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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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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纽约公约》在中国的司法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58年,联合国通过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在其后50年间,该公约对国际商事仲裁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6年12月2日决定加入《纽约公约》,并于次年1月22日向联合国递交批准书,该公约自1987年4月22日起正式对我国生效。在公约通过50周年,我国批准《公约》20余年之际,回顾《纽约公约》的生命历程及其所影响的整个国际商事仲裁体系,展望国际商事仲  相似文献   

2.
《纽约公约》(全称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Convention on the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以下简称《公约》)于1958年在联合国主持下订立。我国于1987年1月22日申请加入《公约》,最高人民法院于1987年4月10日发出《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公约》自1987年4月22日起对我国生效。自《公约》生效以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促进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便利仲裁裁决在世界范围内的强制执行等《公约》的宗旨与目的得到成功落实;《公约》的开放性、前瞻性赢得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可和高度评价。《公约》52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公约》是一部成功的国际立法,是执行情况最好的国际公约之一。一、《公约》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3.
临时仲裁以其独特的优势与特点得到了各国仲裁立法以及国际条约的普遍认可和接受。我国加入的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也明文确立了临时仲裁的地位。然而我国现行《仲裁法》却以对仲裁协议生效要件的规定将临时仲裁排除在外,仅仅规定了机构仲裁。临时制度缺失引起的弊端日益显现,中国应审慎地引入临时仲裁制度,使其与机构仲裁互为补充,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4.
历经十多年的艰苦努力,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终于缔结。公约的目的是制定一个公约从而使法院判决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承认与执行,正如《纽约公约》之于国际商事仲裁一样。公约的缔结有利于该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该公约的缔结与生效,将会对国际商事仲裁造成相当的影响与冲击,因为该公约所产生的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国际性效果,将使《纽约公约》对国际商事仲裁所形成的优势变得相当不明显。  相似文献   

5.
涉外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已于1995年9月1日生效,该法第三章对仲裁条款作了专门规定;我国于1986年12月2日加入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也对仲裁协议作了明确规定。本文拟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对“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与准据法”这一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期寻找当前涉外仲裁工作中几个重要问题的解决办法①。一、涉外仲裁协议概述涉外仲裁协议,是指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对他们将来可能发生或业已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根据各国有关的仲裁法规和国际公约…  相似文献   

6.
全国地方各高、中级人民法院,各海事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986年12月2日决定我国加入1958年在纽约通过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该公约将于1987年4月22日对我国生效。各高、中级人民法院都应立即组织经济、民事审判人员、执行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这一重要的国际公约,并且切实依照执行。现就执行  相似文献   

7.
刘晓红 《法学杂志》2013,34(5):77-87
"非内国仲裁裁决"是 1958 年《纽约公约》第 1 条第 1 款中规定的涵盖于《纽约公约》适用范围的一类裁决。由于《纽约公约》自身并未对该类裁决的性质及认定标准作出具体规定,长期以来,国际商事仲裁理论和实践关于"非内国仲裁裁决"问题一直存有争议。本文从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理论和《纽约公约》的具体规定出发,厘清了将此类裁决认定为"非内国裁决"的合理性,以及对其予以承认和执行的理论依据。但是,单纯的学理建议并不能解决我国实践中所面临的困境,只有法律制度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才能使"非内国裁决"在我国的认定和执行真正走向清晰化。  相似文献   

8.
国际仲裁是解决跨国商事纠纷的主要方式。《纽约公约》使外国仲裁裁决在几乎全球范围内获得承认及执行。中国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中国法院在判断是否应拒绝承认和执行某一外国仲裁裁决时,主要是以《纽约公约》作为法律依据。结合《纽约公约》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本文分析了中国对外国仲裁裁决的界定标准,并系统地论述了中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  相似文献   

9.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同年12月9日,联合国开始在墨西哥梅里达市召开为期3天的高级别政治会议,将《公约》公开给各国签署。联合国已决定将12月9日定为“联合国反腐败日”。根据《公约》第68条规定,该《公约》应当自第30份批准书、接受书、核准书或者加入书交存之日后第90天起生效。我国政府于2003年12月10日签署了该公约。截至2005年9月15日,已有30个国家批准了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itedNationsConventionagainst Corruption,以下简称《公约》)已于2005年12月14日生效①。2005年10月27日,我…  相似文献   

10.
外国商事仲裁裁决在我国申请承认与执行时,《纽约公约》是我国审查外国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时的主要法律依据.根据《纽约公约》第2条规定,默示仲裁协议并不属于该公约所规定的书面仲裁协议的范畴.《纽约公约》第5条规定了仲裁协议效力判断的准据法,但并不全面.在某一缔约国依据默示仲裁协议作出的裁决可否在其他缔约国获得承认与执行,需根据执行国法律进行判断,有的国家根据其国内法承认默示仲裁协议效力之规定,对此予以承认与执行.在目前的立法思想和现行法律下,我国有限度地承认默示仲裁协议的效力,依据该协议做出的外国仲裁裁决,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方能获得承认与执行.  相似文献   

11.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已于2005年12月14日生效。我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批准了该《公约》。这意味着从《公约》生效之日起,中国政府就应当按其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除62条第2款声明保留以外)。《公约》的生效和履行,将对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产生重大影响。本文以《公约》为对照,拟从腐败犯罪损害赔偿的诉讼角度,审视我国刑事程序法律制度的完善,探讨在有效惩罚腐败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挽回国家经济损失。《公约》有关规定与我国法律制度的差异《公约》第53条第2款规定:各缔约国根据本国法律,采取必要的措施,允许本…  相似文献   

12.
尉宁 《法制与社会》2014,(13):156-157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加速,仲裁作为国际民商事活动中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对解决民商事纠纷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的出现,使仲裁庭的裁决才能在执行地过法院的协助下在全球多数国家得到执行,可以说是"国际仲裁大厦赖以存在的最重要的擎天玉柱",是"整个商法史上最为有效的国际立法"。我国自1986年加入该公约以来,严格遵守《纽约公约》的规定和我国在加入公约时作出的两项保留声明,按照公约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但由于我国商事仲裁体制起步晚,司法环境影响等各方面原因,我国在执行《纽约公约》中还是又诸多问题。本文以初学者眼光试看如上所说的问题,希望对后来者有所帮助和启发。  相似文献   

13.
国际商事仲裁的根本优势来自《纽约公约》。公约弥补了此前的日内瓦仲裁条约的缺陷。公约的适用范围、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仲裁程序法的选择权、废除双重许可制度、举证责任的分配、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以及更优权利条款的规定都反映了《纽约公约》的重要成就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14.
陈雷 《中国法律》2006,(4):36-38,103-105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正式法律文件,于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12月14日在全球生效。  相似文献   

15.
黄亚英 《法律科学》2009,27(2):161-168
《纽约公约》第2条关于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规定构成了统一实体规则,该规则应优先于国内法加以适用。对涉及仲裁协议实质有效性的问题,各缔约国法院在“裁决后诉讼”中应按照《公约》第5条第1款(甲)项的统一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在“裁决前诉讼”中应类推适用《公约》第5条第1款(甲)项的统一冲突规范。对“双无仲裁协议”,则由缔约国自行确定其实质有效性的准据法。我国法院在涉外仲裁协议法律适用方面应更好地执行《公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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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目,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正式生效4周年的日子。4年前的一天,也就是2005年2月27日,这个由世界卫生组织主持达成的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条约正式生效。2005年8月,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批准了该公约,10月正式向联合国交存了批准书。  相似文献   

17.
(关于经修订的《1 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海上保安修正案和《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生效的公告 )国际海事组织于 2 0 0 2年 12月召开《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 ,以外交大会第 1号决议通过了一套关于海上保安的公约修正案 ,并以第 2号决议通过了《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根据外交大会的决定 ,修正案将按照公约规定的默认程序生效 ,规则将于修正案生效之日生效。近接国际海事组织的通知 ,根据公约第 (b) (vii) (2 )条的规定 ,修正案于 2 0 0 4年 1月 1日被视…  相似文献   

18.
文章通过《纽约公约》条文解读和各国法院典型案例解析,澄清了《纽约公约》适用中遇到的互惠保留、商事保留、双重许可、公约适用与当事人国籍的关系、互为被诉人的平行仲裁裁决、仲裁协议不能实行、仲裁员的国籍与公共政策等疑难问题和特殊问题,揭示了解释和适用《纽约公约》的正确标准。  相似文献   

19.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然而在此之前,同年7月,联大制定通过了《关于执行<海洋法公约>第11部分的协定》,形成了对《公约》之第11部分的根本性修改。这个《协定》的订立实质上构成了对国际海洋法中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新发展。本文对《协定》制订的背景、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协定》与《公约》的关系及其影响加以阐述和探讨。  相似文献   

20.
1952年在布鲁塞尔召开的第九届海洋法外交会议上通过的《统一海船扣押某些规定的国际公约》(以下简称52年《扣船公约》)是唯一已经生效的有关船舶扣押的国际公约,1999年通过的(《联合国扣押船舶公约》(以下简称99年(《扣船公约》)至今还没有生效。我国没有加入上述公约,但是在制订《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简称《海诉法》)时基本借鉴99年《扣船公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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