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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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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之间的技术转让是实现技术进步的重要途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技术转让具有重要影响.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促进隐性知识的转移、对外直接投资和技术许可.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也会增加技术转让的成本和模仿的成本,而且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化有利于权利人凭借优势地位来限制技术的转让、抑制技术的实施.因此,有必要完善知识产权制度,限制权利人对知识产权的滥用,以更有效地促进技术的转让和扩散,实现技术进步.  相似文献   

2.
论技术转让合同中的技术改进条款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技术改进条款是技术转让合同的重要条款,它直接涉及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特别是关系到受方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在合同中当事人需约定改进之含义及改进范围;并针对不同的情况,如涉及与方法或产品有关的发明改进。或与可专利客体相关的改进等,合同要对改进范围作出明确的约定。我国企业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对改进条款的内容均有不同程度的忽视,这直接关系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目标的实现;为此,在我国已有的法律规定之基础上,企业应对改进条款给予关注,以期提升自主技术创新能力。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全球商业服务贸易以年均12%的速度增长,中国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逆差逐年增大。着重分析世界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流向、技术使用费的商业惯例和各国及标准化组织等对技术使用费的规制,认为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是国际技术转让的最大直接受益者。国际技术贸易中已形成可供许可双方参考的技术使用费的国际惯例,各国对技术使用费的管理趋向国际惯例;技术使用费有明显的行业特征;专利收费呈现新趋势。根据以上趋势,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4.
<正> 1985年11月15日波兰部长会议通过了直接调整技术转让事项的垒面性新法规。该法的通过,是与技术促进局的设立相关联的。作为部级单位的波兰技术促进局,它主管全国科研和开发活动的协调工作以及制定全面性的革新改造和技术开发政策等事项。该法的宗旨不仅为技术引进创立一整套统一的适用程序,而且也为繁荣波兰的技术出口  相似文献   

5.
所谓国际技术引进,很难以一个统一的定义来概括,从技术是否具有价格方面划分:有国家之间的技术转让、技术援助与具有商业性质的技术转让两类;从技术的法律方面划分:有具有工业产权技术(即专利、商标等)与无工业产权之技术(即专有技术)两类;从技术转让形式方面划分:有单纯之技术转让贸易与许可证技术贸易两类等。具有商业性质的无工业产权的专有技术之法律保护,不仅  相似文献   

6.
国际技术贸易,一般是指国际技术转让而言,也就是居住于或者住所在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将其所有或持有的生产、经营技术及其相关权利转移或者传授给他国需求者的行为。国际技术转让可分为无偿技术转让和有偿技术转让两种。无偿技术转让体现在各国之间无偿的技术援助、学术交流以及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交换;有偿技术转让体现在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把技术作为商品,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的技术转让,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国际技术贸易。  相似文献   

7.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法律特征所谓非专利技术合同,是指转让方将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用所订立的合同。从严格的意义上说,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应当是指专有技术(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合同。在非专利技术转让的实践中,依照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内容的不同,人们也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协议的分类方式,把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分为普通实施许可,排它实施许可、独占  相似文献   

8.
国际技术转让,是指发生于不同国家之间的当事人进行有偿技术转让的法律行为,表现为,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转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提供技术服务或传授技术知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技术的转让并因此而给付费用或报酬。国际技术转让一般有两部分内容,即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本文仅就其中专有技术的国际转让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技术流转法律制度由技术转让法律制度和技术转化法律制度两部分构成;创新型国家需把科技创新作为基本战略,以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日益强大的竞争优势;技术流转对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意义重大。历史上技术后进国多是通过引进、模仿、再创新及促进技术流转之路径来实现技术能力提升,进而步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近代美国、德国、日本和当代的韩国,无一例外。对于发展中的中国而言,要实现建成创新型国家之战略,就需要在总结近三十年来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借鉴他国成功做法,完善技术流转法律制度,解决创新型国家建设过程中的瓶颈问题,提高国家创新能力,以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技术流转法律制度由技术转让法律制度和技术转化法律制度两部分构成;创新型国家需把科技创新作为基本战略,以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形成日益强大的竞争优势;技术流转对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意义重大。历史上技术后进国多是通过引进、模仿、再创新及促进技术流转之路径来实现技术能力提升,进而步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近代美国、德国、日本和当代的韩国,无一例外。对于发展中的中国而言,要实现建成创新型国家之战略,就需要在总结近三十年来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借鉴他国成功做法,完善技术流转法律制度,解决创新型国家建设过程中的瓶颈问题,提高国家创新能力,以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  相似文献   

11.
卜元石 《南大法学》2023,(5):159-178
技术转让、许可的标的物具有双重不确定性,即技术上权利的存在与技术可实施性均是不确定的,这使得瑕疵担保成为技术交易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根据《民法典》第870条技术转让方对合同标的物承担权利瑕疵与品质瑕疵担保义务。其中权利瑕疵担保包括对技术上权利的存在、转让及授予许可权利的拥有以及不存在其他冲突性第三人权利的担保,而品质瑕疵担保主要针对技术有效性,保证能够实现合同约定目的。品质瑕疵担保的范围主要取决于转让技术所处的开发阶段,并与技术是否获得专利授权相关。在证明责任方面,对于权利的存在以及技术的有效性,司法实践区分专利、实用新型与技术秘密,通过对权利与技术有效性的推定,减轻技术转让方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2.
<正> 在现代国际经济贸易领域中,虽然传统的国际货物买卖有增无减,但随着技术这一生产要素的经济效果日益显著,国际技术转让交易便越来越具有重要意义。国际技术转让交易是以国际技术转让合同为依据的。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是一国的技术转让人同他国的技术受让人所达成的、约定由技术转让人将一定的技术转让给受让人,并由受让人为此向转让人支付一定价金的协议。  相似文献   

13.
在技术可以成为独立商品的时代,《民法典》的技术合同规范有明显进步,它们吸纳并补充、完善了《合同法》“技术合同”章的规定,特别是增加了技术许可合同类型并对其与技术转让合同分别进行了界定,调整了相关条款的表达及法律用语,使它们更符合技术市场发展的规律。但也存在明显不足,如重要概念的定义及相关条款有待完善。首先,应在指导理念上,充分注意技术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特征对技术合同带来的影响。其次,应对“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相关条款表述不够准确之处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来完善,以体现出二者本质区别;补充完善技术合同长期合作之特性带来的相关附随义务的规定,完善扩大技术合同适用范围及突出技术许可合同的地位并丰富其规范的内容等。  相似文献   

14.
为遏制我国进一步发展,美国和欧盟相继在WTO起诉我国存在“强制技术转让”。在澄清国内法律与WTO规则相符性的同时,我国已意识到完善技术转让法律制度的内生需要与此次美欧起诉具有相关性:我国并未出台专门的技术转让法,有关措施散见于诸多法律条文而妨碍了制度的整体效用。此外,我国未全面利用WTO例外规定对发展中国家的保护,致使本国劣势企业负担过高义务。为创设公平的技术转让法治环境并避免发达国家滥用技术保护,我国需整合有关法律规范,修正过时规定,依据技术转让所涉的贸易和投资不同属性区别立法,并积极通过国际规则寻求优惠待遇。  相似文献   

15.
《科技与法律》2008,(2):I0001-I0001,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开始实施对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实施税收优惠国务院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对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作了具体规定。其一,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二,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  相似文献   

16.
2018年中美技术转让法律争端所反映的实际上是投资条约范畴中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禁止问题。美国投资条约确立了相对完备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禁止规则。因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和投资关系紧密,故WTO框架下的TRIPs对其进行了明文规定,TRIMs也以隐性的方式对其进行了关照,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禁止标准。在国际社会尚未达成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技术转让规则之前,中国应当在投资条约和实践中坚持引入TRIMs标准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禁止标准。基于技术转让在国际投资中具有基础性地位,中国应当改变技术发展的思路,转换知识产权的立法重点和追责模式,促进国内技术转让立法的完善,并积极推动国际社会展开新一轮的技术转让规则谈判、达成具有实际意义的技术转让规则,扭转因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保护关系不明确而产生的困局。  相似文献   

17.
在当今的国际贸易中,技术贸易占具着极为重要的位置。我国也从进口成套设备为主转变为引进先进技术为主,几年来,我国从联邦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和其他地区引进了一批较为先进的技术。在技术引进过程中,一般来说,外国的公司企业还是比较有诚意并能够遵循平等互利,公平合理原则的。但也有不少外国公司企业利用自己拥有巨额资本和先进技术的优势地位,在向我国转让技术过程中,签订了不公正的合同,规定一系列限制性商业惯例,巧立名目,谋取超额利润,损害我国的政治经济权益。限制性商业惯例是指在国际技术转让中,技术转让方为牟取超额利润,而在协议中规定的明显不公  相似文献   

18.
一、国际技术转让的战略意义国际技术转让包括从国外引进技术和向国外输出技术两个方面。国际技术转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非商业性的技术援助,另一种是商业性的技术贸易。本文指的是后一种技术转让。  相似文献   

19.
沈雅茜 《法制与社会》2012,(15):284-285
由于国际技术转让不仅涉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而且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各国出于政治、军事目的,为了保持本国在该领域的先进地位,都严格控制尖端技术,军事技术以及可用于军事上的先进技术的输出,对输出的技术项目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出于政治目的,严格限制对一些所谓敌对国家技术的输出.此外,在国际技术转让中,技术供方为了垄断技术和市场,以获取最大利益,往往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增加一些限制性商业务款,这样做不利于受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本文主要从法律角度分析国际技术转让的法律规则及管制策略.  相似文献   

20.
我国技术市场交易中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占了很大比重 ,其中 ,又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多 ,专利权转让合同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数量也在逐年增多。作为技术转让合同 ,其主要特征在于 ,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 ,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转让方已经掌握的“特定”和“现有”技术成果。所谓“特定的”技术成果 ,指的是符合特别规定 ,受法律确认和法律保护的技术权益。如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等。所谓“现有的”技术成果 ,指的是作为技术转让合同标的的技术权益 ,在订立合同时已经存在。尚待研究开发的专有技术不得作为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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