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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职务犯罪产生和存在原因的广泛性、复杂性,决定对其必须实行综合治理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和条件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因素;既有国内原因,也有国外因素;既有政治、经济等方面因素,也有社会、文化等方面因素;既有客观外部条件,更有行为人主观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方面的内在原因。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可能产生和存在的社会领域和环节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说,腐败和职务犯罪既是一个政治问题、法律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社会现象。这就决定了治理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必须依靠全党、全社会努力,…  相似文献   

2.
语言和文化是相互依存的,对法律英语词汇意义的确定受文化因素的影响,脱离文化背景进行词义确定往往会造成错误理解甚至无法理解.因此,在法律英语词汇教学中应重视文化的导入,尤其是法律文化的导入;并注意导入形式的生动活泼.如融戏剧表演于教学活动是理想选择之一.  相似文献   

3.
民决团仅仅负责事实审,决定事实问题;法官则负责法律审,决定法律问题。这个认识的错误在于:普通法中没有“事实审”、“法律审”的术语,这是国人杜撰出来的。普通法事实发展出来法律,法律是事实的积累。民决团事实上既决定法律又决定事实。它在美国,具有最高权力,大于总统、国会和最高法庭。另外民决团在美国7个州还决定量刑,在有死刑的州,还决定死刑。事实与法律的区分和混合,有助于法官将复杂问题交给民决团决定并在上诉中捍卫民决团的最高权力;也有助于法官对法律问题下命令、进行违宪性审查。总之,理解民决团的最高权力,是理解普通法的关键。  相似文献   

4.
本文中的物证技术鉴定错误,特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物证技术人员所作出的与案件事实或法律规定不符的鉴定及由此造成的冤假错案。此类错误,一是主体因素(鉴定人员的生理状况、认知局限、责任心不强、错误的思维模式及不良个性)所致;二是客体情况(作为鉴定对象的物品、场所、尸体和人体本身的某些特点)造成;同时,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的不良方面及鉴定工具的优劣、技术水平的高低等,也会成为制约鉴定工作的致错因素。对此的全面认识,有助于减少鉴定错误  相似文献   

5.
误解是合同当事人因误认或不知而产生意思错误,表意人所表示的意思与真实意思不一致,因此误解在理论中又称为“错误”,误解作为可撤销的原因,是法律为误解人提供救济机会的表现,但是,误解通常是当事人一方自身认识的错误,不能不问错误的情形一律允许误解人撤销合同。许多国家的法律虽然对因误解而撤销合同作了概括性的表述,但是没有一个简单的一致标准来确认什么时候错误的一方可以撤销,什么时候不能撤销,决定一个合同是否因误解而撤销的观点是种类繁多的。一、对因错误而撤销合同的基本立场当事人意思发生错误而主张撤销合同时,法律应该采…  相似文献   

6.
在法律审判中,逻辑错误在所难免.导致逻辑错误的原因通常有三:一是法官对法条之误读;二是法条之不明晰性与不恰当性;三是法律体系之不一致性、不完备性和不可判定性.针对前一种原因,需要提供法官的基本素养,而针对后两种原因,则需要科学立法.正因如此,中共十八大报告把“科学立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一大方针.科学立法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逻辑立法,即立法要符合逻辑标准.科学立法的逻辑标准包括:法律词项之明晰性;法律命题之恰当性;法律体系之一致性、完备性和可判定性.  相似文献   

7.
医疗事故可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系指以医务人员工作失职为主要原因的医疗事故。工作失职是指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等造成医疗事故的行为。技术事故,系指以医务人员技术错误为主要原因的医疗事故。技术错误是指虽未违反技术操作规程,但因技术水平和经验限制而造成医疗事故的行为。由此可见,医疗事故不仅涉及医学、医疗方面的问题,而且涉及法学或法律工作者去考虑和处理。下面就谈谈在医疗事故中认定因果关系时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8.
三、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该行政处罚必然是违法的。因此说,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是合法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必备条件之一。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一)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是有效的。这里所讲的"有效"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所适用的法律规范具有时间效力。即所适用的法律规范对被处理的违法行为在时间上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所适用的法律规范已失效或虽然已公布但未生效或已经失效,均属适用法律规范错误;二是,所适用的法律规范具有空间效力。法律、行政法规可以作为处理在我国领域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行为的有效的法律依据。如果我  相似文献   

9.
法学教育的一个基本前提--试析法律职业的特殊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有着紧密的联系,而决定法律职业发展道路的内在原因,则源于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不仅决定了法律职业的发展道路,而且决定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基本标准、基本规格和基本条件,从而也决定了法学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方向和任务以及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制度、基本要求和基本模式。  相似文献   

10.
无论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中,对刑事错案的标准、认定程序等至今没有统一的认识。但是,一般认为,所谓刑事错案是指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认定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从而造成定罪量刑错误的案件。造成刑事错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办案人员的心理误区是一个不可低估的因素,在这些错误心理误导下,极可能导致错案出现。  相似文献   

11.
廖志敏 《法学》2007,(1):42-51
以外部性理论为基础的对担保制度效率的质疑是错误的,因为其忽略了造成外部性的约束条件即担保权的稀缺性,忽视了通过价格机制消除外部性的可能性,也忽视了法律干预所需要的高昂成本。这场效率之争反映出法律经济学研究传统模式的缺陷对经济效率和社会改造的过分迷恋,对经济学实证传统的偏离,以及对真实世界约束条件的忽略。法律经济学的重心应当从效率研究转向制度解释,关注法律制度所赖以形成和转变的约束条件。  相似文献   

12.
错误扣船的形态、性质及相关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错误扣船有三大基本形态,即主体错误、客体错误和其他形态错误而产生的错误扣船。基于请求人原因、法院原因而错误扣船的法律性质从根本上讲是不同的,但两者的损害赔偿范围并无原则性的区别。鉴于错误扣船的重大危害,应采取四方面的措施予以防范和补救。  相似文献   

13.
对于动机错误有二元论与一元论之争.二元论者囿于“错误”是“表意人非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理念,不得不将“性质错误”拟制为内容错误,将双方动机错误置于错误法外救济.此种处理模式导致错误理论日益复杂化,难以把握.一元论为了将动机错误从可救济的错误中排除出去,主要采用列举或者相对人可识别性的方式.列举方式的优点是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缺点是难免存在遗漏;相对人可识别性的方式无法妥善解决纯使他人受益的法律行为中的动机错误与双方动机错误问题.我国可以借鉴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优点,尝试采用第三条路径,即“统分结合模式”:“分”就是坚持动机错误与表示错误的区分;“统”就是在司法解释中,将主观行为基础错误、性质错误以及纯使他人受益的法律行为中,成为行为人发出意思表示唯一原因或主要原因的动机错误和表示错误一体纳入《民法总则》148条予以救济.  相似文献   

14.
尽管漏洞补充是一个法律方法论问题,但在现代法律方法论与法律本体论不断融合的背景下,在法律本体论上的不同立场,直接决定了法律方法上的不同操作。法律漏洞的概念、法律漏洞产生的原因以及法律漏洞补充的根据即是决定着漏洞补充理论如何展开的三个基本问题。法律漏洞乃是指因人类理性之局限,立法者无奈或故意造成的法律文本的意义不能与法学主流价值观念或民众期待完全契合而导致的法律文本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裂隙。法律意识形态的多元化、立法权对司法权的不信任、法官类型思维能力的欠缺构成了法律漏洞产生的基本原因。法学理论以及民众期待则是对法律漏洞进行补充的实质性根据。  相似文献   

15.
《周易》“无讼”思想及其历史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易》是儒家群经之首,亦是研究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典籍,它在诉讼观上集中体现了儒家主张的“无讼”思想,对后世影响极大。传统法律文化的“无讼”价值观和“息讼”之术,使百姓产生“贱讼”、“耻讼”和“厌讼”的心理,不敢主张权利,是造成我国传统法律“义务本位”的重要因素;“无讼”的法律文化意识使我国传统法律体系中诉讼法制不健全,阻碍法律自身的发展;“无讼”思想是我国古代“律学”发达而“法学”落后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6.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就是行为人对于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在实施犯罪时对于行为、结果及其因果关系等客观事实的认识错误。共同犯罪中的认识错误,虽然是刑法上认识错误中的一种,其范围要受制于刑法认识错误的范围,但是,共同犯罪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共同犯罪认识错误具有自身的特点。我  相似文献   

17.
<正> 法的渊源主要指法律意识和法律两种法律现象的表现形式。我们研究行政法的渊源,必须研究法律意识和法律这两种现象及其表现形式。行政法的渊源必须是属于规范性的行为规则,行政机关针对特定事项所作的个别性决定、命令不构成法源因素。行政法渊源包括习惯法、成文法和条例三种形式。这三种形式的材料是构成行政法渊源的因素。  相似文献   

18.
《现代法学》2016,(1):63-73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分决定带有"抽象法命题"的意味,从而与立法有所通联。"抽象法命题决定"的性质如何以及能否被司法机关适用是需要直面的问题。就其性质而言,决定的主体和程序是判断其是否属于法律的唯一标准,但不属于法律的决定也可能被历部宪法授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制定法令、解释法律、修改法律、补充法律、批准条约的职权所涵盖。就其可适用性而言,司法机关几乎不加甄别地将这类决定视作可适用的规范,但在应然层面上,并非所有决定都可被适用。"抽象法命题决定"之所以勃兴并呈现出法规范的面相,原因包括转型期宪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不足,立法者持守积极慎重的立法理念,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力结构的复合性,以及司法条件的局限性。  相似文献   

19.
检察机关对司法赔偿进行法律监督,是克服现行赔偿委员会设置缺陷、更好地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强化诉讼监督的迫切需要,不存在利益、程序和法律方面的冲突。对赔偿委员会决定确有错误的,检察机关应实行法律监督,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重新审查作出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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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刑事申诉是我国立法机关所确立的一项法律制度,它赋予当事人、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关公民以权利,当他们认为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或者判处显失公正时,有权提请司法机关重新审查处理。关于这一法律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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