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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汕府[2015]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部分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城市管理工作调整由市委常委陈少荣同志分管。2015年9月11日  相似文献   

2.
<正>汕府办函[2015]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吴紫骊(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魏友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贤谋(副市长),邹广(副市长)成员:曾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东(市政府副秘书长)、叶佐义(政  相似文献   

3.
<正>汕府办函[2015]1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对我市铁路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魏友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王晓东(市政府副秘书长)、庄建华(市发改局局长)  相似文献   

4.
<正>汕府办函[2015]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吴紫骊(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魏友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贤谋(副市长)邹广(副市长)成员:曾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东(市政府副秘书长)、叶佐义(政府副秘书长)、庄建华(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詹文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相似文献   

5.
<正>汕府办函[2015]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部分人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调整汕尾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刘小静(副市长)副主任:郑伟中(市政府副秘书长),林甦(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  相似文献   

6.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鉴于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市委同意,对该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主任:朱小丹(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第一副主任:张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常委副主任:陈建华(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副主任:张桂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凌伟宪(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邬毅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相似文献   

7.
<正>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通知)穗文[2010]7号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广州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万庆良(副省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方旋(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邬毅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相似文献   

8.
<正>汕府办函[2015]2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含驻汕)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市禁毒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杨绪松(市委副书记、市长)第一副主任:李世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副主任:蔡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海防与打私办主任),施硕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谢平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相似文献   

9.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鉴于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变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广州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沈柏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邬毅敏(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许瑞生(副市长)成员:余耀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相似文献   

10.
<正>汕府办函[2015]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我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健全城乡水务管理机制,实现城乡水资源管理一体化,促进水务事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吴紫骊(市政府)副组长:魏友庄、马智华(市政府)成员:蔡水镜(市政府),林甦(市委组织部),黄镜波(市编办),庄建  相似文献   

11.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鉴于市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市委同意,现对领导小组成员作出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林元和(市委副书记)副组长:沈柏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邬毅敏(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成员:余耀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哲夫(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相似文献   

12.
<正>津政办函[2019]32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北戴河地区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工作组等5个议事协调机构。现通知如下:一、成立天津市北戴河地区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工作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顺清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  相似文献   

13.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现将九届市委常委的分工通知如下:朱小丹同志负责市委全面工作;张广宁同志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张桂芳同志协助朱小丹同志处理市委日常工作,兼任市委政法委书记,分工管政法工作,农村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扶贫开发工作;  相似文献   

14.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为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综合考评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综合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方旋(市委副书记)副组长:陈建华(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凌伟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相似文献   

15.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新一届市委、市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和市直有关单位领导变动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张桂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副组长:凌伟宪(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相似文献   

16.
<正>汕府办函[2015]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减灾救灾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减灾救灾工作整体效能,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骆金堤(市政府)副主任:郑伟中(市政府)李汉流(市民政局)委员:亓安民(汕尾军分区)、易祖栋(市委宣传部)、颜小将(市发改局)、郑泽梅(市经信局)、刘炎(市教育局)、杨敏文(市科技局)、李越(市公安局)、朱宇青(市民政局)、陈兴初(市财政局)、孔卓文(市人社局)、黄伟杰(市国土资源局)、叶国灿(市环保局)、刘初棠(市住建局)、王雄(市交通运输局)、  相似文献   

17.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为加强领导,确保公务员法在我市顺利实施,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广州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全市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方案,研究修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的重大政策、配套法规、讨论、审议公务员实施工作的重大任务及项目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沈柏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邬毅敏(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相似文献   

18.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鉴于部分领导工作变动,经市委同意,现对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组长:苏志佳(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副组长:张桂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成员:邬毅敏(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吴树坚(市法院院长)陈武(市检察院检察长)  相似文献   

19.
<正>汕府办函[2015]1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14]8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共建共享,夯实宽带网络作为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的地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正>汕府办函[2015]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人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对汕尾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主任:骆金堤(市政府)副主任:郑伟中(市政府)叶侑升(市卫计局)成员:易祖栋(市委宣传部)、颜小将(市发改局)、郑泽梅(市经信局)、刘炎(市教育局)、李越(市公安局)、陈兴初(市财政局)、孔卓文(市人社局)、黄伟杰(市国土资源局)、黄保真(市环保局)、刘初棠(市住建局)、林舜佳(市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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