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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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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育权作为一项特殊的人权,需要男女双方的配合,也需要考虑到生育子嗣的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男女公民均享有相应的生育权,在发生夫妻生育权冲突时不宜过多地通过法律强制干预,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从保护女性的角度出发对夫妻生育权中的丈夫生育权进行一定的限制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2.
夫妻生育权冲突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国平 《政法学刊》2007,24(4):67-70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生育权处于对立统一的关系。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生育权,夫妻生育权利的行使和实现有赖于夫妻双方的协力与配合,应当通过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其中,妻子一方享有生育的天然优势,完全有权实行意思自治。法律在保护女性生育权的同时,对男性生育权也应予以肯定和保护。当夫妻之间发生生育权冲突时,应由当事人协商或第三人调解解决;在双方无法达成合意的情况下,离婚便成为解决夫妻生育权冲突的合理途径。  相似文献   

3.
人工生殖技术远不是简单的医学问题,它的应用对人类生育方式、婚姻家庭观念、社会伦理道德、法律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与自然生育中的夫妻生育权相比,人工生殖技术割裂了生育与性行为、血缘的直接必然联系,夫妻生育权的问题更为复杂和棘手.因此,夫妻双方的书面同意意义重大.夫妻书面同意的,生育权处于契合状态;未有书面同意的,构成对配偶生育权的侵犯,夫妻生育处于冲突状态.  相似文献   

4.
郑净方 《河北法学》2012,(5):156-161
人工生殖技术远不是简单的医学问题,它的应用对人类生育方式、婚姻家庭观念、社会伦理道德、法律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与自然生育中的夫妻生育权相比,人工生殖技术割裂了生育与性行为、血缘的直接必然联系,夫妻生育权的问题更为复杂和棘手。因此,夫妻双方的书面同意意义重大。夫妻书面同意的,生育权处于契合状态;未有书面同意的,构成对配偶生育权的侵犯,夫妻生育处于冲突状态。  相似文献   

5.
所谓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协助非抚养一方行使探望的权利。探视权的设立,为处理离婚后父母探视子女提供了法律依据。它可以保证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和子女定期保持往来,及时充分地对子女进行抚养和教育,增加与子女的感情沟通和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子女因家庭破裂而遭受的不幸,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保障这一权利的实现,修改后的婚姻法赋予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阻挠探视权行使的一方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但新《婚…  相似文献   

6.
生育权是人人生来所固有的基本权利,是人格权,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支配和干涉。男女缔结婚姻后,在生育问题上产生分歧即导致夫妻间生育权的冲突。夫妻双方享有的生育权是平等的,应尽力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行使。在受孕前提下,女性享有生育的最终决定权,有权自主决定终止妊娠或继续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丈夫无权强迫妻子终止妊娠或阻止妻子终止妊娠。本文指出生育权冲突可通过离婚途径救济,对丈夫的精神损害赔偿可以有限制地支持,但不以侵犯生育权为由。  相似文献   

7.
杨健美  曹菲 《法制与社会》2011,(23):263+277-263,277
生育权是自然人的基本权利,是人格权,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支配和干涉。男、女缔结婚姻后,在生育问题上产生分歧即导致夫妻间生育权的冲突。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生育权,应充分协商,共同行使。生育权发生冲突时,在受孕前提下,女性享有生育的最终决定权,有权自主决定终止妊娠或继续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在没有受孕的情况下,丈夫也无权强迫妻子怀孕生育。在妻子无理由擅自堕胎情形下,丈夫可通过离婚等途径救济。  相似文献   

8.
我国已婚妇女普遍使用自己的姓名。夫妻双方平等的住所决定权的实质是夫妻共同决定。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同居义务时,还应规定夫妻同居义务的免除事由。夫妻应当在婚姻共同生活中相互照顾、相互协助。当代英美法上配偶权仅有对外的作用,配偶另一方可利用其提起配偶权损失之诉。我国《婚姻法》不宜用配偶权指称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或特指夫妻忠实或性的权利义务。婚姻法应继续倡导"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而不是确立"夫妻忠实义务"。对单纯通奸行为的干预,《婚姻法》所表达的克制态度应予尊重。主张夫妻平等的就业权、家庭事务管理权和承认家务劳动价值,避免妇女就业率低于男性、家务劳动负担重于男性的事实导致对妇女贡献的低评价。夫妻对于日常家事可由一方行使法定代理权,以便利日常生活。我国《婚姻法》应当确认夫妻有平等的生育权,并将重点放在行使生育权冲突的解决上。  相似文献   

9.
生育权已被认为是公民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由于生育的过程需要男女双方的配合,不是单个权利人一方可以自行决定的行为,因此,生育权和其他权利不同,不可避免地牵涉男女双方.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 现实生活中,生或不生,有时会让男女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甚至反目,成为家庭纠纷的焦点.  相似文献   

10.
生育权是婚姻法所调整的内容之一,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一项基本权利.越来越多因生育权而引起的纠纷,使生育权主体的理论越加纷繁复杂.到底谁享有生育权?本文除了对生育权的一般主体作探讨外,还从未婚者、同性恋者、在押犯的角度论述了生育权的特殊主体.  相似文献   

11.
国家对失独家庭的法律责任取决于我们如何看待生育权、计划生育以及国家本身。如果将生育权视为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那么国家有可能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如果将计划生育视为公共政策,那么正当的公共政策将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而不正当的公共政策则需要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如果将国家视为社会共同体和伦理共同体,那么即使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完全合法合理,国家也应当承认一定的救助责任。中国应当确立对失独家庭的救助责任,并且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相似文献   

12.
【裁判要旨】监护权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所固有。他人受夫妻一方委托对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而与夫妻另一方固有的监护权产生冲突时,监护权应由夫妻另一方行使。夫妻一方没有条件履行日常的监护职责时,监护权可由夫妻另一方直接行使。  相似文献   

13.
毛金观 《法制与社会》2014,(11):167-170,174
生育权是指公民基于合法的婚姻关系而依法享有的生育子女或不生育子女的权利。是属于公民维持自己生命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作为生命权之一的生育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每家每户切身利益,是人们经常关心并谈论的热点法律问题之一。妻子私自堕胎是否侵害了男方的生育权是广大法学工作者讨论研究最多的话题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姻成立是实施生育行为的前提。而婚姻成立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没有法定的婚姻障碍,有结婚合意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办理结婚登记这一法定程序。只有合法结婚的夫妻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具有生育权利,否则育龄男女双方虽然具备生育能力,但尚未具有生育权利。生育权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权利,是平等的。生育行为的主体是夫妻双方而不是一方,生育权的实现需要当事人即夫妻双方配合,一旦一方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无法生育,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可以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现生育权。近十年全国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病率增加,影响全国出生人口总体素质,长远必将影响民族和国家的发展。单独可以生育二孩将会有更多的新生儿出生,总体出生人口数将会增加,全国出生人口总体素质更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去保障。本文就相关法律问题做了一系列的探讨。  相似文献   

14.
代孕生育合理控制与使用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代孕生育的出现反映了传统伦理与科技发展之间的冲突,并给我国的法律体系带来冲击.为了保障不孕夫妻的生育权,防止代孕生育技术的滥用,国家应当充分认识代孕生育的积极和消极作用,扬长避短,建立有效的机制适度开放代孕生育,对代孕母及委托夫妻的主体资格、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代孕契约的法律规制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以实现代孕生育的有效控制和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15.
邱熠枫 《法制与社会》2013,(33):233-234
生育权是人人生来所固有的基本权利,也是一项人格权,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支配和干涉。在人们权利观念不断增强的现代,生育权伴随着世界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被人们所重视,从而要求在法律上予以确立和保护。在合法婚姻下的夫妻双方平等享有生育权,在行使生育权过程中难免遇到冲突,应当尽可能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否则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只能允许双方通过离婚手段来保护及更好实现各自的生育权。  相似文献   

16.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约定的,两人要对家庭、配偶、子女等有道德感和责任感,同时规定违背约定时承担支付赔偿金或财务等责任。关于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争议。支持方认为,忠诚协议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它的存在使夫妻忠实义务有了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17.
生育权是民法上的一种人格权,每个人都能享有,不仅是已婚的夫妻双方享有,达到育龄的独身者等其他群体也享有。实践中,夫妻双方之间互相侵犯生育权、第三人侵犯生育权的情形时有发生。本文将从生育权的概念、性质、主体范围等几个方面出发,探析我国现有的生育权制度的立法缺陷,借鉴国外的立法例,提出一些完善我国生育权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夫妻,是家庭中的核心成员。夫妻下要抚养教育子女,上要赡养扶助老人。因此,夫妻关系的好坏,不仅决定家庭生活的和睦与否,而且对社会的生产、生活和安定团结,都产生重要影响。夫妻感情好,子女会得到良好的抚养教育,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家庭幸福美满了,人们就会以饱满的热情,充沛的精力,搞好生产、工作和学习。如果夫妻关系不融洽,甚至  相似文献   

19.
邢玉霞 《法学杂志》2007,28(5):145-147
现代生殖技术在临床上的应用,打破了人类传统生育的方式,给生育权的行使带来了更为广阔的空间,由此掀起了有关生育权的争论.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以人性为基础,分别论述了在人工授精、试管婴儿和代孕这三种现代生殖方式中,法律应当允许的生育权行使的范围.  相似文献   

20.
"代孕行为"是指妻因无法排卵且子宫有障碍而无法怀孕,经其夫之同意后将夫之精子以人工方法注入他女之体内,与他女之卵结合,并由他女怀孕分娩该子女,分娩后委托夫妻双方为该孩子的父亲、母亲.生育权是一种自然权利、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加之种族繁衍与延续是整个人类的责任与义务。现阶段调整"代孕行为"的法律规定几乎处于空白,本文将"代孕行为"与收养法律关系紧密结合,提出有关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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