"的含义非常重要。美国存在联邦和州两个法律体系。在联邦法律体系中,至今不承认记者有拒证权。而在各州的法律体系中,36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存在保护记者拒证权的"盾牌法"。根据立法和判例,美国法律认为所有以从事大众传播为目的的媒体记者都可以是记者,无论是出版社、报刊、广播、电视还是互联网站、博客或者其他电子媒体。个人要成为实质上的记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实际参与了将要发表或者已经发表的报道的调查与采访;二是在开始收集新闻的过程中就有将报道向公众传播的明确意图。记者也不总是那些已经发表了作品的人,对于有证据证明,其调查、采访、写作的目的是为了完成作品向大众传播,那么无论他处于调查、采访、写作的哪个阶段,他都是"记者",可以享受记者拒证权。  相似文献   

13.
社会治理“过度刑法化”的法哲学批判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何荣功 《中外法学》2015,(2):523-547
法治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全部基础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国家对公民的惩罚必须要有正当化根据。"过度刑法化"是我国当前社会治理中的一种病态现象,反映在立法、司法和思维多个层面。社会治理"过度刑法化"具有高度的社会风险与危害,它将改变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结构,导致国家司法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削弱刑法的公众认同,阻碍社会的创新。防止社会治理"过度刑法化",必须确立刑法参与现代社会治理的机制。当前,我们必须反对刑法对刑事政策的过度回应,强调刑法的司法法属性;要积极提倡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最小化;坚守近代社会所确立的刑法保护公民自由这一根本使命。  相似文献   

14.
李挚萍 《法商研究》2004,21(4):135-140
排污许可制度与公众利益保护直接相关 ,公众直接参与到排污许可制度的管理过程中是保护公共利益的重要途径。美国的排污许可制度在这方面有大量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 ,尤其是 :将保障公众参与作为排放者和政府的一项法律义务 ,逐步实行许可过程信息全面公开制度 ,支持、鼓励环保团体的发展及活动。  相似文献   

15.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作为污染的主要受害者,世界各国的公众采取各种法律和政治手段,为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进行了不懈的斗争,"环境正义"的概念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接近"环境正义"的运动起源于美国,日本民众则通过一系列诉讼案件使环境问题更受政府的重视。在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发展中国家,接近"环境正义"的运动遭遇了一些问题,其中的体制性原因值得深思。近年来,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目前,我国公众可以通过诉讼、行政处理与调解三条路径接近"环境正义"。但是,公众在接近"环境正义"的过程中也受到一些因素的羁绊,包括司法成本的高昂、行政资源的短缺等。从其他国家接近"环境正义"的经验中可以看出,接近"环境正义"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法院、行政机关、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方能使公众接近"环境正义"的道路更加平坦。  相似文献   

16.
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愿望和能力的需要是非政府组织出现和发展的最主要的动力之一,在美国、瑞典等国家,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并且有效的方法,本文认为我们应该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加强非政府组织在公众参与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美国海洋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主要通过违法通知、标准处罚程序、行政守法令、紧急令和行政处罚评估等多种方式的运用,加大处罚力度,公平公正执法,鼓励采取即时补救措施,结合民事和刑事制裁,不断完善相关立法,从而达到保护海洋环境、防治污染的目的.美国的做法可以为我国海洋环境的治理提供借鉴,即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实行环境激励措施;行政执法与民事责任承担、刑事制裁相结合;注重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等.  相似文献   

18.
2012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和一些地方随之出台的房产信息查询规范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约束"以人查房"究竟是保护隐私权的需要还是违反了物权公示的原则,在我国当前社会下,规范房产信息查询需要在隐私权保护与物权公示原则间找到平衡点;同时,公众对房产信息查询在廉政监督领域发挥的作用也给予了厚望。如何规范房产信息查询,要在法律层面上进行全面的考量。  相似文献   

19.
刘艳梅  曲谏  解其斌 《河北法学》2003,21(5):128-132
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舆论监督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我国,舆论监督越来越 受到公众的关注,并在推进改革、防止腐败和保护公民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加强新闻立 法工作,推动舆论监督法治化;完善舆论监督外部环境的制度建设;建立监督主体的自律机制,是 完善这一制度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20.
我们一直强调绝不能走资本主义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但是在经济发展的实际过程中,"先污染后治理"之风实际仍然存在。在理论界,有学者认为"先污染后治理"是社会经济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规律,将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但本文力图通过揭示"先污染后治理"的弊端,说明我国不能再重复这种老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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