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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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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占有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占有的本质占有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并为现代各国民法所确认。关于占有的本质,即占有是权利还是事实,历来学说上和立法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和立场。在罗马法中,不同时代的法学家对占有的本质有不同的认识。罗马古代的法学家一致认为,占有是事实,但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果。帝政后期,有的学者开始主张占有是一种权利.也如物权一样.可以援用救济程序加以保障。主张占有为事实的法学家认为,占有取得完全是事实行为.故违法行为(如盗窃等)也可以取得占有,法律行为的无效(如要式买卖的证人不适格)并不影响占有的转移。如果占有是权利…  相似文献   

2.
陈小灿 《法制与社会》2012,(11):278-279,287
自从日尔曼法以来,关于占有究竟是一种权利还是一种事实,就产生了分歧,本文考查了这一问题的根源以及各国学说与立法例,同时经过对权利与事实的分析,对这一问题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3.
占有事实说在理论上是难以自洽的,在实践中也容易导致立法规范至上主义。而大陆法系对占有的可转让性以及防御效力的规定,也实际上把占有当作了权利。从历史角度看,占有这一事实在观念性权利不发达的时代曾扮演了权利的角色;在观念性权利体系发达之后,英美法也仍然作为相对的权利而予以保护,其原因包括历史传统、哲学上的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权利救济的相对性以及开放的权利束理论等。尊重占有,视占有为权利加以保护,对于处于转型期存在大量无法定产权占有的我国大陆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占有是事实还是权利的争论延续已久。笔者认为,如果把占有和占有权予以区分,争论是可以停止的。同时,占有权不等于占有权能,两者也是不同的概念。占有制度是罗马帝国的重要法律制度。罗马法中有三个关于占有的概念:(1)Posse-ssio 实际占有,指受到法律保护后具有合法性质的占有;(2)Possessio Civilis 市民法上的占有,即能够导致时效取得的占有;(3)Possessio naturalis 事实上的已经占有,即自然占有。  相似文献   

5.
庄加园  李昊 《清华法学》2011,5(3):123-141
动产占有的推定效力更多地涉及占有人权利的证明责任与主张责任。由于权利推定的内容是权利或法律关系的状态,在实际上难以被推翻,因此德国通说舍弃了《德国民法典》第1006条的文义解释,而将该规范理解为法律上的事实推定。但若受益于推定效力的占有人对于占有取得原因保持沉默,势必会给推定相对人带来驳斥的困难,德国学说为保证诉讼当事人在占有推定情况下,依然享有同等的攻击防御机会,提出种种学说来修正这种对于推定相对人不利的诉讼状态。  相似文献   

6.
一、举证责任的性质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关于举证责任的性质问题,理论界,有的主张是一种诉讼权利;有的认为是诉讼权利和义务的结合;有的说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需要。笔者认为,无论是权利说、权利义务说,还是需要说,都是值得  相似文献   

7.
彭诚信 《法律科学》2009,27(2):92-100
在类型化占有产生形态的基础上,借用霍菲尔德的权利理论对占有的性质进行探讨具有一定价值。在法律不考虑其产生原因皆予以保护的意义上,占有具有事实属性;在考量其正当性保护基础的意义上,占有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又具有多样的权利属性。占有性质的重新理解能够使占有制度发挥更为丰富、有效的实践功能。  相似文献   

8.
胡敏洁 《河北法学》2007,25(10):55-59
尽管,福利权为美国学者所采取的主要用语,但在其他不采用该用语的国家,福利权的类似争论也在进行.其中,主要涉及到福利权是消极权利还是积极权利、福利权是道德权利抑或法律权利以及其是否需要宪法规定.而事实上,福利权可能更是一种带有混合性质的权利,在不同的面向上需要不同的保障方式.  相似文献   

9.
共同占有作为一种客观常见的占有形式,其占有事实和占有归属的认定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疑难性.根据共同占有的不同情形,需要区分共同共有下的共同占有与不具有共同共有的共同占有、共同共有下数人轮流单独占有与数人共同支配占有以及存在上下主从关系的共同占有与对等共同占有等不同情形下占有归属的认定,进而分析占有人擅自处分占有物的行为性质.在具体案件中,行为人占有事实和占有归属的判断以及占有支配程度和范围的考察应是判断共同占有人擅自处分占有物行为定性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我国物权立法应否定准占有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杨佳红 《现代法学》2006,28(3):145-151
准占有制度自罗马法肇始,在近现代法上蹒跚前行。其基本功能在于借助占有的规定来扩大和强化对权利事实行使者的保护。然而在现代法上,这种需要借助占有的力量来保护权利事实行使者的要求已经不复存在。现代法律对权利的保护手段已经较为完善,准占有制度不仅意义衰微,还会带来混乱。而且,准占有只是承认非权利人事实行使权利的情形,占有规定事实上并不能适用于准占有,因此其在理论逻辑上也有明显缺陷,我国物权立法理应予以否定。  相似文献   

11.
占有不管是权利还是事实状态抑或是法益都应该获得法律的保护,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尤其是《物权法》颁布实施以来,对占有的保护更是上升到一个高度,在《物权法》中单独列编予以规定,可见立法者对保护占有的重视。可是,占有的保护在大多数学者看来只能从两方面展开。其一是物权法的保护,其二是债权法的保护,债权法的保护强调的是不当得利。那么,占有可否获得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呢?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笔者认为,占有虽然不是权利,不适用《民法通则》有关侵权的一般规定,但是占有还可以获得侵权法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人权是什么意义上的权利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人权与法律权利具有密切联系,绝大部分人权需要同时具有法律权利性质,但人权与法律权利并不是一个概念。人权原意是指某种价值、道德观念,因而是一种道德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道德不同于法律,但道德意义上的权利这一命题是可以成立的。本文与当代西方人权学说在人权是道德权利的解释上有原则区别。本文还对“天赋人权”一词的译名作了新的诠释.  相似文献   

13.
请求权的性质再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请求权性质的理论争议何谓请求权?我国民法学界认识比较一致,请求权即是“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1](P890)请求权不仅被作为权利的一种类型在民法总论中进行讨论,而且也作为一种实代本权利的指称在民法分论中广泛运用。无论从请求权的概念表述还是其本身的使用上看,其作为“权利”的性质似乎毫无疑义。[2]然而,这一权利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权利,其行使条件如何,却有不同的理解。综合分析,主要有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请求权与债权在性质上是同一的。在民法上,债权也被定义为“债权人请求特定人为特…  相似文献   

14.
一、国际债券的法律性质国际债券就其法律本质来说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由借款人开发给贷款人的书面债权凭证。其法律特征是:1.财产权利直接表现在证券上,票面所表示的权利与证券有不可分离的关系,证券所记载的就是权利人财产权的内容,这种权利随证券的设立而取,得随证券的转让而转让,占有证券即占有证券所表示的权利,权利与证券融合为一,权利证券化。2.权利的行使不能离开证券。债券又是债权凭证,债券持有人就是债权人,债券发行人就是债务人,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这一点与股票不同,债券和股票虽然都是有价证券,但  相似文献   

15.
章正璋 《法学研究》2014,36(3):186-207
我国物权法采广义的占有保护立法模式,注重法律规范的完整性和实用性,赋予占有人从物权到债权四种不同的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保护与本权保护兼容互补、互不排斥且无法相互替代,构成财产归属秩序从事实到权利的双重保护格局。当事人选择行使一种保护方法败诉以后,仍然可以要求他种方法的保护。占有是事实而非权利,无论是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甚或是权属不明或者权属有争议之占有,均可享受占有之诉的保护。占有保护的一个首要前提是对物之占有或者曾经占有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之虞,否则占有保护无法成立。对于侵害占有的损害赔偿请求,当事人得以本权直接抗辩,而对于占有之诉,当事人不得以本权直接抗辩。间接占有、共同占有以及占有辅助已为现行立法、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所接受,在民事生活中广泛存在,其占有保护应区别具体情形分别处理。  相似文献   

16.
王琪 《法制与社会》2010,(22):259-260
关于合理使用之性质的探讨,其意义在于进一步明确合理使用制度在著作权法中的地位,界定使用者与创作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合理使用行为寻找在民法学中的归宿。本文通过对合理使用之性质在理论上的有关学说进行分析,提出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就其性质而言,即是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一种限制,同时也是赋予使用者(公众)的一种权利(或利益),是就一个问题的不同方面而言的。  相似文献   

17.
民事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经过一定的期间,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制度。它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事实,可以成为取得或丧失民事权利的原因。其因事实状态和法律后果的不同而有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之分。凡占有他人财产达到法定期限即依法取得所有权的,为取得时效。因其前提是善意、和平、公开、持续地占有他人的财产,所以又称占有时效。凡权利不行使之事实状态,达到法定期限,权利人即依法丧失其权利的,为消灭时效。因其常涉及诉讼问题,所以又称诉讼时效。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没有确立取得时效制度。设立时效制度的目的,首先在于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性。一定的事实状态在社会上长期存在,其本身即成为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而且在此基础上还可能形成其他社会关系。但是,这些事实关系,如非财产所有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以后对物之自主、善意地占有及由此而产生的其他关系,从法律上讲却是不稳定的。消  相似文献   

18.
民法上公示制度的法律意义及其后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梅夏英 《法学家》2004,(2):115-123
民法上的公示制度兼有权利成立和赋予权利对外效力之功能,它是事实权利冲突消除的制度化体现,也是意思自治原则所依赖的制度前提.物权法中动产占有和交付公示方式的缺陷使动产物权的公信力减弱,使动产抵押制度难以施行.公示制度的存在是物权行为及其无因性和独立性的起点,强制性的国家管理性质的公示制度在理论和立法上无法通过法律行为理论来解释.基于公示制度对物权转移的重要意义,立法上应将公示作为合同设定的绝对权转移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19.
陈默 《法制与社会》2011,(2):295-295
占有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在现代物权法体系中仍占有重要地位,但随着物权理论的发展对于罗马法上的占有产生了不同概念。本文概述了占有定义的部分理论,说明了占有非权利的性质,最后讨论了对于非权利的占有的保护。  相似文献   

20.
刑法和民法在许多方面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但是某些区别在表象上却并不明显,占有制度即是表现之一.较之于民法,刑法更注重社会整体利益的保护,因此占有制度中对占有意思的要求较低,而更注重于占有的事实存在及客观方面的表现.具体到封缄物特别是不易打开的封缄物上,出于权利救济以及观念占有的刑法排除等方面的考虑,应承认受托者对封缄物包装和内容的事实占有,并对共同占有和占有辅助进行个案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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