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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行政垄断可以分为抽象行政垄断和具体行政垄断。在我国,行政权力不正当地干预市场发展仍大量地存在。避免行政权力的不正当干预,规范和限制行政干预经济的范围,是完善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但是我国《反垄断法》对于抽象行政垄断的法律条文规定得简单而且缺乏操作性。  相似文献   

2.
近两年行政垄断案件突然频发;新《反垄断法》修订工作中行政垄断是当中重点之一;有学者对行政垄断的范围提出质疑。2015年生效的新《行政诉讼法》将"抽象性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抽象性行政垄断也因此进入司法审查的视野。但目前我国行政垄断法律责任规定中仍存在诸多问题:追责主体和权限设计不合理、抽象性行政垄断行为未全部纳入司法审查,以及行政垄断受害人没有获得赔偿的救济途径等。这要求我们重新审视行政垄断及其反垄断法规制。  相似文献   

3.
行政垄断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对其进行治理根除,已经迫在眉睫.行政垄断存在双重违法性,其本质特征是行政权的膨胀和对私权的干预.行政垄断规制悖论的产生,理论根源在于经济法、行政法部门法划分理论上的内在冲突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调整范围上的重叠.因此在对行政垄断进行规制时要坚持法律规制为主,系统监督和党纪监督辅助结合、反垄断法与行政法互相配合以及坚持结构、行为与结果认定行政垄断三原则,在具体的法律规制中通过调整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范围的界定、调整行政诉讼法和宪法时抽象行政垄断行为的规制以及建立行政垄断的责任制度来逐步根除行政垄断,加快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4.
试析我国反垄断立法的必要性及规制对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的核心,有“经济宪法”之称。但直到目前,我国仍无一部反垄断法。本文试根据垄断的含义、特征、正负用及其经济学理论依据,分析我国制定反垄断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指出我国反垄断立法的规制对象应是经济垄断中的垄断行为而不包括垄断结构,更不包括中国所特有的行政垄断。  相似文献   

5.
中国期待的十年磨一剑的《反垄断法》仍未正式出台。我国的行政垄断有国家公权力作为依托,其危害性尤其巨大,而且有蔓延趋势,所以反垄断法不仅要反经济垄断更要反行政垄断,我们需要《反垄断法》来对行政垄断进行有效制约,《反垄断法》应专设一章规制行政垄断,并且建立相应的执法机构以保证反垄断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的区别为视角,阐述了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截然相反、此消彼长的发展路向,认为我国反垄断法在将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一并作为其规制对象的同时,应有所取舍,重点规制经济垄断,行政垄断应具次要地位,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和迅速地与国际惯例接轨。  相似文献   

7.
行政垄断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定时期发挥过比较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行政垄断越来越严重地阻碍市场因素的自由竞争。《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构成、形式范围、救济与责任等问题做了科学的规定,但利用美国后芝加哥法学派的经济分析法对我国《反垄断法》法条进行分析,就会发现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规制不足,仍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希望在以后的补充立法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行政垄断及其法律规制机理的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行政垄断具有双重违法性质,既违反行政法,又违反市场秩序法;行政垄断由反垄断法进行规制,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进行规制与传统行政法从自身的角度对行政垄断进行规制并不相悖;目前规制行政垄断的立法首先应当解决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法律概念的冲突、行政垄断立法“粗”与“细”和行政垄断监督检查机构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行政垄断一词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含义。我们应该明确在反垄断法语境下行政垄断的基本含义。尽管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在未来的反垄断立法中应该可以通过彼此整合而共同存在。要根本克服行政垄断需要包括反垄断立法在内的多方面力量的通力合作。制定反垄断法只不过是根除行政垄断的一个开始。  相似文献   

10.
浅谈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行政垄断严重危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是市场体制形成和运行的重大障碍。我国必须尽快制定专门的反垄断法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加大打击行政垄断的力度。  相似文献   

11.
一、反垄断法(一)商务部官员谈反垄断法四大看点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垄断法》。该法将于近日正式颁布,自明年8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主任尚明认为该法有四大看点。看点之一:确定三大反垄断制度。尚明说,反垄断法包括了各国反垄断法一般所具备的主要内容,如确定了反垄断法律制度三大支柱,即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此外,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反垄断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即行政性垄断行为也作了禁止性规定。相应地,在借鉴国际经验和充分考虑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反垄断法确立了垄断协议豁免制度、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经营者集中申报制度、经营者承诺制度等,明确了我国反垄断法基本法律框架,为今后更好地执行法律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2.
行政垄断在主体和原因、表现形式上与经济垄断有质的区别 ,《反垄断法》难以规制行政垄断 ,应以行政法对行政垄断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3.
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同样存在行政垄断问题.尽管美国的州行为理论可以使州和地方政府的反竞争行为在一定条件下豁免于反托拉斯法,但其州行为理论的适用有诸多限制,美国的最高法院十分注重对州及地方政府实施行政垄断的意图进行控制.我国的<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作了专章规定,但该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定存在许多不足,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突出<反垄断法>的权威地位.  相似文献   

14.
孟鑫  陶成文 《理论前沿》2003,(16):43-44
一、对于垄断行为的认定在我国,垄断行为从垄断的产生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可将垄断划分为经济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二者的垄断行为各有其表现形式。这样就给垄断行为的认定带来相当的难度,因为,由于政治、经济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人们很难将合理成分与不合理成分分开。在这方面,笔者认为,国际反垄断法的习惯原则可供我们参考和借鉴。一般说来,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的反垄断法基本上都是采用本身违法规则和合理规则来调整和认定垄断行为。这两个原则的基本特点是以限制造成垄断的不公平竞争为主,而不反对现有的垄断企业。所以一个行业中垄断企业…  相似文献   

15.
一、引言 我国<反垄断法>第1条规定:"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显然,预防和防止垄断行为是反垄断法的基本目标,但<反垄断法>对某些垄断特别是行业垄断又予以一些特殊的规定,如(<反垄断法>第7条就明确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这就对某些垄断行业的存在赋予了合法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6.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权,一般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存在.但不正当地行使知识产权,便会导致滥用,甚至是垄断问题.尽管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也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予以禁止,但由于第55条规定得过于抽象、原则,不足以胜任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之责.因此,我国应借鉴美国、欧盟和日本的做法,另行制订专门的、确定性比较高的行政指南或规章.  相似文献   

17.
行政垄断是阻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反垄断法应将其作为规制对象。针对其成因、特性 ,在反垄断法中必须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止行政垄断的新制度。  相似文献   

18.
原料药行业垄断频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国原料药行业整体呈现"五强四弱"的特点。运用"结构—行为—绩效"框架分析表明,在"五强四弱"市场环境中,原料药行业垄断多发生于进入困难的寡占型市场结构中,而这种市场结构极易诱发原料药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突出表现为共谋行为和排他交易行为,进而导致福利转移和影响制剂供应稳定;结构、行为和绩效三者之间也存在反作用,加剧了原料药行业垄断顽疾。短期看,应考虑通过《反垄断法》对原料药行业中的共谋行为和排他交易行为进行规制,但在此过程中《反垄断法》也存在类型化不充分、威慑不足和市场结构难以改变的困境。立足长远,克服原料药行业垄断需更加完善的竞争法治、更加健全的产业政策和更加智慧的监管制度协调发力。  相似文献   

19.
现代各国反垄断法是工业经济时代的产物,重在规制以垄断为核心的各种危害竞争的行为或状态,维护工业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的充分与自由。但知识经济的兴起和发展,使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与经济具有密切关系的反垄断法也因此遇到了许多与工业经济时代完全不同的新问题,主要包括:市场份额与“其他因素”在垄断力认定中的作用需重新评估;结构主义与行为主义的控制方法在新经济形态中需重新选择;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分析原则的适用范围在技术创新的考量中受到质疑;对传统垄断的宽容和对新型垄断的关注引发反垄断法制度创新需求。  相似文献   

20.
竞争法是国家规范市场行为 ,促进和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反垄断法应以禁止行政垄断、规范行业垄断、防范一般性垄断为目标。应当明确 ,严重的非法垄断是经济犯罪 ,应设立专门的反垄断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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