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正> 我们阅读到英国法律的名称时,常遇到许多君主的名字的缩写和数字,如63 & 64vict.C.12;11 & 12 Ceo.6.C.38,这些是什么意思呢例如本刊1983年第2期《澳大利亚宪法》一文中谈到的《澳大利亚联邦基本法》,它的正式称谓(名称)就是"63 & 64 Vict.C.12",译成中文就是《维多利亚63年至64年第十二章法律》;《澳大利亚联邦基本法》则是这个法律的正式名称的简称(short title)。  相似文献   

2.
从语义解释的角度看,社会国家原则在《联邦德国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文本中不具有显著地位,且内容不够明确;但从体系解释而言,该原则享有不得修改的宪法基本原则的突出地位。社会国家原则产生的历史则表明,该原则具有弥补《基本法》中社会基本权利缺失的功能。但社会国家的目的以及社会国家原则保障的基本权利都必须通过立法者制定的法律来加以具体化。联邦宪法法院在发挥社会国家原则的宪法规范功能以及确定社会国家的最低宪法标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社会国家原则在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中一般与基本权利条款、基本权利限制条款以及社会国家的目标一起发挥作用,被用来为立法者设定社会权利保护义务或论证限制基本权利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3.
<正> 联邦德国基本法第1条和第20条规定,联邦德国是一个以尊重人权为基础的、民主的、社会的、法治的联邦国家;在第79条中进而声明上述规定构成了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容修改。比较而言,联邦德国属于较早以宪法规范为主、以权威或学术阐述为辅而确立宪法基本原则的国家之一,因而其原则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基本法自颁布以来,即使经历了两德统一的过程,也没有发生过任何重大的宪法危机,部分地应归功于基本法因其基本原则的稳定而获得  相似文献   

4.
刘练军 《北方法学》2010,4(2):153-160
站在魏玛宪法肩上的德国基本法,在总统的宪法地位、宪法的守护者等方面吸取了魏玛宪法的失败教训,并使权利规范成为其核心规范。黑塞教授的《联邦德国宪法纲要》从功能性和开放性两个方面把基本法解析得入木三分。他认为,宪法的首要任务就是为国家构建一种功能性的政治统一体,而宪法如果试图将各种历史变迁情形下的问题都解决的话,就必须在内容上保持“向时代开放”。德国基本法的功能性与开放性可以说为我国的宪法改革指明了方向,而黑塞的这本宪法学教科书亦为我国宪法学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教义学路径,即注重分析宪法文本的功能性和开放性。  相似文献   

5.
《现代法学》2017,(5):3-10
《宪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制定的依据,也是其实施的保障。《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关系是基本法理论与实践中值得研究的重大问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过程中,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发挥了价值引导与规范保障作用,为香港的繁荣与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宪法保障。  相似文献   

6.
宪法上的征收规范一般不拘束征税。从德国法和美国法的情形来看,宪法上的征收规范对征税具有"弱拘束力",只有在极端情形中,征税可能因违反征收规范而无效。《德国基本法》上的征收规范对征税的拘束力主要表现为"半数原则",美国宪法上的征收规范对征税的拘束力主要表现为"极其武断的征税构成没有补偿的征收"。《德国基本法》和美国宪法的规则对解释中国宪法上的征收规范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正> 联邦德国律师协会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最大的法律工作者团体。它下设一百九十个地方分会,拥有会员二万三千多人,约占全国合法律师(三万七千名)的三分之二。该国律师不能直接加入联邦德国律师协会,而只能参加地方律师协会。地方律师协会可申请加入联邦德国律师协会。联邦德国律师协会作为律师协会的联合会创建于一九四七年,它的前身是一八七一年  相似文献   

8.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已经施行十年了,在这十年里,它为香港社会的法治与繁荣稳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基本法依宪法的规定而制定,它涵盖了香港的社会、经济制度、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以及行政管理、立法、司法制度,在香港其是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被称为"小宪法"。香港的任何法律均不得与基本法相抵触,从而与中国宪法保持了  相似文献   

9.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TheFederalRepublicofGermany,DieBundesrepublikDeutschland)。位于欧洲中部,东邻波兰、捷克,南毗奥地利、瑞士,西界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北接丹麦,濒临北海和波罗的海。面积357020.22平方公里,人口8237万,主要是德意志人,有少数丹麦人和索布族人。通用语言为德语。居民中32.95%的人信奉基督教,33.02%的人信奉罗马天主教。首都柏林(Berlin),人口338.7万。行政区划分为联邦、州、地区三级,共有16个州,14808个地区。德国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经济实力位居欧洲首位,在国际上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为第三大经济强国和美国之后第二大贸易国。工业侧重重工业,汽车和机械制造、化工、电气等部门是支柱产业,工业主要由中小企业组成,中小企业专业化程度较强,平均技术水平较高。宪法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于1949年5月生效。1990年8月两德“统一条约”对《基本法》某些条款又作了适应性修订,10月3日起适用于全德国。《基本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外交、国防、货币、海关、航空、邮电属联邦管辖。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  相似文献   

10.
解释主体和解释方法是宪法解释模式的两大组成要素,解释主体与解释方法之间不同的组成方式构成不同的解释模式。无论是美国的宪法解释模式,还是欧洲大陆国家的宪法解释模式,都是在各自一般法律解释模式的基础上变异与进化而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一部宪法性法律,其解释模式也应由香港传统法律解释模式在"一国两制"体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经过变异与进化而生成,即其解释模式应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法院+原意主义"。  相似文献   

11.
张友渔教授最近在一篇文章中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称《基本法》),是法律不是“宪法”。①其结论建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后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授予而取得享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的地位,而不是联邦制或联盟制国家内的“邦”、“州”或“加盟国”,故不存在本身的宪法,也无权制定宪法。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不是香港本身制定的“宪法”,而是由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  相似文献   

12.
根据《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湾问题的联合声明》,1997年7月我国将收回香港的全部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已制定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在法理上一国的宪法理所当然地在其主权范围内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但我国解决香港问题的依据是“一国两制”方针,按照这一方针制定的《基本法》所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制度,在许多方面不同于我国宪法的一些主要原则和制度。由此,就产生了一个尖锐、重大的政治和法律问题,即:我国宪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具有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是如何得以实现?正确地认识和阐  相似文献   

13.
香港、澳门回归后,如何处理好香港、澳门与大陆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宪法与港澳基本法的关系是关键.本文从宪法与基本法律的关系、宪法与宪法性法律的关系和"一国"与"两制"的关系三个方面分析了宪法与港澳基本法的关系,指出宪法与港澳基本法的关系建构在"一国两制"基础上,具有中国特色;认为处理好宪法与港澳基本法的关系,对解决台湾问题具有示范作用和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4.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在"菲佣居港权案"中,以所谓的普通法的解释方法,判决香港《入境条例》有关条款抵触了基本法第24条第2款第4项的规定。香港法院的判决涉及中央与香港关系中的若干重要的法律问题:一是香港法院解释基本法刻意偏离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在有关的"释法"中明示的基本法的解释方法,香港法院片面地强调依所谓字面解释方法解释基本法也偏离了普通法惯用的对宪法性法律采用的目的解释方法;二是香港法院对基本法第24条中有关"通常居住"的理解也是错误的,非中国籍人无法凭藉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的判决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三是应当正确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只有根据基本法的规定,才能建立起全国人大常委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释法方面的良性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15.
<正>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1949年建立的联邦制国家。全国当时由十二个州组成,从1957年起,改由十个州组成。它们是:①拜恩州;②巴登-符腾堡州;③黑森州;④下萨克森州⑤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⑥莱茵兰-普法尔茨州;⑦萨尔州;⑧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⑨不来梅州;⑩汉堡州。不来梅州和汉堡州是城市州。联邦德国的基本法规定,西柏林是联邦德国的一个州。但是,法、英、苏、美四个占领国认为,这一规定不符合四国对柏林的占  相似文献   

16.
李纬华 《清华法学》2011,5(3):142-153
作为一部宪法性法律,《基本法》保护私有财产权,规制对财产的征用。具体调整财产征用的《基本法》第6条与第105条的含义如何,却有待研究。实证考察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财产征用案件作出的相关判决表明,能够被占有与转让的、属于个人所有的才是这两条意义上的财产;征用是指政府对私有财产的取得,对私有财产施加限制一般不能构成对财产的征用,除非构成事实征用;依法征用是指征用必须已经被制定成法律或在法律中存在依据,并且法律本身必须具有可得性与精确性;"实际价值"作为补偿标准就是"等同原则"。同时,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对财产征用案件作出的判决中尚未触及如下三个问题,即《基本法》第105条是否隐含"为了公共利益"条件、《基本法》第105条是否隐含着对私有财产的侵扰必须符合比例原则与《基本法》第105条是否隐含着对财产的征用必须符合比例原则。  相似文献   

17.
香港在回归之前沿袭的是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宪法文化。回归之后,宪法成为香港法律领域发展最快的部分,同时也是最具有争议的话题。《基本法》是一部成文法律,它使香港的不成文宪法传统转向成文宪法传统;但同时,很多条款亦保留有普通法的特征。《基本法》反映了中国法与普通法的特征,同时亦反映了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共同特性。  相似文献   

18.
王书成 《法学家》2012,(1):42-51,176
香港"郑家纯等诉立法会"案的判决涉及"香港立法会的调查委员会是否有权传召当事人"这一颇具争议的问题。针对当事人提出的"立法会调查委员会越权"的主张,在进入司法审查后,法院面对的是如何选择具体的方法来进行审查。虽然从文本来看,香港《基本法》并没有明确赋予立法会的调查委员会以传召当事人的权力,但法院采取合宪性推定方法,认为《基本法》没有禁止立法会通过调查委员会来行使证人传召权,并判决立法会的调查委员会不存在越权情形。这种对立法机关持谦抑姿态的方法论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形式文本,在本质上建基于《基本法》架构下国家不同权力间的关系维度,具有宪法上的正当性,并且对当下中国宪法方法的建构具有启示意义。当然,香港立法会调查权的行使必须以《基本法》为依据,以香港特殊的行政主导制为基础,这又从另一面体现了立法权对行政权的谦抑。  相似文献   

19.
德国劳动、社会保障制度及有关争议案件的处理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贤奇 《中外法学》1998,(4):108-117
<正> 一、德国劳动、社会保障法制概况 德国是世界上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立得比较早和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德国学者和法官认为,他们现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是根据1949年5月生效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即德国宪法的规定建立的。德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一切行为均由法律规范和调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国家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实现。《基本法》明确规定,人人享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选择职业的自由”等项基本权利。还针对劳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特别作出规定:“每一个人和所有行业、职业及专门职业为维护和改善工作及经济条件而结社的权利受到保护。”“每一个人都享有生存、身体不受伤害和不受妨碍地发展自己  相似文献   

20.
<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统一的重要象征,在内容上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在法律地位上它高于其他法律,其他法律均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成文宪法的这种特性为世界实行单一社会制度的国家法律制度所具有。而我国将实行"一国两制",即在社会主义统一国家中,允许特殊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宪法的上述性质是否仍然适用呢?答案应当延肯定的。但在起草香港特別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时,首先就遇到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能否适用于实行资本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