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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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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卿 《北方法学》2014,(3):77-84
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明确规定了对外国国家的送达程序,以区别于《联邦民事诉讼法》中的送达程序。这些特殊的送达规则以及送达实践强调被送达的外国国家实际接收和接受送达的效果,更加注重程序公正,在某种程度上给予外国国家更多的正当程序保障,增强审判程序和判决的可接受性,减少或避免国家豁免诉讼可能带来的政治风险。中国应对在美国法院被诉时,应当充分利用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中的送达规则和实践,更好地维护我国的尊严和主权。  相似文献   

2.
《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已经于2004年12月2日正式通过,我国也已经于2005年9月14日正式签署。《公约》对国家财产的豁免规定是《公约》的核心,而国家财产执行豁免的问题更是关键,因此仔细解读《公约》中对于国家财产执行豁免的规定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窦振京 《法制与社会》2012,(23):133-134
本文对国家豁免理论的发展进行阐述,并对国家管辖豁免理论作出评价,明确提出限制豁免理论将会取代绝对豁免理论.分析我国国家豁免理论的现状,最后对我国的国家豁免立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外国国家豁免法》立法进程和文本是国际法学研究者和外交、司法、立法等实践部门积极、良性、持续、有效互动的见证和成果。我国在该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立法体现了中国学术研究和涉外事务对于豁免问题的深刻思考,以及对此领域国际社会优秀成果的借鉴。这一立法既具有司法层面的功能,更具有话语表达方面的功能。从司法功能上看,这一立法确立了我国对于外国国家行为进行管辖和评价的基本立场,使得我国司法机关有机会对外国国家及相关行为进行定性和评判,在具体案件中有机会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诉权。从话语表达功能上看,这一立法代表了我国积极推进涉外法治的信心和决心,意味着我国在涉外法治领域丰富和完善了法律工具箱,更加充分和有效地认可和保护人权,为世界各国司法权力的均衡使用提供了规范基础。我国外国国家豁免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一个更为注重人权和法治的大国而言,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正> 在国际法上,国家管辖豁免原则的主要意义表现为外国国家及其财产在国内法院享有民事程序方面的管辖豁免.为了深入了解国家管辖豁免原则的来龙去脉以及各国在适用该原则方面所存在的分歧,有必要研究国家管辖豁免原则的历史形成. 一、国家管辖豁免形成的历史前提不言而喻,在国际社会中,如果没有国家之间的各种方式的交往,就不会产生国家管辖豁免的问题.然而,在18世纪末以前,国家之间在和平时期的往来主要限于外交使节的派  相似文献   

6.
对国家豁免的规范审视与理论反思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何志鹏 《法学家》2005,97(2):108-117
作为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豁免具有其历史渊源和发展过程,在现代国际社会存在着豁免范围的争论.随着<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的通过,具体操作方面的争论会逐渐减少.然而,从理论上,国家豁免这种制度本身是值得诘问的,随着国际法治的健全,随着对国家地位和主权原则认识的逐渐清晰,国家豁免制度可能会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相似文献   

7.
英国上议院对 Indian Grace(No.2 )一案的判决 ,改变了一个多世纪以来英国对物诉讼的传统法律原则 ,在英国国内外都引起了很大的震动。本文通过分析该案中法官的推理分析和社会各界对其的评价 ,指出Indian Grace(No.2 )一案对推动传统对物诉讼理论的发展 ,缩小两大法系在海事诉讼领域的差距等方面的积极意义。最后 ,本文根据该案对对物诉讼理论的新发展 ,就如何理解实施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 2 5条的规定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8.
张亮  宁昆桦 《政治与法律》2021,(1):96-106,34
在国际社会对国家豁免问题逐渐由绝对豁免主义向限制豁免主义转向的趋势下,执行豁免依然具有较强的绝对性。这对国际投资仲裁案件的承认与执行产生了较大的阻力。在限制执行豁免的途径选择上,有些国家主要采用设置类型化的豁免例外条款、保留行政权适度参与和有效利用对等原则等,有些国家通过判例实践来实现执行豁免认定标准的确立。这些方法的背后,暗含着对维护国家利益与促进经贸发展两方面的利益权衡。面对参与国际交往与竞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仲裁风险,中国宜改变长期坚持的绝对豁免立场,在加强限制豁免立法的同时坚持互惠原则,灵活地维护国家与国民的利益。面对执行豁免于短时间内难以突破的现实,我国投资者亦应当充分做好投资前的防范准备,并在裁决执行遇阻后积极寻求多样化的补救措施。  相似文献   

9.
王立君 《法商研究》2007,24(3):100-104
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是国际法领域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其理论基础源于国家主权原则以及由该原则引申出的国家平等与独立。关于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的适用范围,长期以来存在“绝对豁免论”和“限制豁免论”之争。目前,“限制豁免论”正在逐步取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也采纳了“限制豁免论”,而且还在商业交易等问题上对国家管辖豁免规则作出了某些新规定。我国虽然一贯主张国家及其财产管辖的绝对豁免,但目前的态度有了新变化,开始接受“限制豁免论”。  相似文献   

10.
郑云瑞 《中外法学》1992,(6):69-71,78
<正> 普通法是以诉讼为中心的法律,当事人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是法律的核心问题。这种救济方法制度就是英国普通法的令状制度(the writ system),或称为诉讼格式制度(the form of action system)。普通法的权利完全依赖于相应的诉讼程序,程序优先于权利是普通法区别于大陆法最显著的特征,同时,也表现了普通法的严格形式主义特征。普通法是王室法院程序救济措施发展的产物。正如梅因所说;"在法院产生初期,程序法异常强大,以至实体法起初仿佛悄然渐长于诉讼程序的缝隙之中。" 因此,把握英国令状制度的特点,是深入理解英国法律特征,特别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关键。本文就令状和普通法的关系及令状本身的发展作初步的探讨。一、普通法与令状普通法与令状之间的关系,实质上就是王室法院与令状的关系。普通法是由王室法院适用令状而产生的判例组成的,王室法院管辖权的扩大,适用令状数目增多,普通法便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壮大。令状起源于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是盎格鲁·撒克逊诸君主的重大创建。诺曼人征服英国之后,继承和  相似文献   

11.
对物诉讼与我国的船舶扣押法律制度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向明华 《河北法学》2006,24(4):121-124
对物诉讼源于罗马法,却只在英国得到延续,并在其海事诉讼中得到巨大发展.随着英国殖民者将对物诉讼制度带到其殖民属地,移植法律与本地法律互相作用,逐渐发展出英美法系各国目前各具特色的扣船制度,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莫过于英美两国的对物诉讼制度.我国的扣船制度既坚持了对人诉讼的传统,又大胆吸收了对物诉讼制度的合理内涵,反映了国际船舶扣押立法中对人诉讼与对物诉讼相互融合的良性发展态势.  相似文献   

12.
辛润 《法制与社会》2012,(10):11-12
2012年2月3日,国际法院作出了德国诉意大利关于国家司法管辖豁免的判决,判决中对国家管辖豁免与强行法的关系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国际法院认为违反强行法不影响国家享有的管辖豁免权。国际法院的这一论断主要基于两者属于不同的规则体系,即国家管辖豁免属于程序规则,而强行法为实体规则。然而本文认为强行法本身处于国际法渊源中的最高位阶,应当优先于国家管辖豁免原则进行适用。  相似文献   

13.
联合国国家豁免公约第十条第一款以国际私法适用的规则作为决定法院是否有管辖权的基础。这主要是为了协调各国不同的观点,包括各种不同的规则。在跨国的民商事诉讼中,一国行使管辖权的先决条件是当事人、法院所在地和诉讼之间存在着足够的联系,以国家为被告的案件应当地使用同样的规则。国家与其本国国民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进行商业交易时,自然人或法人所属国的法院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行使管辖权。从美国的实践看,确定法院管辖权的基础方式有三种:一是外国在美国进行的商业活动;二是在美国履行的某项行为与外国在美国以外从事的商业活动有关;三是外国在美国以外的商业活动对美国造成了直接影响。  相似文献   

14.
英国的民商事管辖权制度是以普通法为基础的,传统上,英国将民事案件分为对人诉讼和对物诉讼两大类,对这两类诉讼分别实行不同的管辖原则。同时,以“有效控制原则”作为这一制度的基本出发点,也即只要管辖国对该案件有实际支配力,就有权对该案行使管辖权,而不管诉因是否与英国有一定的联系。  相似文献   

15.
随着绝对国家豁免理论逐渐受到置疑和挑战,有限豁免原则逐步取代绝对豁免理论。进入21世纪,全球性的多边国际公约《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公约》于2004年12月2日获得联合国大会的通过,我国已在《公约》上签字。该公约标志着国家及其管辖豁免方面开始确立起普遍性的统一的国际公约的规则,国家豁免理论经历了一个从传统的绝对豁免主义到限制豁免主义的转变过程,必将对国际法制及国内法制、对国家参与经济活动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国家及其省政府在美国作为被告的案件时有发生,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当属莫里斯案和仰融案。因此,研究这一领域的新动态,寻求相应的法律对策和应对措施,无疑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6.
诉诸法院之权利系由欧洲人权法院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1款发展而来。该权利可以予以限制,只要限制的目的合法且符合比例原则,并且经综合评估后没有侵犯诉诸法院之权利的核心。就国家豁免对诉诸法院之权利的限制而言,授予外国国家以豁免符合国际法,即目的合法。就比例原则而言,《联合国国家豁免公约》中的限制豁免规则正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尤其是在涉及雇用合同、人身伤害等事项时,应保护申诉人诉诸法院之权利,限制国家援引国家豁免。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深刻地影响了各缔约国的国内法和相关实践,同时也受到缔约国实践的影响。在强行法与国家豁免的关系上,欧洲人权法院倾向于认为外国国家在缔约国法院享有国家豁免并不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1款。  相似文献   

17.
唐文 《检察风云》2010,(2):43-43
1、公益诉讼立法模式存在差异。有关公益诉讼原告制度的立法模式,很多国家采用制定法的模式,且将其规定在单行实体法规中的居多,如美国,日本等,而将其纳入诉讼法典的只有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国等少数国家,另外,一些国家选择判例法的模式或者从判例上升到成文立法的模式,即便是法国这样的有着悠久的成文法传统的国家也是如此。  相似文献   

18.
2004年由联合国大会通过并于2005年公开签署的《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首次以国际公约的形式对限制豁免论进行了确立。我国签署了该公约,并已开始了有关国家豁免的立法进程。2005年10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本文将选取公约第12条侵权例外条款分析条款内涵及各国国内法院的实践,对我国立法和实践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9.
"国家"和"政府"两概念在法学语境下的使用多存在混乱。其实二者存在着很多区别,本文由两个概念的定义入手,分别从内容、性质、存续时间等方面论述了二者的区别,并且阐明了区别二者的关系的理论及实际意义。  相似文献   

20.
澳大利亚政府深感国家安全利益的威胁,加之不断复杂化、具有隐蔽性的金融工具在直接投资领域中广泛运用,原有的法律难于实现对这些新投资工具的统一规制。澳大利亚自2008年以来围绕以上问题,两次大规模修订其1975年《澳大利亚外国收购与接管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并且频繁出台外资政策,这些举措澄清了国家安全的考察因素,完善了对政府及相关投资实体的规定,将新的投资工具纳入到法律规制当中,从诸多方面提高了国家安全审查标准,增强了国家安全审查力度。这些新发展,对我国进一步完善以2011年初颁布的《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为中心建立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法律制度有很大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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