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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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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现代化下的量刑应是指刑事责任的裁量,其蕴含着"量刑对象是犯罪人"这一量刑基本理念,要求量刑程序应独立于定罪程序,刑事审判应先解决定罪问题,后解决量刑问题。然而,《量刑程序意见》所确立的相对独立量刑程序并不完全符合如此量刑理念的要求,该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致使当前的量刑程序改革陷入困境。有鉴于此,在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中建立独立量刑程序模式,应是我国量刑程序改革所要努力的方向。  相似文献   

2.
刑法现代化下的量刑应是指刑事责任的裁量,其蕴含着"量刑对象是犯罪人"这一量刑基本理念,要求量刑程序应独立于定罪程序,刑事审判应先解决定罪问题,后解决量刑问题。然而,《量刑程序意见》所确立的相对独立量刑程序并不完全符合如此量刑理念的要求,该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致使当前的量刑程序改革陷入困境。有鉴于此,在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中建立独立量刑程序模式,应是我国量刑程序改革所要努力的方向。  相似文献   

3.
与其他大陆法国家一样,中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定罪与量刑一体化的程序模式。按照这一模式,刑事审判程序的设置主要是围绕着控制定罪问题而展开的,定罪依据与量刑依据的不对称、量刑程序中的缺乏诉讼权、量刑程序证据规则的缺失等,使法官不能充分考虑量刑的各种因素,不能体现量刑的个别化,无法实现对量刑程序的裁判权控制,容易造成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因此应建立定罪与量刑的分离程序,设计量刑控制为中心的证据规则,建立量刑听证制度,并设计相关的配套制度,将控辩审的对抗理念和模式引入量刑中,有效制约法官在量刑上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4.
作为一种辩护策略,文化辩护又称文化抗辩,是指提出与法律代表的主流文化价值观念相冲突的文化背景信息作为证据,证明应当减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在青海省的刑事司法实践中,文化辩护在刑事实体法和刑事诉讼中已经适用,对定罪、量刑产生了一定影响,文化证据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文化辩护的适用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完善。完善文化辩护在刑事司法适用的构想包括文化辩护应作为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建立文化证据的举证责任规则和审查规则。  相似文献   

5.
量刑规范化改革,改变了以往"重定罪,轻量刑"的不合理做法,但这不一定就说明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就是量刑程序改革的终点。从长远来看,构建独立的量刑程序才能更有效地实现量刑的公正性、合理性。在这一过程中,被告人的量刑程序选择权、被害人的量刑参与权、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以及量刑辩护问题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6.
量刑是刑事司法活动中的重要一环,量刑程序的公正性也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我国当前的定罪与量刑程序是合一的,立法没有对量刑程序本身进行详细的设计,因而导致了实践中的一系列问题。可以借鉴国外两大法系在分离量刑与定罪程序方面的一些做法,在我国建立独立的量刑程序。  相似文献   

7.
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本质要求,实现庭审实质化必须完善量刑程序。我国量刑程序存在"重定罪轻量刑"的传统法律思维、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检察机关对法院量刑裁决具有较大影响力、未充分体现刑事辩护的价值等问题。需要将定罪量刑程序予以有效区分,对于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确立完全独立的量刑程序。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拓宽量刑信息收集的渠道、用证据增强说明力,吸收被害人对量刑过程的参与、尽可能还原案件真相才能切实改变庭审虚化现象以期真正实现庭审实质化。  相似文献   

8.
量刑辩护是刑事辩护的一种重要辩护类型。要想做好量刑辩护,刑辩律师首先要学会如何发现并正确运用量刑情节;量刑情节与犯罪情节、定罪情节不同,其与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无关,主要影响被告人的量刑。在我国刑法体系中,量刑情节可以分为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从宽情节与从严情节、"应当"情节与"可以"情节等类型;在刑事辩护中,不同的量刑情节有不同的运用方法,多种量刑情节并存时也有不同的运用方法。不仅要全面考虑所有的量刑情节,还要注意刑事政策对量刑情节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我国以控制定罪为中心、定罪量刑一体化的传统审判模式及制度安排,已明显滞后于当前死刑案件审判的实践需要及形势发展。法治国家实行定罪与量刑程序分离的司法实践和我国实务界所作的积极探索,为我国实行死刑独立量刑程序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公正为大"的价值取向决定了司法效率、资源配置等因素不足以构成死刑量刑程序改革的障碍,构建专门、独立的死刑量刑程序以实现死刑量刑公正已成大势所趋。通过自下而上的改革试点、技术试错以及适时适当的立法突破构建以成就我国的死刑量刑程序改革,切实可行。  相似文献   

10.
随着量刑规范化运动在中国渐次展开,量刑独立制度的构建问题提上日程。从实现刑事审判的目的和最终实现刑罚最佳效果的角度出发,单纯为筛选量刑信息、认定量刑情节的独立量刑程序的设计成为必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量刑独立提供了必要的政策依据。我国现阶段应健全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对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采用独立模式,将量刑环节从定罪环节中剥离出来;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则无需适用独立模式。  相似文献   

11.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均实行刑事当庭宣判,同时规定了严格的宣判时限。通过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对宣判的立法的比较研究发现,当庭宣判不仅与现代刑事诉讼的根本理念相连,更是集中审理原则、陪审制度、定罪量刑分离等刑事程序的延伸,只有采用陪审制,实现定罪量刑分离,刑事当庭宣判方可得到完整意义上的实现。  相似文献   

12.
程序性辩护与实体性辩护同属于刑事辩护的下位概念。程序性辩护是指根据案件程序事实和程序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办案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程序性请求,或者对办案机关的程序违法行为提出异议,要求办案机关予以采纳或者纠正、制裁,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定罪量刑以外的其他合法权益的辩护活动。程序性辩护在实践中表现为请求型、要求型、抗辩型、救济型四种类型,并且在不同诉讼阶段与实体性辩护呈现为不同的关系,其核心是掌握好程序性辩护的“度”。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审判程序采用的是定罪与量刑合二为一的庭审程序,这种审判程序在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的弊端。"答辩量刑"、"量刑辩论"等审判程序改革尝试的出现为构建我国新型的量刑程序提供了一定的参考。文章从程序的启动、参与的主体等方面分析,提出了我国独立式量刑程序的具体构建。  相似文献   

14.
新一轮司法改革启动以后,我国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逐渐规范,刑事司法人员的素质日益提高,刑事司法人员主动制造的错案鲜有发生。但审判人员审理部分刑事案件时,有时会因为法律适用错误或者事实认定错误导致定罪量刑不当。虽然定罪量刑不当的案件在刑事案件总量中占比不大,但案件数量并不少,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事审判的公平与公正。在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当下,应当通过队伍培养、平台搭建和机制完善等方式探索一条刑事裁判定罪量刑不当的规避路径。  相似文献   

15.
量刑辩护是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是律师辩护制度的必备内容,是保障被告人权益的途径之一,因此,从保障被告方辩护权的视角设置辩护制度的外围制度是现代对抗制理念下刑事诉讼制度设计的题中之意,而美国关于刑事辩护制度的设计与实践的经验将是我国刑事诉讼中量刑程序改革的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16.
中国量刑程序改革中确立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已经为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所正式确认,但这种模式会产生诸如使辩护方的无罪辩护效果受到不应有的削弱和减损、使控辩双方诉讼力量的不平衡更为加剧、使量刑信息的充分性与可靠性失去保障以及使量刑程序相关制度的有效运行遭到限制等弊端。  相似文献   

17.
量刑程序的模式选择、起诉方式和答辩程序改革、量刑资料获取机制,是目前困扰量刑程序改革的三个关键问题。就量刑程序模式而言,我们应当以被告人是否认罪为标准,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省略定罪程序;对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通过庭审解决定罪以后再审理量刑问题。就配套的起诉方式和答辩程序改革而言,对于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基本上可以沿用现有的起诉方式,但要在起诉书中增加关于量刑建议的内容;对于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起诉书中则不得添附仅仅与量刑有关的内容,量刑建议和量刑证据应在解决定罪问题以后单独移送。答辩程序对于量刑程序改革不可或缺,我们应当增设答辩程序。量刑资料的获取是量刑建议准确性的关键,我们应当强化侦查机关(部门)收集量刑证据的责任,并在起诉程序中加以开示,以保障量刑建议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18.
量刑与定罪有着不同的司法功能,在量刑阶段。寻求设计与之相适应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以及证据规则等制度内容,是我国定罪量刑程序分离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司法改革大背景下,结合新《刑事诉讼法》增加“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基本要求、扩宽当事人参与法庭调查与辩论范围、建立量刑建议制度等内容,可以得出,在量刑阶段建立相对独立的证明标准、证明责任等制度,既有其必要性,也有其可行性。  相似文献   

19.
近些年来,随着司法活动中“重定罪、轻量刑”的审判程序弊端的不断显现,学者对大陆法系定罪量刑一体化的模式的反思也随之深入,而构建一个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成为我国审判程序改革的重要趋势。证据问题是量刑程序的一个重要方面。量刑程序中的证据问题主要包括证据的构成,证据所需要证明的事实,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证明标准等。  相似文献   

20.
我国当前实行的是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尽管该模式在被告人认罪案件中具有可行性,但在不认罪案件中却存在着较多的局限性,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则可有效避免现有模式的弊端。独立的量刑程序更符合定罪与量刑之间的差异性要求,也更有利于实现程序价值和落实庭审实质化。此外,在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等新的司法改革背景下,不认罪案件中适用独立的量刑程序已经逐步具备了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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