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胎儿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人身利益一旦受到侵害,无法以民事主体身份获得法律保护.文章结合案例和学者观点,检讨了传统法律人格的缺陷,借鉴了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胎儿保护的立法经验,认为未来民事立法应当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2.
3.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胎儿在母体内遭受侵害的可能性也大大提高。而对胎儿的利益保护各国都有不同规定,我国关于胎儿利益的规定只有在继承法里关于特留份的规定,已远远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本文就胎儿的民事主体地位,民事权益范围和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进行了论证,试图找出胎儿利益的保护方法。 相似文献
4.
随着生命科学时代的到来,胎儿及其法律保护将成为21世纪的“时代课题”。胎儿是生命的初始阶段,胎儿生长发育直接关系着人类的生命质量和一国的国民素质。因此,自罗马法以来,各国都相应立法保护胎儿的利益,但在我国法律几乎是一片空白,本文试从民法视角思考胎儿的利益保护问题,认为未来的民事立法应当赋予胎儿民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5.
6.
7.
8.
在民事活动中,公民是民事权利的享有者和民事义务的承担者,是重要的民事主体。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公民的规定,确认了公民在民事活动中作为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以及公民进行民事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这些规定,为我国公民从事民事活动,实现民事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9.
胎儿的权利保护在我国立法中很不充分,导致现实生活中胎儿权益受损时无法得到应有的补偿,如何更好的保护胎儿的权益已成为当前民事立法的一项重要义务。因此本文试从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对胎儿权益保护的缺陷等方面来阐述,以期为建立合理而有效的胎儿利益保护制度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0.
11.
论胎儿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未在民事立法中确定却又不得不成为审判实践主体的案例屡见不鲜,其中对胎儿民事权利的保护已引起民法学界的极大关注。一、胎儿的法律地位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可说明,我国民法对于尚未出生的胎儿是否享有民事权利,基本持否定态度。 相似文献
12.
13.
论胎儿权益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对胎儿权益保护立法现状的检讨胎儿是未来的法律主体,它不只是具有特殊利益的存在,而是所有自然人主体发育的必经阶段。对胎儿权益的保护,既是对这类特殊存在的关怀,也是对全人类的关怀。'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项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胎儿利益的关注和保护:给胎儿留有相当的份额,可以使胎儿出生后能够有较好的生活条件,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但是,这也是我国立法对胎儿利益保护的唯一一条规定。这种保护是必要的,但它是充分的吗?例如… 相似文献
14.
胎儿利益的民事立法保护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学界争论的焦点和司法实践的难题,我国《民法通则》明确否认了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使其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缺失。当胎儿遭受不法侵害时,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其对加害人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显然违背了民法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不利于胎儿利益的保护。如果赋予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则与我国《民法通则》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立法者应当充分借鉴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广泛吸收学者先进的立法建议,采取附解除条件的总括保护主义立法模式,赋予胎儿民事权利能力,以强化对胎儿利益的民事立法保护。 相似文献
15.
胎儿的民事权益应当得到保护,侵害胎儿权益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父母能否成为侵害胎儿权益的主体,以及父母实施的何种行为可以构成侵权行为,在法理上及实践中均存在着较大争议。为了实现胎儿权益保护和家庭伦理保护之间的平衡,应当从是否婚生,是否存在故意,以及是否使用暴力等几个方面来综合考虑。此外,父母对损害发生与有过失应考虑适用过失相抵,父母的允诺应能构成阻却违法的事由。 相似文献
16.
胎儿的准人格地位及其人格利益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胎儿是一种人类生命,但又不是人;其不具有现行法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但又必须享受一些权益的法律保护。对于胎儿的人格地位,民法理论素有争议。胎儿属于准法律人格者。准法律人格即非完全法律人格者亦非完全无法律人格者。它是法律立足于胎儿的生命特质、胎儿保护的价值理念以及民法人格制度的立法逻辑所作出的人格定位。准法律人格者享有不同于自然人的特殊的人格利益及其权益保护规则。 相似文献
17.
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 相似文献
18.
胎儿在我国立法上的独特地位使其在面临继承时产生了许多法律难题.本文首先对胎儿的内涵从医学、法律的角度对其进行了界定.然后,从胎儿是否可以成为代位继承的主体,是否享有继承恢复请求权,应否明确继承份额以及能否接受遗赠等四方面对胎儿继承利益保护立足于现行立法进行了分析.本文根据分析对胎儿继承利益保护立法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伴随着当前我国的金融产品越来越专业化和多样化,金融消费者在自身的金融交易过程中,其信息弱势地位越来越明显,过去传统的法律将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放在了平等民事的主体地位,并没有要求我国的金融机构对于金融消费者充分履行信息披露这一义务,进而使得金融消费者以及金融机构这二者处于一种义务和权利不平等的状态,并且因此引发了很多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者权益进行侵害的事件。知情权是法律赋予金融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本权利,也是金融消费者行使其他权益的重要基础。本文从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必要性入手,对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建立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0.
民事法益是实体权利外应受法律保护的一类利益,对民事法益的保护,各国及各部门法采取了不同的法律制度,主要有权益区分和不区分两种保护态度。本文探讨民事法益与权利的混同保护,从合同法、侵权法的部门法横向比较,及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法律传统比较方面,析别混同保护的优势及不足,并讨论了我国《侵权责任法》不区别保护权益的立法政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