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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05 毫秒
1.
<正> 张树义同志《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以下简称《划分标准》)一文中对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论述,尚存在若干值得商榷之处。 (一)关于划分标准 《划分标准》一文试图引入新的标准界定具体行政行为,其结果自然是使界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离开立法原意。极大地扩大了行政诉讼范围,不符合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受案范围和不予受案的范围划分是十分清楚的,对不予受案的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2.
<正> 杨翔同志的《抽象行政行为不等于行政立法行为》(以下简称“杨文”)和宋晓辉同志《也谈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以下简称“宋文”)对我的《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一文提出商榷,笔者对此深表感谢。理论争鸣是学术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愿就此交换些不同的看法。  相似文献   

3.
论对物行政行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导言 1989年制定的《行政诉讼法》首次正式使用了“具体行政行为”概念。这一概念的出现,对我国行政法学研究和实务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解决了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的审查对象问题;其次,形成了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分类,成为行政法学关于行政行为最重要的分类之一;第三,严格限定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并成为决定受案范围的诸多变量中最重要的一个。[1]从某种意义上讲,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认识和研究,决  相似文献   

4.
<正> 一、“改变”的涵义和性质行政机关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简称“改变”),是指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予以全部或者部分否定的行为。对此,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1条作了原则规定。在行政审判实践中,“改变”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第一,当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设定义务的行政行为时,“改变”表现为对原具体行为的撤销或者变更。第二,当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时,“改变”表现为变  相似文献   

5.
关于抽象行政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在不同部分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在受案范围部分,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司法审查之外(第12条第2项);在证据部分,规定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32条);在法律适用部分,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第53条)。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上:第一,原告起诉时不得针对抽象行为向法院提出审查请求,但法院在审理被诉具体行为时可以依职权审查抽象行为的合法性;第二,法院针对不同层次的抽象行为和不同情况下的抽象行为,有的具有审查权,有的则不具有审查权。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关于抽象行为…  相似文献   

6.
易与行政行为混淆的几种行为分析蔡小雪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0条和第11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首要条件,必须是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对非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这一条文明确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基本任务,确定了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 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繁多、性质有别,各类具体行政行为又有其不同的具体构成要件。因此,鉴別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一项多方面、多层次的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行政诉讼的特殊原则,它是区别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明确限定了我国司法审查行政案件的范围,即,一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二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9.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此规定列举了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中的5种“常见病”和“多发病”,对行政机关来说,探讨其“病”因,并找出预防措施,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行政诉讼中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1. 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是落实监督与制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行政诉讼法》第1条指明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目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两条之中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重于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因为行政权就其本质而言是国家公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司法权介入的主要目的无疑是制约和救…  相似文献   

11.
有关中国行政法理上的行政授权问题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行政授权作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调节职权设定结构的一种手段,在《行政诉讼法》公布之前的行政法学研究领域里,几乎无人问津。《行政诉讼法》激起了人们研究“授权”的兴趣,但“授权”在该法中的涵义与其他立法中一贯所使用的“授权”一词的内涵不同。笔者认为:中国行政法理上的“行政授权”不应是《行政诉讼法》中的“授权”。因为后者是指法律、法规对行政权设定的立法行为,而前者应指行政机关把自己职权转让给有关组织的行政行为。作者还充分论述了行政授权与行政权设定、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关系,并提出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以及加快我国行政授权程序化和法制化步伐的建议和设想。  相似文献   

12.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章规定了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权益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其中第67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法》与抽象行政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行政法学上,抽象行政行为是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应的一个学术概念.一般认为,<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项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内容是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定义是,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相似文献   

14.
汪艳 《行政法制》2002,(3):13-14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规定,法院在撤销或部分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并可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则规定。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后,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是我国对行政行为转换明确的实定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5.
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分析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我国《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行政诉讼法范围之外,这与WT0的要求和国际惯例不相符合。本文分析了抽象行政行为被排除在行政诉讼范围之外的历史原因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分析了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机制的局限性的基础上,通过法理分析,比较分析,以及可行性分析来论证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  相似文献   

16.
论行政复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理申请: (一 )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以上是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申请审查的规定。   对于抽象行政行为是否纳入行政复议的范围是理论界、学术界和实际部门均十分关…  相似文献   

17.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根据这一规定,一般认为法院无权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笔者以为,《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只表明法院不能直接受理不服抽象行政行为的案件,而并  相似文献   

18.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规定,法院在撤销或部分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并可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我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则规定,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后,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这是我国对行政行为转换明确的实定法律依据。有些国家的行政立法中也有类似于我国的规定。如葡萄牙的立法,但它们只简单地承认转换制度的存在,并没有作进一步的规定;德国的立法对转换规定得较为详细,规定了转换的适用条件及限制等内容;《意大利行政程序法》未使用“转换”…  相似文献   

19.
现行的《反垄断法》对抽象行政行为垄断仅用第37条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该条文对抽象行政行为导致的垄断界定比较模糊,并未作更进一步的规范。由于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对象不确定、可反复适用、不可诉等特点,其导致的抽象行政行为垄断所造成的限制、排除竞争的后果要远远重于具体行政行为垄断。  相似文献   

20.
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这就从立法上解决了行政审判的核心问题,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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