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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正> 前言牧野英一的刑法理论分为以下两部分。前半部阐述以方法论为中心的基本观点;后半部论述关于解释论的一个侧面的问题;最后是关于刑事诉讼理论的概述(三井)。但是,在这一篇短文里,想把牧野英一的刑法理论的基本观点加以明确的阐述,几乎是不可能的。面对一个刑法学家的渊博造诣以及不胜枚举的庞大著作,似有被课题的重大性所压倒。幸而,关于牧野法学理论的正式研究,已由风早八十二,在《法律时报》连载中,关于详尽的论述就可在那里看到(风早《牧野法学的总批判(试论)》《法律时报》一九七七年  相似文献   

2.
刑法解释是连接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不可或缺的桥梁与纽带,并且刑法解释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关于依照何种刑法解释规则来解释刑法,或者说什么样的解释结论才是合理的解释结论,刑法学界主要有主观解释论、客观解释论和综合解释论等观点。这些观点都有其合理性但又存在缺陷。刑法解释规则应当是一种有次序的检讨规则。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刑法解释理论应在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度内,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司法实践,规范司法解释并发挥其优势。刑法的解释应不限于探寻立法原意,应在阐发立法意蕴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弥补刑法文本滞后性的缺陷。我国的刑法解释应顺应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主观解释论”和“客观解释论”,不断反映变化中的国民之意志,进而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治国理念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4.
李翔 《法学杂志》2022,43(1):87-100
刑法修正的协调性是保障刑法公正性的基础性条件。《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含修正罪)充分注意到了《刑法》与相关法律之间的协调(衔接)。但是,刑法修正还要考虑新增罪(修正罪)与既有罪之间、新增罪(修正罪)之间以及修正的刑法条文与相关刑法解释(含解释性文件)之间的协调。刑法修正需要在罪状的设置、法定刑的设置以及量刑情节的设置方面保持协调。面对协调性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解释的方法确保司法适用的公正,在解释论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则只能通过进一步修正刑法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持"形式的刑法解释论"易使刑事制定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社会实践之间发生冲突;持"实质的刑法解释论"有可能将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而依少数民族习惯法认为值得处罚的行为解释为犯罪,出现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情况。由于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的差异主要表现为文化差异,因此,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应当提倡既吸收了"形式的刑法解释论"与"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之优点,又能够充分照顾到民族法文化传统的"文化的刑法解释论"。  相似文献   

6.
张军 《时代法学》2014,(4):43-51
我国刑法学界近年来形成了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通过对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概念及双方的争点进行梳理和辨析,初步认为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虽然在表面上争论激烈,但双方在刑法解释论上可能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毕其功于一役的偏执追求,将解释与判断压缩、混淆在一起,从而对刑法解释这一极其复杂精深的学问做了过于简单化的处理。从罪刑法定与构成要件论等刑法根基出发,提倡一元双层形式解释论,即通过将解释与判断分阶层处理,整合形式与实质两方面的资源,使形式与实质因素各得其所,从而完成对构成要件符合性的整体判断。  相似文献   

7.
刑法适用过程就是对刑法条文进行解释的过程。因此,刑法适用是否正确与刑法解释是否科学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关于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的论争如火如荼地开展,其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扩大或者限缩刑法文义。本文无意对上述论争进行评议,而是结合司法实践中两个案例反映的问题,从刑法解释的角度予以评析,并指出预防错案的方法。  相似文献   

8.
法律规范是以规定法律行为为内容的行为规范。法律规范以抽象的类型化的行为为基本内容,表现为一个抽象的行为模式,指引着人们行为的实施。同时,法律规范必然要与社会的具体事实相结合方能发挥其作为行为规范的作用。要将法律规范更好地与具体的事实相结合,就有必要对其作出说明和解释。由刑法不同于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属性决定,刑法解释在其观念和规则上具有相对的独特性。同刑法规范一样,刑法解释所涉及的往往是社会生活中较为重大的利益。不同的刑法解释立场会得出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结论。因而,对刑法解释基本立场的关注就显得格外重要。  相似文献   

9.
在税收案件中,数额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也是处刑轻重的重要客观标准之一。《刑法修正案(七)》将《刑法》第201条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的同时,其立法内容也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将犯罪所得数额作为其认定标准,是遵循刑法客观解释的标志;抽象数额立法模式的选择,符合刑法实质解释的要求,是立法成熟的表现;犯罪数额和违法数额的区分,昭示了刑法严格解释的贯彻,为逃税违法和逃税犯罪的追诉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0.
程红 《法律科学》2012,(5):79-86
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与形式的刑法解释论是大陆法系不同的构成要件理论(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之争的产物。由于我国两大解释论之争在逻辑起点和具体内涵上都存在模糊不清之处,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当下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进行重新定位与解读。首先,传统的平面式犯罪论体系框架下的两大解释论之争是在"虚幻的对立"中展开的,其产生的原因实际上并不存在。其次,两大解释论之争是在阶层式犯罪论体系的语境下展开的,且与阶层式犯罪内部三阶层、二阶层的分歧有关。但是,当下我国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的争论焦点与其说是对"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解释之争,不如说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符合性"的理解之争。  相似文献   

11.
刑法关怀与刑法解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法应体现法律之公平善良的特质 ,刑法关怀是指刑法对自然人、社会组织及社会所给予的刑法关注、刑法抵御和刑法保护 ,刑法解释即有权解释 ,是指有权机关依据一定原则使用法定方法对法律文本所作的阐释 ,是连结刑事立法与刑法适用的纽带和中介 ,是折射和反映刑法关怀的最佳视角。欠缺刑法关怀的刑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说可能是合法的但未必是合理的。从刑法关怀的维度审视我国现有的刑法解释 ,一方面在于把刑法关怀坚持到底 ,另一方面在于反思刑法解释的真正科学的定位 ,由此建立合法合理的刑法解释体系。  相似文献   

12.
实质刑法解释合理实现的程序性论证规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解释是研究中国刑事法治形成的重要题域。以程序与议论为双轨的实质刑法解释论是超越主观主义解释论与客观主义解释论之争的第三条道路,它通过程序与议论、对话与论证在交谈意义的合理性上来实现刑法价值判断的客观性。取消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刑法解释主体的地位,废除《刑法》第306条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取消法官错案追究制,建立判决书说理制度,都是围绕如何构造一个平等、自由、不受强制的议论场域而设计的程序规则,以保障实质刑法解释的合理实现。  相似文献   

13.
走向实质解释的刑法学——刑法方法论的发端、发展与发达   总被引:12,自引:2,他引:10  
刘艳红 《中国法学》2006,1(5):170-179
刑法方法论存在着本体论和工具论之分,前者以超法规的刑法理论或制度为对象,构建的是作为哲学的刑法学;后者则以解释具体的刑法规范为目的,建构的是作为解释的刑法学。适应刑法学科自身特性并根据刑法正义性的要求,未来中国刑法学发展的趋势应当是实现从刑法本体方法论向刑法工具方法论的范式转型,未来刑法方法论的发达则是构建一套精密的刑法解释方法和技巧,走向解释的刑法学。而其基本的路径则是由实质的犯罪论上升到实质的刑法立场,并提倡与之相适应的实质的刑法解释学。  相似文献   

14.
刑法理论界所称的刑法解释的目标,是指刑法解释活动最终形成的结论。刑法解释活动最终应当形成什么样的结论,或者说什么样的解释结论才是正当与合理的结论呢?对此,理论界有主观解释论、客观解释论和折中说三种观点。但如前所述,本文认为这些观点实质上也是在阐述刑法解释的规则。文中主要就刑法的解释规则进行了研究,主要研究了刑法解释的介入准则和刑法教案套规则。  相似文献   

15.
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之确立与展开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苏彩霞 《法学研究》2007,29(2):38-52
在刑法的解释与适用上,存在着形式的刑法解释论与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之争。形式的刑法解释论主张对刑罚法规进行字面的、形式的、逻辑的解释,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主张对刑罚法规进行实质的、价值的、合目的的解释。实质的刑法解释论是对形式的刑法解释论的扬弃,它不仅与刑法规范的特点、结构、内容相一致,具有方法论意义上的合理性,而且满足了我国刑事法治目标与罪刑法定原则兼具形式侧面与实质侧面的要求,适应了我国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体系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特点,具有优越的合理性。我国刑法应确立与贯彻实质的刑法解释论立场。  相似文献   

16.
周详 《法学研究》2010,(3):57-70
在我国刑法学领域,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的实质分歧不在于要不要法律的实质判断标准,而在于在什么理论范畴中、以什么方式讨论实质判断标准,主要体现在犯罪成立模式构造、形式判断与价值判断的位序、解释原则三个方面的差异。从实际效果看,和形式解释论相比,当前学者主张的实质解释大体上是一种入罪的扩张性解释而非出罪的限制性解释。我国现有刑法文化生态环境决定了学界大部分人在客观上不可能抛弃实质解释论的立场,但从社会理论的现实批判功能以及学派意识的角度出发,主观上则不宜提倡“实质解释论”,而应提倡“形式解释论”。  相似文献   

17.
刑法解释理论的基本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龚培华 《法学》2007,(12):125-130
刑法解释论的性质应理解为刑法学的方法论。刑法解释应当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存在于刑法适用之外。刑法解释的对象应界定为刑法条文。刑法解释与民法解释在解释原则、解释方法上存在根本性的差异。刑法解释的主要方法应当包括文理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刑法漏洞不能通过刑法解释,而只能以立法的方法进行补漏。  相似文献   

18.
刘远 《法学论坛》2015,(2):37-46
司法逻辑是一种客观逻辑,刑法的司法逻辑精神是一种客观精神,对此要在刑法自身结构中的自生性(内部性)与建构性(外部性)的矛盾中理解。《刑法》第1条乃是这种精神之总成,其中"结合"与"为了"之表述体现此精神尤为明显。在司法逻辑中,控方以《刑法》第2条为总依据的追诉偏好刑法的外部性,而辩方所偏好的则是刑法的内部性。内部论的刑法本体论和无知论的刑法认识论是理解《刑法》第3至5条罪刑法定主义的司法逻辑的哲学基础。实现刑事正义的关键不在于刑法确定不确定,而在于摆脱独断论、图像论、刑法外部性等种种束缚,从主体间性、语境论、刑法内部性上发现刑事正义的司法逻辑进路。  相似文献   

19.
刑法理念与刑法解释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张明楷 《法学杂志》2004,25(4):11-14
本文通过列举并分析偏离刑法理念进行刑法解释的现象与原因,论述了刑法解释应当以刑法理念为指导。  相似文献   

20.
经济刑法作为行政刑法的一部分,在立法上具有补充性、二次性,但是在解释适用上,应当尊重并保持其独立性。经济刑法解释的独立性的内涵包括:经济刑法概念含义的独立性;经济刑法中附属刑事责任条款的无涉性;经济刑法补充规范的从属性。把握经济刑法解释的独立性在处理经济刑法解释的具体问题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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