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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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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竞合是一个古老的法律问题。我国《合同法》从实证法上规定了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之竞合的处理,但从实践上来看仍略显不周。因此有必要从新的角度研究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竞合的问题,并对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进行反思,以期达到充分保护当事人权利、保证案件公平处理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专家责任中的专家对第三人责任是侵权责任法中一个重要的方面,而我国现行的《侵权责任法》中并未对其作出明确的规定。在比较法上,专家对第三人责任的规范模式有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我国应采侵权责任模式,在此模式下,我国《侵权责任法》对专家对第三人责任应予细化规定。  相似文献   

3.
无权代理是一种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权代理如被确定无效,无权代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其成立要件为:代理人无代理权;相对人需为善意。无权代理人的民事责任包括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的民事责任与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民事责任。 对相对人的责任为特别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对被代理人的责任为侵权责任和过错责任。相对人可以选择无权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或履行责任,无权代理人无过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对此规定过于概括,建议在将来的民事立法中具体规定无权代理人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4.
侵权发端于民法,民法关于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规定已比较完善。行政侵权实为侵权法的特殊形态,与民事侵权责任有法理上的相通之处,存在借鉴可能性。过错责任以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无故意或过失为标准进行归责,在事实行为和合法但不合理的行政裁量行为领域可为相对人提供救济;危险责任在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责任判断上从加害人出发,只要行政机关没有对危险尽到及时合理的清除义务即应承担责任;在上述归责原则均不能适用时,公平责任可以发挥一定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5.
《民法典》第1192条“劳务关系”的内涵应当以接受劳务一方能够支配提供劳务一方或可对其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为核心。第1193条“承揽人”只是例示性规定,应当扩张解释为各类独立契约人。以提供劳务为给付的合同,应当推定提供劳务一方是独立契约人,受害人举证证明劳务关系存在时,方可适用第1192条。接受劳务一方的侵权责任与用人单位对其工作人员的责任系不同的侵权责任形态,在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上有所区别,故在职务行为的认定上应采主客观相结合的标准,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害的提供劳务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应当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义务帮工责任应纳入接受劳务一方的侵权责任。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性质上是个人,可以成为第1192条中劳务关系的当事人。  相似文献   

6.
论专家责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现代社会复杂化、分工细化的背景下 ,人们越来越需要专门知识的服务 ,与专家的接触机会也越来越多。专家具备某专门领域的专门知识 ,相较于与之发生法律关系的普通大众两者居于不平等的地位 ,专家责任的研讨也提到日程之上。本文篇幅有限 ,从专家的契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方面对此问题做简单论述。  相似文献   

7.
中国侵权责任制度与越南侵权责任制度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差异的地方,本文在侵权责任制度一般规定,侵权行为规定,侵权赔偿责任规定等方面,对中国侵权责任制度与越南侵权责任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通过比较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的越南侵权责任制度主要特点,这样有利于两国法律上的交流,也有利于两国各自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8.
行政契约缔结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主要探讨行政契约在缔结过程中的权限、程序和责任三个问题 ,以求行政契约严格按照缔约规则缔结 ,防止行政恣意 ,保护相对人权益  相似文献   

9.
郭晓霞 《工会论坛》2010,16(3):136-138
德国侵权法上的危险责任、美国侵权法上的严格责任均相当于我国侵权法上的无过错责任。与美国侵权法上的超常危险活动致害责任相同,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高度危险责任是无过错责任的一种,是危险归责的典型,也是现代侵权责任的典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章对四种高度危险责任的责任构成及免责事由作了相对具体、合理的规定,但在实施中仍需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核设施致害的免责事由、航空器致害责任的范围、高度危险责任赔偿限额的依据等事项。  相似文献   

10.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产生的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的例外。因我国立法中没有责任能力的规定,没有区分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司法实践和理论上对监护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亦有争议。监护人的侵权责任应当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一方面要保护被监护人,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受害人利益的平衡。家庭责任保险的引入和推广,能够有助于这一争议的解决。  相似文献   

11.
序言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这两个概念,是侵权责任法的理论和实践中最为复杂、最具有挑战性的范畴,是侵权责任法理论和规则科学化、系统化的典范,关系到侵权责任在当事人之间分配的公平、科学、合理,因而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特别值得研究,成为进入21世纪以来的侵权法的研究重点,受到世界各国侵权法学家和法官的重视。  相似文献   

12.
我国侵权法主要预防和制裁的是行为人的"积极作为侵权",对行为人的"消极不作为侵权"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导致了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因侵权法没有明确规定而无法做出裁判的尴尬局面。通过对国外相关国家民法中不作为侵权责任的考察,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我国的不作为侵权应当采取"一般条款+类型化"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3.
就我国民法典应否设立债法总则的问题,学术界存在否定说与肯定说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并各自提出了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债法总则作为统帅债法规则并指导债法适用的总纲,应当为我国民法典所确立。这既是债法总则的功能使然,也是由风险社会中的民法定位决定的,而且还是我国民法典借鉴域外同类立法经验的理性选择。我国未来民事立法过程中,应当努力修正债法总则与《合同法》总则及《侵权责任法》总则之间的关系,使后两者适应债法总则存在及适用之需要而做相应的修剪与调整。在我国民法典之债法篇的具体安排上,应当将债法总则作为单独的一章列于债法篇之首,并依次规定各种具体债。  相似文献   

14.
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虽然没有将公平责任作为归责原则,但并不能否认公平在侵权责任法中的价值。公平原则是侵权法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个别情况下可以直接适用。《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公平责任曾是法院裁判的归责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也是公平的直接体现。  相似文献   

15.
司法实务中,各地法院对因触电引起的侵权纠纷在处理上存在着较大差异。分析其原因在于,我国现有多部法律规范调整着此类侵权关系,如《民法通则》第123条、《电力法》第60条、《侵权责任法》第73条等,且这些规范间存有冲突。作为救济法的侵权责任法应当成为调整此类纠纷的规范依据。当然,仅仅依靠一部侵权责任法尚不能完全解决触电侵权中的所有法律适用问题,需要借助电力法等其它规范的综合协调。  相似文献   

16.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确立了监护人责任的一般原则,即相对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者说存在减责的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该款规定的是监护人与受害人的外部关系。第二款是对第一款的补充或说明,规定的是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内部关系。第一款与第二款共同构成监护责任的处理依据,只有在适用了第一款的前提下,第二款才有可能被适用。  相似文献   

17.
《侵权责任法》第12条对加害部分不明的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作出了明确规定,相左于司法实务中的惯有做法。对加害部分不明的侵权行为进行概念界定是理解侵权行为法结构和立意的前提,同时研究立法理论背景也有助于解决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沿用司法解释的理论还是严格依法办案必须先对相关理论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8.
我国人民警察的“见危应救”是指人民警察基于其法定职责和义务对人身、财产处于危险或灾难的公民应当立即给予拯救和援助。“见危应救”是《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之一。“见危应救”的警察主体范围是所有在职在编的人民警察,“见危应救”的时限要求民警迅速前往救助。同时人民警察还应不断提高服务助民的技能。人民警察“见危不救”应承刑事、行政和赔偿费用的法律责任。不属于人民警察危难救助义务范围事项等情形的,人民警察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警察“见危应救”与公民“见危应救”不同。  相似文献   

19.
《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被认为是关于侵权行为法的两种不同立法例的典型代表。前者将违法性与过错明确区分,后者只规定了过错要件;前者以权利为侵权法体系的核心,后者以义务的构建为侵权法的重心。《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两种立法例在法律适用中都各有利弊,应相互吸收以完善制度的构建。我国将来制定侵权行为法时,应从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背景以及现实的国情出发,并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相似文献   

20.
归责原则所要解决的,乃是依据何种事实状态确定责任的归属问题,归责原则是违约责任,乃至合同法的核心制度。从责任的本质入手,归责的判断标准应符合最起码的伦理道德底线,并能体现合同自由和矫正正义。因此,有必要从民法与合同法的关系出发,反思我国合同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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