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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编辑同志: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诉案件决定审查起诉。在实践中,曾有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予以受理,并在受理后经审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和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此,一种意见认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应当受理;另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请问:人民检察院能否受理此类案件并作出不起诉决定?福建读者王海金王海金同…  相似文献   

2.
绝对不起诉是检察机关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作出的决定,该条文规定了六种检察机关应当作出绝对不起诉的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只有存疑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案件,须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绝对不起诉决定,则只需经由检察长决定就可作出。…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35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34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  相似文献   

4.
戴燚云 《中外法学》1987,(5):62-66,56
<正> 第一条本法令在引用时可称为《少年犯法令》。(定义——"儿童"定义的变更)第二条 1.在本法令中:"儿童"指明显地或实际上是在16岁以下的男孩或女孩,或者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在各个省法令所规定年龄上限以下的男孩或女孩。  相似文献   

5.
第一条 为了规范赔偿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赔偿委员会的任务 (一)讨论、决定下列案件: 1、赔偿请求人向本院申请赔偿,应由本院作出赔偿决定的国家赔偿案件; 2、不服本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需要重新作出赔偿决定的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向本院申诉,决定提审的案件;  相似文献   

6.
欧盟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新动向──欧盟议会和部长理事会1996年第9号指令述评王源扩1996年3月11日,欧洲联盟议会和部长理事会向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发出了《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1〕对数据库的版权保护和专门权利保护两个方面作出了原则规定,并要求各...  相似文献   

7.
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法律规定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这就是判决、裁定和决定.如刑诉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时,应当作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要求继续诉讼行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当事人和辩护人提出新证人、新证据和重新核实证据的申请,法庭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相似文献   

8.
人民法院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在程序上是按《民事诉讼法(试行)》进行的。该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应当着重调解”。第一百五十三条又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但在审判实践中,人们对于二审经济纠纷案件的调解认识不一。有的同志主张,原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案件,二审法院应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不能再行调解。我们认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上诉的经济纠纷案件,是及时判决还是反复调解,不可一概而论,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很大,二审法院几经调解无法取得一致,一方或双方坚持  相似文献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人民法院将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对同一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相似文献   

10.
李江海 《人民检察》2005,(23):59-60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行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或建议侦查机关重新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简称《标准》)进一步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或者重新侦查;侦查机关坚持移送的,经检察长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  相似文献   

11.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对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发生的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于该修改决定施行时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的.参照修改后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式计算赔偿数额。三、对于商标侵权人违法所得的计算,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对于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相似文献   

12.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法律适用范围 第一条 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3.
为了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法律适用范围 第一条 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人民法院再审时 ,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由于我国法律没有对民事抗诉案件再审的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致使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存有较大分歧 ,从而影响了民事审判监督的效果。下面笔者结合实践试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一、关于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指令再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再审 ,但由哪一级法院直接审理并没有作出规定。实践中 ,人民法院对民事抗诉案件大多指令下级人…  相似文献   

15.
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政监察机关和任免机关(主管行政机关)均有权调查处理。至于调查处理应履行的程序,则仅有《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监察部第1号令)作出了相关规定,该办法由监察部制订,其第二条限定只适用于监察机关,没有规定也不可能规定适用于其他行政机关。因此,迄今为止并无适用于主管行政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的程序性规定。根据《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第(四)项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监察机关有复查权;对仍不服复查决定的,上一级监察机关还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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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经济)权益纠纷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从目前的有关法律规定来看,主要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渔业法第十二条、森林法第十四条、草原法第六条等规定涉及的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当事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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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经济纠纷作出处理或仲裁后,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作为何种案件进行审理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1988年7月在全国第十四次法院工作会议上曾明确指出:“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或经济)权益纠纷作调处或者仲裁后,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作为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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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对是否受理涉及注册商标授权争议的商标权冲突纠纷作出决定,依据民事诉讼法、商标法的规定,对此类纠纷不作为民事案件受理。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就一起涉及注册商标权权利冲突案件如何处理作出的答复。答复的具体内容是: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商标法第二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涉及注册商标授权争议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权利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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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有效处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以下简称品种权)侵权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品种权侵权案件是指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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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是为“两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是为“两规”.对“两指”、“两规”如何认识,直接关系到如何正确采取“两指”、“两规”措施,保证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所规定的纪检监察机关有关权限的行使,保证纪检监察职能的实现,也关系到法律精神的贯彻和落实.根据立法的思路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现仅就“两指”、“两规”的基本内容进行初步的认识和思考,以求教于专家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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