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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李明 《天津律师》2004,(3):16-19
2003年6月29日在香港达成《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后,各大报章,杂志及互联网都对即将实行的CEPA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报导。2004年1月1日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协议》.为促进内地和香港经济的共同繁荣与发展.加强双方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联系.为两地律师事务所合作带来历史性契机。  相似文献   

2.
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签署后,广大群众对香港地区的法律问题十分关注,为此,北大法律系于1985年5月17—29日举办了《香港地区法学讲座》,特聘请香港最高法院法官杨铁梁先生前来讲演。本刊应读者要求,从本期开始将陆续摘登杨铁梁法官的讲演内容。准备分六讲刊出:一.香港的法律制度及其演变;二、香港的司法制度;三、香港的律师制度;四、香港商法;五、香港契约法;六、香港刑法;最后还将刊登杨铁梁法官对中英协议后香港法律前景问题的看法。  相似文献   

3.
我国中央政府在去年6月和10月分别与香港、澳门两个特区政府签署了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协议(即CEPA)。协议的签署固然有助于港澳的经济复苏,但亦体现了内地的利益与需求,对内地经济的发展十分有利。我认为,协议的签署是促进三地法制融合、发展的良好契机。  相似文献   

4.
朱樾 《中国公证》2011,(10):43-46
一、案情概况 2007年2月14日.香港居民张先生代表香港A公司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与香港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A公司同意将其所持有的境内C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B公司: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双方同时签订一份内容完全相同的《股权转让协议》,  相似文献   

5.
内地和香港协议管辖制度在适用范围、形式要件、限制条件、性质认定和效力等方面存在的立法差异,减损了运用协议管辖制度协调两地管辖权冲突的效用。2006年两地有关认可和执行协议管辖的民商事判决的安排的规定虽对协议管辖制度进行了部分整合,但涉及范围有限。应结合国际趋势和立足两地实际立法,探讨两地协议管辖制度整合的可能性并设计相关的制度。  相似文献   

6.
<正> 引言 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签署了《中英两国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下称联合声明").按照联合声明,香港将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成为一个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1985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经过五年的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称"基本法")于1990年4月4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将自1997年7月1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7.
车丕照 《中国法律》2002,(4):27-29,89-93
2002年1月下旬,在国家外经贸部官员与香港财政司司长的磋商中,已将原先提出的“内地与香港自由贸易区”的称谓正式定为“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多数人士认为此一名称比“自由贸易区协议”对香港更为有利,因为後者主要针对货物贸易,而“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则函盖商品和服务,而服务业则是香港的主力所在。但我认为,这种更改并不见得妥当。  相似文献   

8.
论PE“对赌协议”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浩然 《时代法学》2014,(3):109-114
PE"对赌协议"作为一种新兴的、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方式对于投融资双方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国尚缺乏对PE"对赌协议"进行界定、调整和监督的明文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海富投资案中对相关问题的裁判也还有值得商榷之处,所以,结合PE"对赌协议"的特性和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调整和监管势在必行。而且,对于"对赌协议"中的补偿标准,只要是不超过PE投资方的非股权投资款本金的补偿都是公平合理并可以接受的;而对于"对赌协议"中的有限免责条款,除可以由投融资双方在协议中加以约定外,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可以设定一种浮动比例的计算公式,或是为融资方在免责情况下所应补偿的金额设定一个合理的范围。  相似文献   

9.
"我们绝对可以、而且应该紧贴香港的发展步伐,在高端法律服务领域与外国律所看齐,打造香港人的本地大型律所。我们是时候走出香港,面向全世界。所以我们决定要在内地寻找一家合适的律所联营,以壮大实力。经过一年多的寻觅和协商,我们很高兴找到对于法律行业发展与我们拥有共同理念和愿景的中豪律师集团。"  相似文献   

10.
<正> 香港的婚姻家庭制度是很复杂的。长期以来,香港一方面允许中国清朝时期的婚姻家庭制度存在,另一方面又实行英国式的婚姻家庭制度。但是,在1971年10月7日通过的香港修订婚姻条例,废除了旧式的中国封建婚姻制度,只实行一夫一妻制的英国式的婚姻家庭制度。该条例还规定,凡1972年6月30日前依中国习惯缔结的旧式婚姻,应该重新登记,或是解除婚姻关系。可见,从法律上说,香港现在已不承认旧式的中国婚姻家庭制度了。因此,这里我们仅就香港现行有效的婚姻家庭制度予以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11.
2008年6月2日,山西锌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公司")派人到山西省临汾市公证处申请办理<股权(份)及项目担保合约>公证.基本情况是:出借人香港通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注册,以下简称"通泰公司")向借款人海蓝公司(香港注册)出借2亿美元,双方签署了<借款融资协议书>(签约地香港).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2亿美元,年息7%,期限5年,年利息于每年年底结清,本金于协议届满一次性付清.  相似文献   

12.
<正> 香港回归以后,我国已正式形成并以认可的两个法域,即一是内地作为中国主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域,一是具有英美法系特色的、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域。在目前内地与香港未签署司法协助协议之前,是两地司法关系制度的一个断层带.  相似文献   

13.
燕子 《中国律师》2004,(6):79-79
乘着CEPA的春风,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联系日益紧密,法律服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更为四地律师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2004年5月13—14日在津召开的津、港、澳、台法律合作与发展论坛为律师们搭建了一个交流与协作的平台,论坛期间更是硕果累累。经过长时间的交流往来,并在多个方面达成共识,香港何耀棣律师事务所与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于5月14日正式签署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期满前由双方协商续期,协议内容涉及业务委托、宣传推介、交流培训等6个方面。香港何耀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77年,现有员工近200人,…  相似文献   

14.
<正> 无论是澳门或是香港,都由于中国将对这两个地区恢复行使主权而面对一些共同问题:现行政制与法制的过渡。显然,主权能否顺利移交,澳门和香港能否在主权移交后,如中国、葡萄牙和英国政府与人民所愿,继续保持稳定和更加繁荣,与上述两个过渡有密切的关联。其中,在政制过渡的基本方针确定之后,法制过渡尤其重要,而且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所谓法制过渡,不外是以未来特别行政区法制为取向,对现行法律及其制度作必要的调整与发展。总体来说,澳门和香港的法制过渡均可以“法律本地化”加以概括。 澳门和香港虽然都由于将移交主权而面对一些共同的问题,但同时却又由于各自的社会条件和法制特点  相似文献   

15.
胡健 《中国法律》2009,(4):43-46,98-103
内地与香港经贸关系在更加紧密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大量跨境破产。香港回归前,内地就曾发生过多起涉港的破产案件,比如南洋纺织品商行宣告破产案、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公司诉香港欧美中国屋宇有限公司案、国际商业信贷银行深圳分行破产案等。香港回归後发生的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案中,不少债权人就来自于香港;而在香港引起广泛关注的上市公司海域集团破产案中,由于内地与香港之间没有相应的跨境破产合作机制,香港高等法院任命的破产清算人得不到内地法院的认可,无权处理公司在内地的资产。  相似文献   

16.
订立劳动合同须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曼曼 《行政与法》2004,(12):113-114,117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之一,而《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条款规定较原则、抽象,使得有关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的处理较困难。因此,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当掌握一定的劳动合同知识。本文主要就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CEPA协议的有效落实大力地推进了香港与内地的经贸发展,为香港有效地开拓内地市场提供了政策性的支持.其中关于法律服务的规定更是为两地的法律服务业的合作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但随着双方在法律服务中合作发展的深度和广度的加深,逐渐暴露出CEPA中关于法律服务的规定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成为了双方法律服务业进一步合作发展的绊脚石.因此,对当前香港和内地两地法律服务业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今后法律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在宪法话语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中国第一部实现中央与其组成部分——香港关系法治化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中央与香港各自专有职权、共有职权及双方职权冲突解决机制,使二者关系走上法治化轨道。中央与香港关系法治化的实现,是由香港特殊的历史地位、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方式及香港法治传统等因素决定的。在二者关系法治化进程中还有一些地方需要追一步完善,例如,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与中央关系、权力冲突协调机制及有关组织机构的性质地位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立的中央与香港关系法治化模式,对整个国家范围内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有重要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9.
钱卫清 《中国法律》2006,(6):36-36,103-104
一、香港大律师对接内地法律服务市场的新机遇 CEPA协议最新附件3允许香港大律师在内地法院代理民事案件.这为香港几百位大律师打开了内地法律服务市场的大门。在CEPA新规定出台之前.香港律师有内地的案件,只能介绍给内地律师.或以公民代理身份代理案件。CEPA新规定出台后,香港大律师在未来有机会分享民事案件代理的大蛋糕.  相似文献   

20.
很高兴来到合肥与各位内地同仁进行交流。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3年月29日签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CEPA在2004年1月1日正式生效。CEPA涵盖三方面内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贸易投资便利化。在服务贸易方面,CEPA开放了8个行业的市场准入,当中包括了法律服务业。CEPA让“香港服务提供者”先于外地在世贸组织的开放时间表进入内地市场。在2004年8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CEPA的扩大开放措施达成进一步协议。此论文集中讨论CEPA为内地和香港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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